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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国彤)2019-03-2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国彤)
    2018 年 6 月 4 日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我很荣幸成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一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后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年度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列席股东会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徐国彤            8           8             0             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 年本人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三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定期
报告、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售股权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7 月 1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的独立意见;三、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2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10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出售全
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49%股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2 月 11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控股子公司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6、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一、《关
于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49%股权转让定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二、《关于控股子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结合国内外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利用自
己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及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好相应
的职责,对拟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本人常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
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认真审核公司
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
核查,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股东征集投票权,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txu@tongli.edu.cn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19年,本
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徐国彤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