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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9-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日
发精机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751.8456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88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
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09.4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7.5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4 号),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877.55 万元低于《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97,534.90 万元,结合
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
  1                            71,119.77             69,048.32            68,877.55
             级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2                              30,200.00             28,486.58                        0
              还银行贷款
            合计                101,319.77             97,534.90                68,877.5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
31,331.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资金                    金额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
  1                                   69,048.32         68,877.55               31,331.3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                                   28,486.58                    0                    0
              银行贷款
             合计                     97,534.90         68,877.55               31,331.36

       四、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事项,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
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天健审[2021]9354 号《关
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内
容一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9354 号《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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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鉴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倪晓伟                             忻健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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