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09-09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9354 号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日发精机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日发精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
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日发精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日发精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日发精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751.845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887.00 万元,
扣除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1,009.4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7.5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1〕454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71,119.77 68,877.55 63,639.00 7,480.77 沪自贸管境外备〔2019 〕12 号
合 计 71,119.77 68,877.55 63,639.00 7,480.77
[注]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97,534.90 万元,其中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69,048.32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877.55 万元,将全部用于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31,331.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比例(%)
建设投资 合 计
资金
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 71,119.77 31,331.36 31,331.36 44.05
合 计 71,119.77 31,331.36 31,331.36 44.0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