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公司简称:金杯电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序号 交易对方 1 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声明 一、公司声明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 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 有);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 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若违 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 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三、交易对方声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本企业及时向金杯电 工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1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本企业为本次重组 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 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 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四、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同意金杯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在《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各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引用的内容已经各 机构审阅,确认《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能勤勉尽责的, 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目 录 声明................................................................................................................................. 1 一、公司声明............................................................................................................ 1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三、交易对方声明..................................................................................................... 1 四、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9 二、标的资产估值与作价 .......................................................................................... 9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 ................................................................1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13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4 六、业绩补偿承诺....................................................................................................15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5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7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9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26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6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26 重大风险提示..................................................................................................................3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0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31 三、其他风险...........................................................................................................3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4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37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3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4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7 3 七、上市公司未购买标的资产全部股权的原因,有无后续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及上市 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股权优先受让权、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达成的协议,剩余 股东解除股权代持的安排,以及上述协议和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7 一、基本信息...........................................................................................................57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57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61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62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62 六、主要财务数据....................................................................................................63 七、最近 60 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64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4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情况的说明 .......................................................................64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的说明 .....................................................................................................................64 十一、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及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情况说明 ............................................................................................6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66 一、长沙共举...........................................................................................................66 二、湖南资管...........................................................................................................72 三、其他事项...........................................................................................................75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78 一、基本信息...........................................................................................................78 二、历史沿革...........................................................................................................78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101 四、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 ................................................................................ 102 五、主要资产、对外担保、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情况 ............................................. 104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12 七、主要财务数据.................................................................................................. 134 八、标的资产最近三年进行的股权转让、增资、改制及资产评估情况 .................... 135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36 十、其他需说明事项 .............................................................................................. 148 第五节 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153 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5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5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8 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59 一、评估的具体情况 .............................................................................................. 159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210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 216 四、结合前次评估的评估方法选择、评估范围差异、被评估资产增值原因、前次股权 转让至本次评估期间标的资产股利分配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具体业绩情况等因素, 说明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估值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 217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22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222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227 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3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32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235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235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情形 ................................................................................................................... 238 五、本次交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38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 239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0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240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讨论与分析 ......................................................................... 245 三、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257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25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9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04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 304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审阅报表 ........................................................... 307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10 一、同业竞争......................................................................................................... 310 二、关联交易......................................................................................................... 311 5 第十二节 风险提示....................................................................................................... 31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15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316 三、其他风险......................................................................................................... 318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319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19 三、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31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19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 322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25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28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 332 一、独立董事意见.................................................................................................. 332 二、法律意见......................................................................................................... 333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34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336 一、独立财务顾问.................................................................................................. 336 二、法律顾问......................................................................................................... 336 三、审计机构......................................................................................................... 336 四、资产评估机构.................................................................................................. 337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8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8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43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44 四、审计机构声明.................................................................................................. 34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47 一、备查文件......................................................................................................... 347 二、查阅方式......................................................................................................... 347 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 指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司、金杯电工、本公司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有的武汉二线合计 79.33%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长沙共 交易对方 指 举、湖南资管 长沙共举 指 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 指 长沙共举、能翔投资、闽能投资、吴学愚、孙文利夫妇 人 湖南资管 指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信金控 指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能翔投资 指 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闽能投资 指 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二线、交易标的、 指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被评估单位 武汉二厂 指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系改制更名为武汉二线前的名称 飞鹤线缆 指 武汉飞鹤线缆有限公司,武汉二线全资子公司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东西湖有限公司,武汉二线全资子公 东西湖公司 指 司 法律顾问/启元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 标的资产 指 武汉二线 79.33%股权 国融兴华、评估机构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审华、审计机构 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4 月 30 日 金科投资 指 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金杯电工与长沙共举、湖南资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购买资产协议》 指 《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 与补偿协 金杯电工与长沙共举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 指 议》 补偿协议》 过渡期 指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审计报告 指 中审华出具的 CAC 证审字[2019]0447 号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指 中审华出具的 CAC 阅字[2019]0022 号备考审阅报告 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 评估报告 指 [2019])第 590017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7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8 月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致。 