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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3-05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2-01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杭州锦
  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锦磐”)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锦
  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锦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获悉杭州锦磐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084%,已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且减持后杭州锦磐及杭州锦琦合计
  持股比例低于 5%。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杭州锦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84%。具
  体情况如下:
                                                      变动均价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 月 17 日至 2 月 25 日     8.14      1,315,000.00     0.1524
杭州锦磐
           集中竞价交易     3 月 3 日至 3 月 4 日       8.42      3,072,400.00     0.3561
                  合计                   -                  -    4,387,400.00        0.5084

      1、上述权益变动后,杭州锦磐及杭州锦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144,96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532,361              5.5084   43,144,961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532,361              5.5084   43,144,961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锦磐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尚未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