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发精机 股票代码:0025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 2-6 号 3003-4 室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 2-6 号 3003-5 室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备查文件 ..................................................................................................................... 20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锦磐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上市公司、日发精机 指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20 日发集团 指 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锦琦 指 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锦磐 指 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捷航投资 指 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 金投实业 指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金投资产 指 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ifa Jair 指 Rifa Jair Company Limited Airwork 指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交易对方拟向日发精机转让的捷航投资 100.00%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即日发集团、杭州锦 交易对方 指 琦以及杭州锦磐 日发精机发行股份向日发集团、杭州锦琦以及杭州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 指 磐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捷航投资 100.00%股权,并募集配 产重组 套资金 日发精机发行股份向日发集团、杭州锦琦以及杭州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磐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捷航投资 100.00%股权 日发精机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签署的《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日发精机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签署的关于 指 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日发精机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签署的关于 指 之补充协议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日发精机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签署的关于 指 之补充协议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日发精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指 2018 年 5 月 14 日 调价基准日 指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 指 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 报告期、两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师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坤元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评估报告》 指 [2018]344 号) 新西兰 OIO 指 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锦琦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 2-6 号 3003-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宏远) 基金管理人: 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AY25X2K 实业投资;服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 等监督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长期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锦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金投实业,基金管理人 为金投资产,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锦琦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5 杭州市人民政府 100.00%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谢亮锋 董文达 沈家发 陆嶙 余莲妹 祝申达 王臻超 83.33% 6.67%,GP 4.44% 2.22% 1.11% 1.11% 1.11% 100.00%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敦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30.00%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99.9001% 0.0999%,GP 基金管理人 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金投实业 公司名称: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 2-6 号 29 楼 2901 室 法定代表人: 阮毅敏 注册资本: 6,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7X6G99G 实业投资;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 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 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仓储 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 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设备, 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无储存),焦炭, 燃料油,铁矿石;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 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 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24 日至长期 (二)杭州锦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 2-6 号 3003-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宏远) 基金管理人: 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AY9YM68 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长期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锦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金投实业,基金管理人 为金投资产,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锦磐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7 杭州市人民政府 100.00%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谢亮锋 董文达 沈家发 陆嶙 余莲妹 祝申达 王臻超 83.33% 6.67%,GP 4.44% 2.22% 1.11% 1.11% 1.11% 100.00% 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敦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30.00% 99.00% 1.00% 杭州金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99.96678% 0.33229%,GP 基金管理人 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金投实业 金投实业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一)杭州锦琦/3、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金投实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日发精机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捷航投资 100.00%股权。经上市 公司与捷航投资全体股东协商一致,确定捷航投资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25,000.00 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是日发精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 其在日发精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由于日发精机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 持有的捷航投资 23.50%股权而引起的。 日发精机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本次交易中,捷航投资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5,262.66 万元,各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为 125,000.00 万元。 上述交易完成后,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56,354,33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0 增加至 6.28%,变动幅度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日发集团、杭州锦琦以及杭州锦磐合 计持有的捷航投资 100.00%股权,捷航投资的主要资产为其间接持有的 Airwork 100.00%股权。 根据坤元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捷航投资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5,262.66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8.85 元/ 股,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2018 年 4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每 10 股派发 1.00 元人民币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进行了除权除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8.75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已经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进行一次调整: (a)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10%; 10 或(b)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10%。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6.18 元/ 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实施大型固定翼飞机采购及升级项目、直升机采购及升级 项目,并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其中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 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 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00%(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股份 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数总额不超 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20%,即 110,817,793 股(含 110,817,793 股)。