8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一)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为金杯电工向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 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交易完成后将较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利于提高上市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 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1、公司已取消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交易不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 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次交易中不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2、本次交易取消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交易取消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取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取消募 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标的资产估值与作价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湖南省财政厅 9 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融兴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评 估武汉二线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700.00 万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武汉二线 100%股权交易作价 9.48 亿元,标的公 司 79.33%股权对应交易价格为 75,204.84 万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标的公司股东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79.33%股权,国融兴华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 本次交易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5,204.84 万元。本次交易 价格中的 69,204.84 万元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6,000.00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各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持有标的公司 股份对价 交易对方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权比例 金额 发股数量 长沙共举 50.03% 47,428.44 41,428.44 100,310,992 6,000.00 湖南资管 29.30% 27,776.40 27,776.40 67,255,205 - 合计 79.33% 75,204.84 69,204.84 167,566,197 6,000.00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 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及湖南资管。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10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96 4.46 前 60 个交易日 4.82 4.34 前 120 个交易日 4.75 4.28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28 元/股。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作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本公司拟向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 167,566,197 股,具体 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长沙共举 41,428.44 100,310,992 13.69% 湖南资管 27,776.40 67,255,205 9.18% 合计 69,204.84 167,566,197 22.87% 11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 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1、长沙共举的锁定期安排 长沙共举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湖南资管的锁定期安排 湖南资管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 方按在目标公司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武汉二线 79.33%股权。2018 年度,标的公司的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与上市公司相应项目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武汉二线 占比 项目 金杯电工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 (孰高) 资产总额 417,483.96 111,468.40 75,204.84 26.70% 资产净额 234,585.75 78,177.92 75,204.84 33.33% 营业收入 473,893.93 188,789.18 - 39.84%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的 50%,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未 达到上市公司同期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 50%,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此外,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申请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 13 其中,长沙共举持有武汉二线 50.03%股权,为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长吴学愚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公司董事、总经 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1.71%。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60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始 终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学愚、 孙文利夫妇,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无需履行要约收购豁免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 情形,“(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 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 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 要约”。 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 条件: 1、本次交易前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6.08%股份,本 次交易完成后,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3.80%股份。 2、长沙共举已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 3、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4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的议案》。 综上,长沙共举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业绩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人为长沙共举。 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 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 和 9,3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承诺期内,如果武汉二线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则长沙共举首 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任何情况下,长沙共举承担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以 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共计持有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 价为限。 具体业绩承诺、补偿办法及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 下所示: 15 单位: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能翔投资 115,188,480 20.38% 115,188,480 15.72% 闽能投资 29,928,960 5.30% 29,928,960 4.08% 吴学愚 2,304,000 0.41% 2,304,000 0.31% 上市公司原其他股东 417,758,640 73.92% 417,758,640 57.01% 长沙共举 - - 100,310,992 13.69% 湖南资管 - - 67,255,205 9.18% 合计 565,180,080 100.00% 732,746,277 100.00% 能翔投资、闽能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长沙共举实际 控制人为吴学愚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3.80%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资产负债率 47.96% 42.46% -5.50% 38.70% 35.90% -2.81% 流动比率 1.69 1.85 0.16 2.08 2.16 0.08 速动比率 1.14 1.26 0.12 1.44 1.45 0.01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的偿债能力水平将得到提升。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盈利水平比较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6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营业收入 391,668.57 519,448.14 127,779.58 473,893.93 661,883.36 187,989.44 利润总额 14,117.15 23,264.32 9,147.17 15,434.04 27,202.04 11,768.00 净利润 12,408.03 19,339.29 6,931.25 13,928.34 22,584.86 8,656.52 归属于母公司 12,169.79 17,597.76 5,427.97 13,258.23 20,018.85 6,760.63 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4 0.02 0.24 0.28 0.04 (元/股)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的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上 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由交易前的 0.24 元/股、0.22 元/股增加到交易后的 0.28 元/股、0.24 元/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 到增强,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厚。 (三)本次交易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线和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 产品包括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多个品 种规格,产品种类齐全,已形成了电线电缆生产系列化、规模化、成套化的产品 结构,是中部地区规模大、技术领先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业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股权,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有电气装备用电线、 电力电缆、特种电线电缆、裸导线,标的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产品在省内市 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营产品产能,拓 展了核心市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收 入规模等各方面的实力均显著增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增强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17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0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决定取消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8 日,长沙共举召开合伙人会议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3 月 6 日,湖南资管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 本次交易对方湖南资管系财信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财信金控系湖南省财政厅 下属公司。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 (湘财金[2018]16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信金控对外一次性投资(包括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超过上年末本级净资产的 5%或者 3 亿元的报省财政厅审批后实 施,而本次交易湖南资管持有武汉二线股权作价 27,776.40 万元,未超过财信金 控上年末净资产的 5%或者 3 亿元,本次交易无需报湖南省财政厅审批。 根据《关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湘财金[2018]16 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信金控及实际控制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大于或者等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信金控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备案。湖南资 管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账面资产总额大于 5000 万元,本次评估报告需经湖南省 财政厅备案。 2019 年 3 月 26 日,财信金控作出股东决定,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10 月 9 日,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湖南省财政厅备 案。 3、交易标的履行的决策程序 18 2019 年 2 月 27 日,武汉二线召开 2019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交 易对方向金杯电工转让合计所持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相关议案,武汉二线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4、国家反垄断部门的批准 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82 号),对金杯电工收购武 汉二线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5、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金杯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4 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 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若违反上 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 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关于信息 本企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真实、准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确、完整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 控股股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 东、实际 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 控制人 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 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 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上市公司 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董事、监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事、高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19 管理人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 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 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 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 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 交易标的 所提供之文件资料的所有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武汉二线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 以赔偿。 本企业及时向金杯电工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重组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交易对方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长沙共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举、湖南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 资管 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本企业为本次 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和承担。