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发精机”)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 日发精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9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560万股新 股。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92,646股,每 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1.38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45,3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254,598.7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392,6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26,861,952.7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2月8日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97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1、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3,813.39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第 125 号)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 3,813.39 万元。 2、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 金将仅限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将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 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3、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 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已将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030.42 万元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根 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迟部分银行产品归还募集资 金的议案》,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合计为 21,000 万元,考虑到理财产品 收益远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理财产品到期时间并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一并归还并转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21,000 万元及理财 收益 300.82 万元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 2 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5、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将募集资金 49,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930.81 万元归还并转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金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73,537.30 34,697.01 2 增资 MCM 公司 3,532.16 3,532.16 3 日发精机研究院建设项目 15,775.00 8,826.02 日发精机欧洲研究中心建设 4 5,013.00 5,013.00 项目 合计 97,646.00 52,068.19 注: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原用于增资 MCM 公司项 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3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383170000523 3,435.37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08409 458.68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50165663500000020 2,216.73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431159 257.79 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 20010154740007589 7,396.83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CD003170822186756491 4,029.08 定期存单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01656635049000445 20,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08409 12,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合 计 49,794.48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人民币 9,000 万元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暂时不会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4 本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 4.35%计算,按照最长补充十二个月计算,公司预 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91.5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 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 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展情况,同时查阅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进行了 核查。 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洪东 胡连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