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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9-02-2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正能源”)拟向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出售其所持有的

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5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

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2019 年 2 月 19 日,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光
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能源”)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疆火炬”)在喀什市签署了《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光正
能源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
议”),新疆火炬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光正能源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正燃气”)51%股权。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注册号/统一社会
        名称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91653100748663541B
                                                  信用代码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
        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陈志龙
               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41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 年 04 月 23 日

        住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 77 号

  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04 月 23 日                 营业期限至

             天然气的销售;销售:燃气具及其配件、长输管网、管材管件、仪器仪表;天
             然气集中供热;市政工程总承包;危险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汽车清洗服务;
    经营范围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销售:日用百货、润滑油、石蜡、化工
             产品、预包装食品、烟草。

    登记机关 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 年 06 月 28 日

    登记状态 开业



  2、交易对方的前十大股东: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赵安林                          46,825,000                33.09%
   北京君安湘合投资管理企 业(普通合伙)            11,930,000                 8.43%
                    赵海斌                          7,440,000                  5.26%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440,000                  5.26%
  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96,000                  4.73%
  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90,000                  1.97%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32,000                  1.58%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                  1.41%
     麦盖提刀郎庄园新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41%
                    张秀丽                          1,860,000                  1.3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11,837.06                     112,072.99

              负债                         15,857.89                     12,876.56

         所有者权益                        95,979.17                     99,196.43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6,077.41                     24,548.45

         营业总成本                        27,035.34                     18,183.35

          利润总额                         9,242.27                       6,465.98

           净利润                          8,525.95                       5,79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89.99                       8,531.36

   (注:2018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光正燃气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
       名称 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91653001080229859Q
                                                      用代码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
       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杨红新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4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01 月 19 日

       住所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 10 院帕米尔大厦二层

 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01 月 19 日                     营业期限至 2037 年 01 月 17 日

            天然气管道运输及产品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
            输(罐式容器)、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3 类);机动车代理服务;汽车、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租赁;燃气设
            备、食品、酒、日用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
            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土产日杂、汽车用品的销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登记状态 开业

     2、股权结构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光正能源 100%股权,光正能源持有光正燃气 51%
股权,新疆火炬持有光正燃气 49%股权。
     3、光正燃气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69,789.98                      67,971.82

           负债                       14,353.93                      12,845.35

        所有者权益                    55,436.05                      55,126.47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3,493.01                     16,482.45

        营业总成本                    21,302.00                     14,778.90

         利润总额                     2,340.04                       1,852.91

          净利润                      2,086.99                       1,663.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1.00                       3,235.67
(注:2018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光正能源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1、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 51%的股权。
    2、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需
待评估机构评估后由甲乙双方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估值基础上协
商确定,且不低于 30,600 万元。
    3、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乙方同甲方办理目标公司 51%的股权交割: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 80%的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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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4、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000 万元意向金。如交易实施,
该笔意向金于办理股权交割后直接折抵剩余交易价款,如交易终止,三日内该笔
意向金全额返还甲方。
    5、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股权交割日(不含交割日当日)
的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
    (1)甲乙双方确保目标公司应以符合相关法律和良好经营惯例的方式保持
正常运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资产
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得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不得通过增减
资等方式变更目标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4)甲乙双方配合对方认为需要的对目标公司的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保证
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出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况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选聘独立
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的标的资
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与各方签署保密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2018 年公司完成产业升级转型,已明确“以大健康为目标”的战略发展
思路,未来公司计划集中资源重点发展经济效益好、前景广阔的医疗服务业务。
本次公司出售光正燃气 51%股权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转型布局,为做大做强医疗
优势产业、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2、本次协议签署后,新疆火炬将于三日内支付 3,000 万元意向金。此外,
如在本年度内公司完成光正燃气 51%股权转让的全部交易手续,将对公司当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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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前述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七、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
意向金支付安排等初步商洽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
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