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交易对方 定执行;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 关于认购 长沙共举 见、规定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 股份锁定 调整;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期的承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 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 交易对方 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 湖南资管 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 20 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安排 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与此同时,如本 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 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 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 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市公司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期 控股股东 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 及其一致 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 行动人、 本企业/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如 实际控制 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人 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 业/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 关于不减 公司股份,本次交易结束后,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持上市公 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上 司股份的 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本企业/ 承诺 本人同意届时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 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期 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 董事、监 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 事、高级 本企业/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如 管理人员 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企业对武汉二线的现金出资均为真实出资行为,且出资资金均 为本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利用武汉二线资金进行出资的 情形。本企业已实际足额履行了对武汉二线的出资义务,不存在 出资不实或者其他影响武汉二线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企业因受让 而持有武汉二线股权,本企业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归本企业所 有,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本企业拥有武汉二线股权完整的所 交易对方 关于出资 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武汉二线股权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协 长沙共 和持股的 议、其他安排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能独立行使 举、湖南 承诺 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本企业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不存在 资管 被质押、冻结等限制性情形;本企业知悉因本企业出售武汉二线 股权,本企业需要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 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缴 纳相应所得税税款,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税务主 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税款。 关于合法 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合规性的 上市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承诺 纪律处分的情况。除在本次重组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本企业最近 21 三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外,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不 诚信行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 上市公司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因 控股股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东、闽能 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 投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 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 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上市公司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实际控制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人及董 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事、监事、 或不诚信行为;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高级管理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亦不 人员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本人不存在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 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 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交易对方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本企业、本企业合伙人及其控 长沙共举 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 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 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1、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周江军先生最近五年内曾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曾受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2014 交易对方 年 11 月 13 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赛迪传媒投 湖南资管 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2797 号),因赛迪传媒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稽查。2015 22 年 8 月 13 日,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5]6 号)。2015 年 9 月 23 日,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2 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对赛迪传媒给予警告,并处 以 40 万元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周江军、 总经理董立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3)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姜玉、黄志刚、陆小平、韩志博、刘芳、 时任财务总监刘毅、时任董事会秘书瞿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2014 年 2 月 11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认为赛迪传媒存在以 下违规事实:(1)铁道媒体招标事件披露不及时;(2)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深交所决定:(1)对公司给予 公开谴责的处分;(2)对时任董事长周江军、时任总经理董立冬、 时任财务总监刘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3)对公司副董事长姜 玉、董事黄志刚、陆小平、韩志博、刘芳、时任董事会秘书瞿佳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此之外,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除以上行政处罚之外,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本企业、本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本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 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 费用支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 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上市公司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 控股股东 关于保证 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 及实际控 上市公司 企业; 制人、闽 独立性的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能投资、 承诺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也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 交易对方 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长沙共举 (三)保证本企业/本人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本人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 23 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二)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产权关系明晰,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三)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重组前没 有、重组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 (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六)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 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企业 /本人持有金杯电工股份期间,如果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 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利益 冲突,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1)无条件放弃或促 上市公司 使本企业/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无 控股股东 条件放弃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将拥有的、 及实际控 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 制人、闽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 能投资 关于避免 上市公司;(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 同业竞争 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 的承诺 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金杯电工及其下属企业损失的,本企业 /本人将全额承担金杯电工及其下属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 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果本企业及本企 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活动可能在 交易对方 将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 长沙共举 利益冲突,本企业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1)无条件放弃或促使 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条件放弃 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将拥有的、可能与上 24 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 司;(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市公司 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本企业 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上市公司他股东一样平 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交易对方的身份谋取 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本企业违 反本承诺,本企业保证将赔偿金杯电工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 失。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 减少与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金杯电工 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 由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企业/本人控 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拆 借、占用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金杯电工及其控 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于本企 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金杯电工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 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 控股股东 合理地进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 及实际控 与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 制人、闽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杯电工公 能投资 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 /本人在金杯电工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 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企业/本人保 关于规范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金杯电工及其控 和减少关 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金杯 联交易的 电工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 承诺 本企业/本人全额予以承担。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公司和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金杯电工章程相抵触的前提下,若本企业及本 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 杯电工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交易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 进行,不通过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 交易对方 殊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金杯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长沙共举 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金杯电 工资金及要求金杯电工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金杯电工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金 杯电工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将不会要求金杯电工给予本企业 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 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 给金杯电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尽全力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 湖南资管 他公司和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 25 法规、规范性文件、金杯电工章程相抵触的前提下,若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金杯电工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交易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 则进行,不通过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 特殊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金杯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 交易;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金杯电工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金杯电工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将不 会要求金杯电工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其在任 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 件;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金杯电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 业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企业保证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 关于业绩 交易对方 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本企业基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所应 补偿承诺 长沙共举 承担的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 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并配合金杯电工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长沙共举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金杯电 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本人确保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长 沙共举财产份额或要求长沙共举回购本人财产份额或从长沙共 举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 持有合伙 交易对方 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长沙共举投资享有的与上市公司 企业财产 长沙共举 股份有关的权益;本次重组结束后,因金杯电工分配股票股利、 份额锁定 合伙人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的承诺函 定安排;如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 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则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发表原则性意见:本次重组符 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重组。