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9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2018 年 11 月 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 328,380,0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4,088,969 股的 59.2649%。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324,74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4,088,969 股的 58.60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3,638,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4,088,969 股的 0.6566%。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数 3,638,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4,088,969 股的 0.6566%。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 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328,355,850 股同意,0 股反对,24,2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13,950 股同意,0 股反对, 24,200 股弃 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48%。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328,380,0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38,150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