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92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
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的预案》,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8 年 11 月 10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8-091 号《关于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根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
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00,14:00
—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联系人:李燕、陈甜甜
邮政编码:312500
联系电话:0575-86337958,传真号码:0575-86337881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