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 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说明,能翔投资、闽能投资、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期间,不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 26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在本次重组中,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 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 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并将在股东大 会上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 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 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发行价格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27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28 元/股。 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资产评估 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确保拟收购资 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 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与长沙共举签 订补偿协议,约定长沙共举应当对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数的情况进行补 偿。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关于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 (七)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武汉二线实际完成效益情况与承诺净利润差距较大,则 公司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已经制定了防范风险 的保障措施,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保 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发 生摊薄即期回报情形。公司拟将采取如下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顺利实现标的资产的盈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在 公司治理、绩效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经验,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 28 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 武汉二线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协同效应,顺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措施 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生产经 营成本和费用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提升公司经营效 率。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 检察权,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象均承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9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相 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 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的异常交易 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 在终止的可能;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依据,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虽然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但由于评估结论 所依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资产评估中 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并未如期发生,或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遭遇意外因素冲击, 可能导致标的资产实际盈利能力及估值出现较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30 (三)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长沙共举签订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长沙共举承诺: 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 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和 9,300 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武汉二线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在 未来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综合判断。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内外部经营 环境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 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股权,标的公司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业并购,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 专业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营产品产能,拓展了核心市 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但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原武汉二线管理层的经营方 针和管理方式能否与上市公司相适应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与武汉二线的整合结果未能达到预期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风险。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整合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经营相关风 险将同样对上市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 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最大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 的方方面面,其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商业周期 31 波动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影响十分明显。随着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标的公司的 市场需求也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标的公司将面临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出 现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大多数电线电缆企业主要生产质量较差、技术含量低,无品牌信誉的低 端产品,导致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尽管标的公司在湖北省内拥有 品牌、质量、技术、区域和规模等优势,在中高端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可 有效降低风险,但若不能继续保持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高品质,并随着市场需求及 时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原有产品的改造升级,标的公司或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 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为资源密集型行业,主要原材料铜占产品成本较高,导致其对 上游产业的依赖较强。原材料价格与标的公司产品成本紧密相关,其中铜价格的 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四)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培育了大批专业知识 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团队。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 团队的稳定性成为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如果未来在人才管理方面出现 问题,可能会导致技术人员流失、人才队伍不稳定,从而对标的公司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电线电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电 线电缆的质量将影响整个设备或工程的运行情况,因此,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非 常重要。标的公司在材料采购、生产和工艺、产品检测及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 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市场美 誉度,但由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一旦公司产品在销售和运行中出现质 量问题,将对标的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 险。 32 (六)依赖单一市场风险 受运输成本和包装物回收成本等因素制约,电线电缆产品存在一定的经济销 售半径。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在湖北地区实现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93%、96.22%和 96.8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 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将配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市场范 围的开拓,但在一定时期内仍存在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 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 带来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 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 险。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 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 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低,国家政策推动行业进行并购重组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线电缆制造国,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超 4,000 家,其中中 小企业占比 95%以上,行业内前十名企业仅占国内市场份额的 7%至 10%,远低 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过多的中小型企业导致了线缆行业集中度极低,且主 要集中在低端产品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力量薄弱、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行业整体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行业急 需通过企业重组整合进行产能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集中度以及技术创新能力。 此外,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等国 家以及行业政策不断推动产业进行技术创新、结构优化升级和并购重组,以完成 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将实现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提高行 业集中度,进一步夯实在电线电缆领域的优势,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16 年 11 月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 快煤电转型升级、实施电能替代、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期间我国配电网建设预计 总投资额达到 1.7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 3,400 亿,我国电网建设投资仍将保持稳 定增长。此外,“十三五”期间,我国铁路及城轨交通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铁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等营运里程均大幅增加,将带动轨道交通用线缆的市 场需求不断增长。 电力电网以及轨道交通投资力度的加大,将有效拉动电线电缆行业的进一步 发展,继续推动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稳步增长。 3、上市公司与武汉二线之间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34 金杯电工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在湖 南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占有率,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在湖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内 处于领先地位。武汉二线同为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立足湖北省发展多年,其产品 “飞鹤”牌电线电缆在湖北省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较高。公司和武汉二线在销 售区域、销售客户、技术研发、生产和采购、产品和产能等多方面都有较强的协 同效应。 在销售方面,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的销售渠道及客户结构,可凭借上市 公司和武汉二线在不同市场区域的市场拓展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整合和共享销 售渠道,有助于双方在优势区域市场深度拓展,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在技术研发方面,武汉二线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吸收标的公司富有多年生产研发经验的技术团队后,能进一步强化上市公 司生产研发实力。 在生产和采购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统一的运营管理,上市生产和采 购的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在产品和产能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为电线电缆行业内的领军行业,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品牌矩阵、产品品类都将得到丰富。同时,通过对于 生产、采购和销售的协同管理,将进一步发挥生产经营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 司产能,优化产能布局。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外延式扩张做大 做强电线电缆业务的发展战略,使公司在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方 面得到有效强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上市公司行业竞争力,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武汉二线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 线缆行业 100 强、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国家级 AAA 信用证书、湖北省文明 单位、湖北省优秀企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称号,在电线电缆行业具备 较高的知名度。 3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发挥统一管理的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采购、 生产和销售系统,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公司科学、高效的经营运 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导力, 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上市公司利润水平,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持有武汉二线 79.33%股权,武汉二线成为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在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资产规模的同时提升上市公司 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 1-8 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0,018.85 万元、 17,597.76 万元,较重组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58.23 万元、12,169.79 万元,分别增长 6,760.63 万元和 5,427.97 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进行技术积累,提高产品技术竞争力 标的公司注重产品的创新与研发,其产品先后通过了国家强制认证、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美国 UL 认证、德国 VDE 认证。 标的公司阻燃聚氯乙烯电线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环保型低烟无卤阻燃电线 电缆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两项产品被评为武汉市科学技术三等奖、多项科 技成果获得国家专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标的公司相关技术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提 升公司产品技术竞争力。 4、避免同业竞争 2019 年 1 月,金杯电工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学愚控制的长沙共举联合湖南资 管与武汉二线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其中 长沙共举收购 50.03%股权,湖南资管收购 29.30%股权。武汉二线主要从事电线 电缆及电工产品生产、销售,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为有效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金杯电工、长沙共举、武汉二线签署《武 36 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委托上市公司全 面负责,包括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同时,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吴学愚承诺如下: “(1)自取得武汉二线 50.03%股权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先由金杯电工对前 述武汉二线股权进行收购;如前述收购事项因未获金杯电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武汉二线无法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则实 际控制人应当在前述 36 个月期限内采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 如向第三方出售、出租武汉二线资产等,以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2)本人承诺促成将武汉二线的具体生产经营委托给金杯电工管理,自托 管之日起至武汉二线注入上市公司前,本人将充分尊重金杯电工各项托管权利, 且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达成不利于金杯电工利益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交 易和安排。” 