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1-29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资料,并就相关情况主动与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与质询,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
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洪建胜 黄韬 叶小杰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