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9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提前审
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
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事前认可意见)
洪建胜 黄韬 叶小杰
二○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