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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19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资料,经审慎
分析,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修订了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根据调价机制触发条件对发行
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上述调整事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具备可操作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
调整。本次重组调整后的方案内容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中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与交
易对方就上述调整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