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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17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资料,并就相关
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交流,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
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三、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因申请买方信贷授信产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985.83 万元,
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6,119.55 万元人民币(785 万欧元,汇率按 7.7956 计算),合
计担保余额为 10,105.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79,423.59 万元的
5.63%。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未发现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关联方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的情况,也没
有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业务往来,有
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
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有效的保护了投
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正常
经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
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七、关于对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经审查,公司《关于对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
为了满足公司控股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控股下属公司,
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