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18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资料,并就相
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交流,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能够起到
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整合国外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整合国外子公司,把高嘉国际股权转让给意大利 MCM 公司,符
合公司在国外的产业布局和业务整合,这也是当时收购收购高嘉国际的初衷,有
利于市场拓展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
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
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整合国外子公
司事项。
(以下无正文)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