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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0-064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
股份减持的告知函》。日发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5%。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本的比例
  日发集团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14 日       6.42      1,388            1.837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
                         40,764.9190            53.9660%   39,376.9190         52.1286%
 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08.4648            29.2680%   20,720.4648         27.4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56.4542            24.6981%   18,656.4542         24.6981%

     二、 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日发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1,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5%,本次持股变动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发集团、五都投资、吴捷

             住所            杭州市玉古路 173 号中田大厦 19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日发精机                  股票代码                        00252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388                              1.8375

           合   计                             1,388                              1.837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40,764.9190          53.9660%      39,376.9190           52.1286%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08.4648          29.2680%      20,720.4648           27.4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56.4542          24.6981%      18,656.4542           24.698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