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94,685,81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齐峰新材 股票代码 002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延磊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电话 0533-7785585 电子信箱 yaoyanlei@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是我国装饰原纸行业少数掌握高档装饰原纸生产技术的龙头企业,拥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企 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装饰原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国际一流水准特种纸生产设备,现有装饰原纸(素色装饰原纸、 可印刷装饰原纸等)、表层耐磨纸、无纺壁纸原纸、砂纸原纸四大系列600多个花色品种,是装饰原纸、表层耐磨纸、壁纸 原纸等近1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公司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形成了完备的市场营销脉络。报告期内,为加强市场建设,使营销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化,将原有销 售区域整合为八大销售区域,每个区域设大区经理,使销售任务落实更加灵活主动,为客户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使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通过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策略,已与众多的客户结成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国际贸易部负责 海外市场的开拓,目前公司产品已经销往英国、加拿大、西班牙、印度、韩国等30多个国家、地区。 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2,810,909,123.00 3,267,614,210.95 -13.98% 3,685,814,48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916,595.37 136,996,008.60 16.73% 59,571,93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0,087,295.20 115,315,861.41 12.81% 39,723,566.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8,871,055.79 282,665,337.87 65.87% 318,035,629.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8 14.29%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8 14.29%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2% 3.99% 0.63% 1.76%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4,734,832,465.66 4,364,780,848.83 8.48% 4,376,983,47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70,451,176.24 3,494,167,272.60 -0.68% 3,382,873,616.5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9,965,955.07 736,977,886.39 799,626,616.95 764,338,66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44,505.73 33,129,967.04 58,358,246.28 54,283,87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29,915.29 22,405,808.16 54,081,207.69 50,370,364.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668,083.49 124,126,259.36 -30,977,057.83 8,053,770.7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9,184 前一个月末普通 29,112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学峰 境内自然人 16.31% 80,695,965 李润生 境内自然人 5.69% 28,145,855 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李润泽 境内自然人 3.14% 15,530,995 10,880,361 李安东 境内自然人 1.91% 9,472,899 叶冠军 境内自然人 1.21% 6,006,500 651,500 上海天亿资产 境内非国有 1.03% 5,082,626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葛品利 境内自然人 1.02% 5,055,500 1,552,500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92% 4,545,700 公司 陈军 境内自然人 0.86% 4,230,000 耿庆民 境内自然人 0.71% 3,500,230 股东李学峰和李安东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学峰和李润生、李润泽系祖孙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安东和李润泽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安东和李润生系叔 动的说明 侄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叶冠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30,00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76,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06,5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公司股东葛品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说明(如有) 股份数量为 5,055,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55,500 股。 公司股东陈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4,23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0,0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我们克服了经济下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困难叠加带来的压力,狠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 推进结构调高,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深化机构改革,公司经营实现了稳中有进。报告期 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完成产量31.98万吨,完成销量33.1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8.11亿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9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素色装饰原纸 917,629,721.66 87,401,792.79 21.79% -8.33% 60.74% 5.24% 可印刷装饰原纸 1,444,484,345.53 39,486,455.17 6.25% -15.93% -31.18% -3.92% 表层耐磨纸 151,011,456.30 20,568,342.84 31.15% -18.02% 15.42% 1.68% 壁纸原纸 163,566,800.38 11,690,077.42 16.35% -44.00% -34.83% -2.36% 砂纸原纸 99,171,185.88 25,295,593.39 33.58% 64.86% 114.81% 4.2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 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 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 二)。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 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 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 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 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 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 新收入准则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 12月31日余额 1日余额 负债: 合同负债 29,260,892.07 29,260,892.07 预收款项 33,064,808.04 -33,064,808.04 其他流动负债 3,803,915.97 3,803,915.9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 新收入准则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 月31日余额 1月1日余额 负债: 合同负债 710,815.98 710,815.98 预收款项 803,222.06 -803,222.06 其他流动负债 92,406.08 92,406.0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5月份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将山东华沙 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