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20-12-2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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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
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
事林春光先生已于2020年8月5日辞职离任。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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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单喆慜 杨之曙
马新智 徐国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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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