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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2-06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

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

健会所对于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无异议。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72 家,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5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1 年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徐敏,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199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敏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泮锋,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泮锋先

生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泮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

峰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0.3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3.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5万元(含税)。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人民币80.3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系根

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会所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

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1年度,天健会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

况,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

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

已授权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

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

此,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

求。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