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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21-12-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对日发精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本次培训的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加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等相关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增强规范运作
意识,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开展资本运作。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规范及信息
披露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培训。

   (三)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人员为倪晓伟、阮
晗。

   (四)本次接受培训的人员

                                      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通过线
上的方式加深了对持续督导期间工作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并进一步强化
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认知。


    二、培训人员勤勉尽责及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次培训有效促使日发精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
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
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倪晓伟                   忻健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