本次重组通过注入武汉二线相关资产以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0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决定取消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37 2019 年 3 月 8 日,长沙共举召开合伙人会议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3 月 6 日,湖南资管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 本次交易对方湖南资管系财信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财信金控系湖南省财政厅 下属公司。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 (湘财金[2018]16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信金控对外一次性投资(包括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超过上年末本级净资产的 5%或者 3 亿元的报省财政厅审批后实 施,而本次交易湖南资管持有武汉二线股权作价 27,776.40 万元,未超过财信金 控上年末净资产的 5%或者 3 亿元,本次交易无需报湖南省财政厅审批。 根据《关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湘财金[2018]16 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信金控及实际控制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大于或者等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信金控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备案。湖南资 管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账面资产总额大于 5000 万元,本次评估报告需经湖南省 财政厅备案。 2019 年 3 月 26 日,财信金控作出股东决定,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10 月 9 日,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湖南省财政厅备 案。 3、交易标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2 月 27 日,武汉二线召开 2019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交 易对方向金杯电工转让合计所持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相关议案,武汉二线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4、国家反垄断部门的批准 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82 号),对金杯电工收购武 汉二线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5、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金杯电工股 38 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4 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为金杯电工向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 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交易完成后将较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利于提高上市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 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标的资产估值与作价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湖南省财政厅 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融兴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评 估武汉二线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700.00 万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武汉二线 100%股权交易作价 9.48 亿元,标的公 司 79.33%股权对应交易价格为 75,204.84 万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标的公司股东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79.33%股权,国融兴华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 本次交易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5,204.84 万元。本次交易 39 价格中的 69,204.84 万元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6,000.00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各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持有标的公司 股份对价 交易对方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权比例 金额 发股数量 长沙共举 50.03% 47,428.44 41,428.44 100,310,992 6,000.00 湖南资管 29.30% 27,776.40 27,776.40 67,255,205 - 合计 79.33% 75,204.84 69,204.84 167,566,197 6,000.00 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 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3、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及湖南资管。 4、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96 4.46 前 60 个交易日 4.82 4.34 前 120 个交易日 4.75 4.28 40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28 元/股。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作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本公司拟向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 167,566,197 股,具体 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长沙共举 41,428.44 100,310,992 13.69% 湖南资管 27,776.40 67,255,205 9.18% 合计 69,204.84 167,566,197 22.87%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 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1)长沙共举的锁定期安排 长沙共举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41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湖南资管的锁定期安排 湖南资管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 方按在目标公司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人 42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人为长沙共举。 (2)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净利润 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 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 和 9,3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实际盈利数的确定 股权交割日后,武汉二线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 金杯电工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承诺期间内武汉二 线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专项审核报告》中单独 披露武汉二线每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还应当在上市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4)低于承诺业绩的补偿安排 如武汉二线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补偿 义务人长沙共举首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计已补 偿金额。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 票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内,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或金额如依据本协议列示的计算公式 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43 补偿义务人同意,若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补 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 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调整为:调整前补偿 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如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补偿义务人取得的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 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 准)×应补偿股份数。 (5)减值测试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在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上市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 持一致。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减值补偿义务股份数 计算工作。 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于本协议项下累计已补偿金额+当期按 照本协议确定的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则除业绩补偿义务之外,长沙共举还应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长沙共举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长沙共举以现金补偿。 减值测试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减值测试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 价格减去期末减值测试资产的估值总额(扣除补偿期间内减值测试标的资产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需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于本协议项下累 计已补偿金额-当期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当期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减值测试应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上市公 44 司股票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 事项,与长沙共举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长沙共举应补偿的股 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 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调整为: 调整前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如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长沙共举取得的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 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 后金额为准)×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 (6)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上限 任何情况下,长沙共举承担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以 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共计持有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 价为限。 (7)承诺业绩低于 2018 年实际净利润的情形是否存在降低实际控制人业绩 承诺实现压力、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结合武汉二线的主营业务,筛选出与交易标的同属于电线电缆的并购案例, 可比交易的增值率情况如下: 增值率 公司名称 交易标的 评估基准日 增值率 (合并) 成都线缆(出 大唐电信 2018-9-30 20.81% 20.81% 售) 智光电气 岭南电缆 2014-12-31 28.85% 28.85% 通达股份 一方电气 2014-5-31 66.77% 65.15% 平均值 38.81% 38.27% 金杯电工 武汉二线 2019-4-30 52.59% 17.61% 注 1:增值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价值/母公司净资产-1 注 2: 增值率(合并)=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价值/合并报表净资产-1 本次评估标的公司增值率为 52.59%,合并口径增值率为 17.61%,标的公司 合并口径增值率略低于可比交易案例平均值,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协议等,本次交易对长沙共举及实 45 际控制人等未设置超额利润奖励条款,如获得超额利润,将仍然归属于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不存在降低大股东业绩承诺实现压力,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 情形。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武汉二线 79.33%股权。2018 年度,标的公司的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与上市公司相应项目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武汉二线 占比 项目 金杯电工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 (孰高) 资产总额 417,483.96 111,468.40 75,204.84 26.70% 资产净额 234,585.75 78,177.92 75,204.84 33.33% 营业收入 473,893.93 188,789.18 - 39.84%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的 50%,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未 达到上市公司同期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 50%,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此外,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申请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 其中,长沙共举持有武汉二线 50.03%股权,为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长吴学愚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公司董事、总经 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1.71%。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60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始 终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学愚、 46 孙文利夫妇,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 下所示: 单位: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能翔投资 115,188,480 20.38% 115,188,480 15.72% 闽能投资 29,928,960 5.30% 29,928,960 4.08% 吴学愚 2,304,000 0.41% 2,304,000 0.31% 上市公司原其他股东 417,758,640 73.92% 417,758,640 57.01% 长沙共举 - - 100,310,992 13.69% 湖南资管 - - 67,255,205 9.18% 合计 565,180,080 100.00% 732,746,277 100.00% 能翔投资、闽能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长沙共举的实 际控制人为吴学愚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3.80%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资产负债率 47.96% 42.46% -5.50% 38.70% 35.90% -2.81% 流动比率 1.69 1.85 0.16 2.08 2.16 0.08 速动比率 1.14 1.26 0.12 1.44 1.45 0.01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7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的偿债能力水平将得到提升。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盈利水平比较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营业收入 391,668.57 519,448.14 127,779.58 473,893.93 661,883.36 187,989.44 利润总额 14,117.15 23,264.32 9,147.17 15,434.04 27,202.04 11,768.00 净利润 12,408.03 19,339.29 6,931.25 13,928.34 22,584.86 8,656.52 归属于母公司 12,169.79 17,597.76 5,427.97 13,258.23 20,018.85 6,760.63 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4 0.02 0.24 0.28 0.04 (元/股)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的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上 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由交易前的 0.24 元/股、0.22 元/股增加到交易后的 0.28 元/股、0.24 元/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 到增强,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厚。 (三)本次交易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线和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 产品包括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多个品 种规格,产品种类齐全,已形成了电线电缆生产系列化、规模化、成套化的产品 结构,是中部地区规模大、技术领先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业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股权,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有电气装备用电线、 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线电缆,标的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产品在省内市 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营产品产能,拓 展了核心市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收 48 入规模等各方面的实力均显著增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增强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019 年 1 月,金杯电工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学愚控制的长沙共举联合湖南资 管与武汉二线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其中 长沙共举收购 50.03%股权,湖南资管收购 29.30%股权。