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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2018-03-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
        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
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
2017 年 12 月 6 日,经上市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海通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以下简称“《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
可行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停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公告》。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7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转入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2017 年 12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 年 12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
的公告》,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9 号、2018 年 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分
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8 年 1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3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1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2018 年 1 月 27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 年 2 月 3 日、2018 年 2 月 10 日
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 年 2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 年 3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9 日、2018
年 3 月 16 日,上市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重
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

     二、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合理性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涉及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上市公司需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因此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
满 4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上市公
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核查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上
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和上述中
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上市
公司和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

                                      2
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
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还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继续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
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与相
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上市
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安排,上市公司预
计将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7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就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
进行了相应安排,上市公司股票在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上
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重组相关事宜,在停牌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
行性,但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海
通证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
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之前尽快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复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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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
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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