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期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锦琦、杭州锦磐已出具承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如本 企业取得本次交易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认购的本次交易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 在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承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554,088,969 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为 125,000.00 万元,全部交易对价以股份支付,发行价格为 6.18 元/股,合 计发行 202,265,370 股。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序 发行前 发行后(不含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日发集团 248,094,929 44.78% 402,827,938 53.26% 2 吴捷 43,740,000 7.89% 43,740,000 5.78% 3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8,593,998 1.55% 8,593,998 1.1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300,428,927 54.22% 455,161,936 60.18% 4 杭州锦琦 - - 38,025,889 5.03% 5 杭州锦磐 - - 9,506,472 1.26% 杭州锦琦、杭州锦磐合计 - - 47,532,361 6.28% 6 其他股东 253,660,042 45.78% 253,660,042 33.54% 合计 554,088,969 100.00% 756,354,339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募集配 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最终股份发行数量无 法确定,因此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 1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社会公众持股比例符合深交所相 关规则,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坤元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100.00%股份的评估价值为 125,262.66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25,000.00 万元。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若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7,532,361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 6.28%。 六、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捷航投资 100.00%股权,捷航投资除通过 Rifa Jair 间 接持有 Airwork 100.00%股权外,暂无其他经营业务;Rifa Jair 为日发集团实施 Airwork 私有化的主体。 (一)捷航投资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捷航投资模拟合并口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8,755.67 27,086.71 26,194.56 非流动资产 231,840.00 216,131.48 206,648.68 资产合计 260,598.67 243,218.19 232,843.24 流动负债 25,543.09 21,214.82 159,988.06 非流动负债 116,620.88 106,978.92 76,756.28 13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142,163.98 128,193.74 236,744.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434.69 115,024.45 -3,90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8,434.69 115,024.45 -3,901.10 权益合计 注:假设捷航投资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对 Airwork 100.00%股权的收购。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5,457.07 74,758.62 76,663.24 营业利润 5,733.65 7,544.09 15,778.46 利润总额 5,714.60 7,629.12 15,769.12 净利润 4,432.91 4,361.95 11,75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432.91 4,361.95 11,754.77 的净利润 注:假设捷航投资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对 Airwork 100.00%股权的收购。 (二)Rifa Jair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Rifa Jair 模拟合并口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8,420.59 27,060.93 26,194.56 非流动资产 231,843.00 216,131.48 206,648.68 资产合计 260,263.59 243,192.42 232,843.24 流动负债 24,936.01 20,823.95 159,988.06 非流动负债 116,620.88 106,978.92 76,756.28 负债合计 141,556.89 127,802.86 236,744.34 所有者权益 118,706.70 115,389.55 -3,90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8,706.70 115,389.55 -3,901.10 14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 注:假设 Rifa Jair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对 Airwork 100.00%股权的收购。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5,457.07 74,758.62 76,663.24 营业利润 5,640.53 7,907.55 15,778.46 利润总额 5,621.50 7,994.22 15,769.12 净利润 4,339.81 4,727.06 11,75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339.81 4,727.06 11,754.77 的净利润 注:假设 Rifa Jair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对 Airwork 100.00%股权的收购。 (三)Airwork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Airwork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8,399.17 27,050.68 26,194.56 非流动资产 161,328.74 145,475.08 135,707.99 资产总计 189,727.91 172,525.76 161,902.54 流动负债 24,221.49 20,245.41 26,275.21 非流动负债 101,317.88 91,374.32 76,756.28 负债总计 125,539.37 111,619.73 103,031.50 所有者权益 64,188.54 60,906.03 58,871.05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5,457.07 74,758.62 76,663.24 15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利润 5,605.89 11,838.53 16,264.03 利润总额 5,586.86 11,925.21 16,254.70 净利润 4,305.18 8,658.04 12,240.35 六、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日发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 持有的捷航投资 76.50%股权; (二)金投实业作为杭州锦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已同意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杭州锦琦持有的捷航投资 18.80%股权; (三)金投实业作为杭州锦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已同意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杭州锦磐持有的捷航投资 4.70%股权; (四)捷航投资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向日发集团、杭州锦琦及杭州锦 磐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捷航投资 100.00%股权; (五)本次交易已获得新西兰 OIO 核准。新西兰 OIO 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出具决定通知书,通知书载明:同意日发精机收购捷航投资 100%的股权,该 等收购应于该决定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六)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七)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 案; (八)本次交易已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七、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直接持有的捷航投资 23.50%股权认购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现,不涉及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存 在权益变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权益 16 变动涉及的资金或者其他对价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的情况。 八、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日发精机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日发精机尚无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重大交易安排。 1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19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1、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633 7958/0575-8633 7881 3、联系人:李燕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刘宏远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刘宏远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股票简称 日发精机 股票代码 002520 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 (有限合伙)、杭州锦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春路2-6号3003-4室、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地 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 合伙) 路2-6号3003-5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47,532,361股(杭州锦琦、杭州锦磐合计,且不考虑配套募 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集资金)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股比例:6.28%(杭州锦琦、杭州锦磐合计,且不考虑配套募集资 例 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刘宏远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刘宏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