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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谭永东2023-04-1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谭永东)

     本人(谭永东)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信、
 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履职水平,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特别是涉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基于专业知识及能力独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公告时间                           事前认可事项              意见结果
                                                                           同意提交
 1       2022 年 8 月 4 日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议
                                                                           同意提交
 2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时间                        相关议案及事项                意见结果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 2021-2022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董事、监事 2021-2022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1      2022 年 4 月 16 日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
                                                                         合法合规
                              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       2022 年 8 月 6 日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
 3      2022 年 8 月 27 日                                               合法合规
                              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
 4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同意
                              的议案》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形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流,就公司技术开发和智能制造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提
 出建议。任职期间,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发展状况,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相关工作

       1.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公司开展的线上线
下培训,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履职专业性
及相关能力。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要求披露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本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
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经
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永东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