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接受浙
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上市公司”)委托,作
为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直
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中信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本
次交易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日发精机依法聘请了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
评估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之专项
核查意见的出具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日发精机不存在
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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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
查意见》的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部门负责人
童育坚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坚 欧 龙
苏晓东 邵宇东
项目协办人
吴恢宇 张文宇
黄耀文 梁睿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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