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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2 2 -01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深
交所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 266 号天桥起重研
发大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21,406,35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058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2,661,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650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8,744,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9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为 102,611,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33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1,075,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反对 3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4.《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444,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2%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6.《董事、监事 2021-2022 年度薪酬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80,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8 %;反对 3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23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反对 1,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249,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1%;反对 1,1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9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0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4 %;反对 1,4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5 %;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精确到小数点后
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明先生、文立冰先生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