武汉二线主要从事电线 电缆及电工产品生产、销售,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重组后,公司持有武汉二线 79.33%股权,长沙共举不再持有武汉二线 股权,潜在同业竞争得以消除。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 其中,长沙共举持有武汉二线 50.03%股权,为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长吴学愚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公司董事、总经 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1.71%。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新增关联方情况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3、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 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49 实际控制人就减少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2)交易对方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相关交易对方,就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金状况、股票质押情况说 明交易完成后吴学愚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具体措施 1、资金状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除通过其控制的闽能投资向北京银行借款 3 亿元、通过其控 制的长沙共举向光大银行借款 1 亿元、通过其控制的长沙共举向同属于其控制的 金科投资借款 1 千万元以外,无其他大额负债。 除此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翔投资、闽能投资均已出具承 诺,承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状况、整体资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 好。 2、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一致行动人闽能投 资及吴学愚直接或间接控制金杯电工 147,421,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08%),该部分股份中 147,417,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08%)目前全 部处于质押状态,质押股份的融资期限、融资目的等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0 融资 质押股份 质押股数 月 31 日质 金额 融资 融资 股东名称 质押起止日 质权人 占公司总 (股) 押股票市值 (亿 期限 目的 股本比例 (亿元) 元) 能翔投资 101,649,990 北京银行 17.99% 5.01 支付 2018 年 11 月 股份有限 收购 闽能投资 29,928,960 30 日至 2021 年 5.30% 1.48 3.00 3年 公司长沙 武汉 小计 131,578,950 11 月 27 日 23.28% 6.49 分行 二线 能翔投资 13,538,490 2019 年 8 月 26 中国光大 2.40% 0.67 1.00 60 个 价款 50 吴学愚 2,300,000 日至质权人向 银行股份 0.41% 0.11 月 中国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 结算有限责任 衡阳分行 小计 15,838,490 公司申请办理 2.80% 0.78 解除质押为止 合计 147,417,440 - - 26.08% 7.27 4.00 - 3、交易完成后吴学愚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具体措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具体措施包括: (1)吴学愚控制的长沙共举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于 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 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吴学愚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能翔投资、闽能投资已出具《关于不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 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 结束后,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3)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长沙共举将取得现金对价 6,000 万元。此部分现金将用于长沙共举因收购武汉二线所借贷的部分资金本息 的偿还,以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比例。 (4)2016 年至 2018 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上市公司 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现金分红分别为 2,211.32 万元、1,474.21 万元、2,211.32 万元。 本次交易后,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 26.08%进一步上升至 33.80%。未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预计仍将取得一定规模的分红,届时该部分 分红也可用于其因收购武汉二线所借贷的部分资金本息的偿还,以进一步降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比例。 (5)本次交易后,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上市公 司的股份比例将由 26.08%进一步上升至 33.80%。即使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剧烈下跌导致质押物价值 不足的,实际控制人也有能力进行补充质押,质权人处置质押股票的可能性较低。 51 (6)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金科投资总 资产为 9,944.46 万元,净资产为 9,924.27 万元。为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可通过 筹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金科投资等的资金以偿还借款,可进一步降 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比例,以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 (七)上市公司并购之后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和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 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尽早实 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1、上市公司并购之后的具体整合措施 2019 年 1 月,在长沙共举和湖南资管受让武汉二线股权后,为避免潜在的 同业竞争,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委托金杯电工全面负责,金杯电 工向标的公司派驻了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等管理干部。本次交易完成后, 武汉二线将成为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保证经营稳定的同时,将进 一步开展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整合,以理顺管理关系,提高经营效率,真正实 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发挥出协同效应,持续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上 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整合措施: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发挥标的公司的自身优势,实现对核心市场区 域的进一步拓展以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上市公司将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发 挥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充分利 用自身平台优势、品牌优势以及规范化管理经验,积极支持标的公司经营业务的 健康发展,从而实现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整合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资产结构、经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方面具有 相似的特点。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 要求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并进行严格管理。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并将保持资产的独立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标的公司仍将维持对其资产权 属的所有权,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资产仍将保留。 52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整合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履行股东职责,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进行整体的 财务整合,对标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等实行统一管控,提高其财 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加强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优化资金配置,充分发挥公司资本优势,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重组后上市公司整 体的资金运用效率;控制标的公司财务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标的公司的 日常财务活动、重大事件进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通过财务整合, 将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同时通过上市 公司平台,拓宽武汉二线的融资渠道,为武汉二线未来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人 员培养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市场竞争力。 (4)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所有人员将进入上市公司体系,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员工。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以保持武汉二线稳定运营为出发点, 未来武汉二线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独立存续,并由武汉二线原核心管理团队继续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同时,金杯电工向标的公司派驻管理干部。利用上市公司的 品牌效应和资本平台等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引入优秀人才,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 的经营团队实力和人才凝聚力。 (5)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机构整合 本次收购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交易 后将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架构,现有内部组织机构保持稳定。同时,按照对 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对武汉二线实施管理,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 面,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及组织架构对其原有的管理 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其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完 善。此外,公司将通过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协同效 应,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2、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控措施和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规划, 未来标的公司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为发挥协同效应,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 53 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客户资源、市场营销、技术研发、财 务核算、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购的绩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上市公司与 武汉二线需在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上市公司能否顺 利实现相关业务规模的扩张、达到预期整合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上 市公司未能顺利整合,将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 长远发展。 为应对上述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日常经营中 做到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 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同时,上市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 规划部署,同时尽可能保持武汉二线在资产、业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性, 以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 七、上市公司未购买标的资产全部股权的原因,有无后续收购剩 余股权的安排及上市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股权优先受让权、公司控 制权和公司治理等达成的协议,剩余股东解除股权代持的安排,以及 上述协议和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未购买标的资产全部股权的原因,有无后续收购剩余股权 的安排 1、上市公司未购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原因 在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人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长沙共举、湖 南资管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79.33%股权,剩余未收购的标的公司 20.67%股权由 冯强等自然人股东持有。 目前持有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自然人股东主要为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层管理人员,保留剩余股权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整合,有利于保障 54 双方在管理模式、业务发展、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融合,降低上市公司收购 风险。 2、上市公司后续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 长沙共举已出具《承诺函》:如届时上市公司及剩余股东均同意,且各方能 就收购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则由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标的公司少数 股权;如因剩余股东不同意由上市公司收购或其他原因上市公司无法收购,则由 长沙共举先行收购,再以其取得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成本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或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2021 年 1 月 15 日之前,并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1、少数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标的公司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争议和纠纷,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2、标的公司剩余股东 同意将所持武汉二线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且双方就作价、付款、交割等具体事 宜达成一致;3、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已审议批准收购少数股权 事项。 (二)上市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股权优先受让权、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 理等达成的协议,剩余股东解除股权代持的安排,以及上述协议和安排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 1、上市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股权优先受让权、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 达成的协议以及上述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剩余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标的公司控制权和武汉 二线公司治理等未达成协议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的股权。按照《公司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剩余 20.67%的股权将享有法定优先受让权,同时,上市公 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同行业公司,在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情况下,能够控制标的公 司,并有能力按照上市公司的内控和治理要求规范运营标的公司。因此,上市公 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剩余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标的公司控制权和武汉二线公司治 理等未达成协议或安排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和规范运营。 55 2、剩余股东解除股权代持的安排以及上述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股东已就股权代持还原事宜进行了初步 沟通并设立了持股平台,具体解除代持执行方案待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与 剩余股权股东另行协商确定。 根据代持股东与被代持股东的相关约定,在代持关系解除前,被代持股东委 托代持股东出席标的公司股东会并全权处理除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及分红权之外 其他事项并行使表决权且无需经代持股东另行授权。被代持股东委托代持股东作 为工商在册股东,由代持股东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但该出资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 被代持股东所有,双方对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约定明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股权。无论武汉二线存 在代持关系的剩余股东是否解除股权代持,上市公司及持有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 直接持股自然人、代持股东均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二线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对标的公司的治理权利。