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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矿机: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9-14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1 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四)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所有者
的利益共享机制,核心管理人员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价值的共同
成长,实现公司、股东、核心管理人员利益的协调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
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1 号》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
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监事会关于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
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 龙                潘军伟               朱延博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