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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2023-04-28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认真行
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2 年度任期内
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
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5         5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个人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
议案经过慎重思考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在本人任期内,就
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暂不聘任公司总经理;
  1                                                                         同意
         (2022 年 8 月 12 日)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同意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 8 月 24 日)    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关于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暨回购注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3                                股份;                                  同意
         (2022 年 9 月 29 日)
                                   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5                                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                    同意
         (2022 年 12 月 5 日)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
工作,参加相关事项会议,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等进行监督
和审核,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审部报告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重
大事项方面信息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完成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
者的知情权。

      2、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细致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对外担保
以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债务重组和资产置
换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确保定期报告按时准确的披露。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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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
了全方位了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潘自强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