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日发精机”)拟
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浙江日发精密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机床”)
24.517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
则》”)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1、日发精机为主板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机床 24.5176%
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33,658.02 万元,不超过 5 亿元;
3、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或者
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
场所纪律处分。
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 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 审核条件, 可
适用“小额快速” 审核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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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 审
核条件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部门负责人
童育坚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坚 欧 龙
苏晓东 邵宇东
项目协办人
吴恢宇 张文宇
黄耀文 梁睿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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