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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峰新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40,954,0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4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0,952,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4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92,9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66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291,6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6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即通
过。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王亚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