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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众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并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并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接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大魁先生在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购回交易,并将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2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6,435.64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058
      号公告)。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大股东及一   股数(万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用途
 称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股)                                      股份比例
                     6,435.64   2018 年 9   2018 年 10    东北证券
陈大魁          是                                        股份有限   16.17%     个人融资
                        35      月 27 日    月 29 日        公司
                     6,435.64                                        16.17%
合计
                        35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8,079,4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905,779,387股)的比例为43.95%;本次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后,陈
       大魁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315.9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8.5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4%。
           陈大魁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
       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
       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
       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