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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杯电工: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2019-03-23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9-03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1 日。公示
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
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