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0 02 5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416,640,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本次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
方式进行分配。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 1,416,640,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扣税说明:1)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号 08*****061)的
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 899 号动力谷 F21 栋
    咨询联系人:段丽媛
    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