同时,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 同行业公司,在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情况下,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并有能力按照 上市公司的内控和治理要求规范运营标的公司。 因此,剩余股东尚未就解除股权代持达成具体执行方案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对 标的公司的控制和规范运营。 56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文)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 Gold Cup Electric Apparatus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607478448 股票简称 金杯电工 股票代码 002533.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 注册资本 565,180,08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学愚 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材料及成 品;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橡塑制品、法律法规允许的金属 材料;研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电工新材料产品;研究、 开发输变电技术、输变电产品并提供研究成果转让服务;以自有 资产进行高新技术及国家允许的其它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 及财政信用业务);塑料板、管、型材及塑料零件的制造;灯具、 装饰物品、电力照明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管道运输设备、 电工器材、橡胶制品的销售;开关、建筑用电器的生产、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金杯电工是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字[2004]59 号 文件批准,由省政府湘政函[2008]55 号文确认,通过新设合并湖南湘能线缆有限 公司、湖南湘能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长沙华菱衡钢销售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孜湘审[2004]3-352 号长沙华 菱衡钢销售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孜湘审[2004]3-353 号湖南湘能线缆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天孜湘审[2004]3-354 号湖南湘能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截至 2004 年 3 月 3 日,合并三方的净资产合计为 9,149.34 万元,能翔投资、闽 能投资、湖南长利电工有限公司、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能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以其在被合并三方所拥有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按 1.02:1 57 的比例折股,折合总股本 9,000 万元。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141.00 34.90 2 能翔投资 2,999.70 33.33 3 闽能投资 1,140.30 12.67 4 湖南湘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99.90 11.11 5 湖南长利电工有限公司 719.10 7.99 合计 9,000.00 100.00 金杯电工于 2004 年 5 月 24 日在湖南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 注册号为 430000100585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情况 2010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803 号 文《关于核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金杯电工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500 万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3,500 万股,发 行价格 33.8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32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02533,简称“金杯电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0,500 万股变更为 14,000 万股。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113 号《验 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99.70 21.43 2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50.00 7.50 3 上海昆吾九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7.14 4 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779.40 5.57 5 范志宏 530.00 3.79 6 北京华隆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3.57 7 刘格 420.90 3.01 8 湖南华鸿财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2.86 9 熊丕淑 400.00 2.86 58 1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350.00 2.50 合计 8,430.00 60.23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重大股本变化情况 1、2011 年 4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3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1 年 4 月 14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1 年 4 月 18 日,金杯电工发布了《201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 登记日:2011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2011 年 4 月 25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2011 年 4 月 25 日。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4,000 万股增至 28,000 万股。 2、2012 年 3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2 月 25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2012 年 3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2 年 3 月 29 日,金杯电工发布了《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 登记日:2012 年 4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2012 年 4 月 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起始交易日:2012 年 4 月 9 日。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28,000 万股增至 33,600 万股。 3、2014 年 4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 年 3 月 24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3,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59 2014 年 4 月 17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4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发布《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 记日:2014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2014 年 4 月 2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起始交易日:2014 年 4 月 29 日。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33,600 万股增至 53,760 万股。 4、2014 年 8 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4 年 7 月 7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拟以 2.32 元/股的价格,向 175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 万股。 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备案后,2014 年 7 月 25 日,金 杯电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4 年 8 月 14 日,金杯电工以 2.32 元/股的价格,向 168 位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 15,916,800 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 537,600,000 股增至 553,516,800 股。 5、2014 年 8 月以来,金杯电工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5 年 6 月 4 日,金杯电工对离职激励对象韩丽琼所持 12,800 股限制性股 票完成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 2015 年 12 月 17 日,金杯电工对离职激励对象李雪、罗世方、杨科、赵启 年,及因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而失去激励资格的张军衡、王文进所持共计 369,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22 元/股。 2016 年 12 月 23 日,对因病去世的激励对象胡滇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12 元/股。 以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553,516,800 股减至 553,121,280 股。 60 6、2019 年 5 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3 月 10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335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 万股(包括预 留股票 190 万股)。 2019 年 4 月 2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9 日,金杯电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授予价格调整为 2.45 元/股,激励对象调整为 331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 1,396.10 万股(包 括预留股票 190 万股)。 2019 年 5 月 24 日,金杯电工发布《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金杯电工以 2.45 元/股的价格,向 329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205.88 万股,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 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总股本由 553,121,280 股变更为 565,180,080 股。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188,480 20.38 2 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29,928,960 5.30 3 范志宏 19,832,000 3.51 4 周祖勤 13,152,000 2.33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9,500 1.95 6 孙文辉 7,977,000 1.41 7 陈海兵 5,472,000 0.97 8 石爱华 4,444,000 0.79 61 9 黄喜华 3,944,700 0.70 1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3,940,923 0.70 合 计 214,889,563 38.04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吴学愚、 孙文利夫妇。吴学愚、孙文利夫妇通过能翔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5,188,480 股,持股比例为 20.38%;通过闽能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928,960 股,持股 比例 5.30%;吴学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04,000 股,持股比例 0.41%。吴学愚、 孙文利夫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6.08%的股份。 吴学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30105196*********,住所为长沙市芙蓉区凤凰台**号,2007 年 10 月至今任上 市公司董事长。孙文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30102196*********,住所为长沙市芙蓉区凤凰台**号。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金杯电工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覆盖 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五大类别,能够 生产数百个品种近 10,000 个规格的产品。公司是中部地区最大的电线电缆制造 企业和国内领先的高压、超(特)高压变压器和电抗器等输变电重大装备用电磁 线制造企业之一。上市公司近年获得“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 20 强”、“长 沙市市长质量奖”、“湖南老字号”、“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民企 100 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62 近年来,公司一方面延长和完善产品链;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市场区域及大 型客户,促进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8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12,529.77 万元、396,136.43 万元、473,893.93 万元和 391,668.57 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 六、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8 月(经审阅)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合 并口径)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8,034.10 417,483.96 350,733.19 负债总额 238,857.57 161,581.07 98,993.24 所有者权益 259,176.54 255,902.88 251,739.9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38,967.15 234,585.75 230,600.47 (二)合并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91,668.57 473,893.93 396,136.43 营业成本 336,828.33 401,144.15 341,864.46 营业利润 14,111.62 15,154.08 15,424.84 利润总额 14,117.15 15,434.04 15,496.18 净利润 12,408.03 13,928.34 13,378.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169.79 13,258.23 12,421.0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94 7,903.40 -17,832.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04.92 -16,101.05 -24,707.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5.70 26,930.90 -7,536.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191.27 18,733.25 -50,076.12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负债率 47.96% 38.70% 28.22% 63 毛利率 14.00% 15.35% 13.70% 净利率 3.17% 2.94% 3.38% 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4 0.23 七、最近 60 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 60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始 终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公司最近 60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8 月 3 日,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长) 质监罚字[2016]第 24 号),对湖南金杯电器有限公司“未取得认证擅自出厂销售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的行为”处以 5 万元的罚款。 经核查,湖南金杯电器有限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根据长沙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湖南金杯电器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2018 年 1 月 26 日,井冈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井市监(产)罚决[2018]01 号),对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 24 日,销售给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的 50000 米架空绝缘导线,不符合国家的 检验要求”给与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该批不合格产品;2、没收该批不合 格产品;3、处以罚款人民币 6 万元。 64 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 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 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 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违法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且已足额缴纳 罚款,整改完毕,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交 易所公开谴责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6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部分股东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基本情况如 下: 一、长沙共举 (一)基本情况 名称 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一期厂房、机修房、变电所栋 注册地 101 一层 101 室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一期厂房、机修房、变电所栋 主要办公地 101 一层 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祖勤 出资额 35,343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10-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Q2ENJ9R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企业上市咨 经营范围 询;安全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长沙共举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系由吴学愚、周祖勤出资设立,其中 吴学愚认缴出资额 20,600 万元,周祖勤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6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长沙共举 设立时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人 吴学愚 20,600 67.32% 普通合伙人 周祖勤 10,000 32.68% 合 计 30,600 100.00% 2、出资额及比例变化情况 2019 年 3 月 22 日,长沙共举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变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66 变更后长沙共举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人 吴学愚 20,600 58.29% 普通合伙人 周祖勤 14,743 41.71% 合 计 35,343 100.00% (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长沙共举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服务,目前除投资武汉二线之外,尚无其他实 际经营。 (四)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长沙共举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0,067.15 所有者权益 30,067.15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67.15 利润总额 67.15 净利润 67.15 (五)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长沙共举除持有武汉二线 50.03%的股权外,无其他 对外投资。 (六)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企业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67 (七)实际控制人情况 根据长沙共举合伙协议,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吴学愚先生持有 长沙共举 58.29%股份,为长沙共举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姓名 吴学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30105196*********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住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凤凰台**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序号 名称 任职 任职时间 产权关系 吴 学 愚先 生直 接持 有金 杯电 工 2007 年 10 月至 0.41%股权,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合 1 金杯电工 董事长 今 计控制金杯电工 26.08%的股份,为 实际控制人 吴学愚先生持股 88%,其妻子孙文 执行董事、 2003 年 12 月至 2 能翔投资 利女士持股 12%,吴学愚、孙文利 经理 今 夫妇合计控制 100%股权 吴学愚先生 10.02%,其妻子孙文利 执行董事、 2007 年 8 月至 3 闽能投资 女士持股 89.98%,吴学愚、孙文利 经理 今 夫妇合计控制 100%股权 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 2016 年 12 月至 4 董事 能翔投资持有 50.00%股权 限公司 今 湖南云冷投资管理股 2016 年 6 月至 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同时吴学 5 董事 份有限公司 今 愚先生直接持股 5.44% 湖南星能高分子有限 执行董事、 2016 年 3 月至 6 为金杯电工全资子公司 公司 经理 今 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 2016 年 7 月至 7 董事长 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 运营有限公司 今 68 湖南金杯新能源发展 2016 年 1 月至 8 董事 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今 湖南能翔优卡新能源 2016 年 08 月至 9 董事长 为金杯电工控股子公司 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今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序号 名称 任职 表决权比例 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合计控制金杯 1 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 董事长 电工 26.08%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2 长沙共举 有限合伙人 58.29% 3 武汉二线及其控制的公司 无 通过长沙共举持股 50.03% 吴学愚先生持股 88%,其妻子孙文 4 能翔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利女士持股 12%,吴学愚、孙文利 夫妇合计控制 100%股权 吴学愚先生 10.02%,其妻子孙文利 5 闽能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女士持股 89.98%,吴学愚、孙文利 夫妇合计控制 100%股权 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 6 董事 能翔投资持有 50.00%股权 司 (八)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周祖勤先生持有长沙共举 41.71%出资额,为该合伙 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祖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 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长沙衡阳钢管销售有限公司经理,2004 年 5 月至今 任上市公司董事,2004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兼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九)出资来源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沙共举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长沙共举最终出资人为吴学愚先生和周祖勤先生,出资来源均为合伙人自有 或自筹资金。 (十)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的有关协议安排、未来存续期 间内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等变动安排 1、长沙共举出资人利润分配、亏损负担 69 长沙共举《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 占整个合伙企业实际收到的出资总额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为:1、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时,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合伙企业的亏损按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占整个 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分担。 2、长沙共举合伙事务执行的有关协议安排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一般事项进行表决时,按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占整个 合伙企业实际收到出资总额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合 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 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 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吸收 新的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会议的首次会议由认缴出资最 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主持。 3、未来存续期间内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等变动安排 (1)未来存续期间内合伙人入伙的安排 根据长沙共举《合伙协议》的约定,新入伙人入伙合伙企业应具备合伙人的 资格,并符合下列要求:经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普通合伙人 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未来存续期间内合伙人退伙的安排 根据长沙共举《合伙协议》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 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其中,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死亡或者 70 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律规定或合伙人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 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 宣告死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 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 为。 合伙人退伙,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 额。退伙人在入伙时是以非货币出资的,由其他的合伙人决定,是退还其货币还 是其他,退伙人在入伙时是以货币出资的,则用货币退还其财产份额。退伙人对 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有赔偿责任的,在退还财产份额中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 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普通合伙人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 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 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小于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按其出资比例分担亏 损。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公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 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申请愿意入伙且符合合伙人资格的,其他合伙人一 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由企业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除 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未来存续期间内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安排 根据长沙共举《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71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需提前 30 天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同意的合伙人应 当收购转让的财产份额,既不同意,又不收购,则视为同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转让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 伙人愿意受让的,由受让人协商受让的数额和比例,协议不成,按转让时其他合 伙人各自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进行受让。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 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 务。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 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 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则视 为该合伙人退伙办理退伙结算。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湖南资管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 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0 楼 主要办公地 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 曾世民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12-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MA4L2E9E4W 省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类 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企业破产管理、 财务顾问;接受地方政府、企业等的委托或委托其他机构对资产进 行管理、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 72 离的资产;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追偿债务和利息;根据省政府 授权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部门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12 月,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成立湖南 资管,财信金控持有湖南资管 100%股权。 2015 年 12 月 22 日,湖南资管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MA4L2E9E4W) 2、股本及股权变化情况 2018 年 11 月,财信金控对湖南资管增资 200,000 万元,湖南资管的注册资 本增加至 300,000 万元。 (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湖南资管由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主要承担省内金融企 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同时开展资产投资、资产管理及相关的重组、 并购、管理咨询服务,并根据省政府授权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四)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94,950.27 475,442.68 负债总计 420,577.93 366,233.94 所有者权益 274,372.34 109,208.74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9,664.10 1,526.82 营业利润 6,042.76 2,761.88 利润总额 6,072.21 2,761.88 净利润 4,483.60 2,006.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33.94 -246,956.29 73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24,530.07 非流动资产 270,420.20 资产总计 694,950.27 流动负债 201,977.93 非流动负债 218,600.00 负债总计 420,577.93 所有者权益 274,372.34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664.10 营业利润 6,042.76 利润总额 6,072.21 净利润 4,483.60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3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863.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802.6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873.0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504.52 (五)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湖南资管主要下属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1 湖南财信常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 管理投资基金 2 娄底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3 湘潭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74 4 衡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5 邵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6 怀化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7 株洲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51% 资产管理 8 郴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9 湘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1% 资产管理 娄底资管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 10 3,000 90% 对外投资 (有限合伙)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 11 200,000 49.95% 对外投资 (有限合伙) (六)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三、其他事项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为交易对方长沙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比例为 41.71%。 交易对方湖南资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75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周江军先生最近五年内 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曾受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11 月 13 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 查总队调查通字 142797 号),因赛迪传媒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 定对其立案稽查。2015 年 8 月 13 日,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15]6 号)。2015 年 9 月 23 日,赛迪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2015]32 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 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对赛 迪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周 江军、总经理董立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时任董事姜玉、黄志刚、陆小平、韩志博、刘芳、时任财务总监刘毅、时任 董事会秘书瞿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2014 年 2 月 11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认为赛迪传媒存在以下违规事实:1、铁道媒体招 标事件披露不及时;2、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深交所决定: 1、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对时任董事长周江军、时任总经理董立冬、 时任财务总监刘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3、对公司副董事长姜玉、董事黄志刚、 陆小平、韩志博、刘芳、时任董事会秘书瞿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76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情况 除以上行政处罚之外,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77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号-1-1202 主要办公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周祖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4 日 统一社会性用代码 91420104177715335C 电线电缆及电工产品生产、销售。汽车货运、机械制造、货物 经营范围 进出口 二、历史沿革 (一)武汉二线设立及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前的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1981 年 4 月,武汉硚口电线厂开业 1980 年 5 月,武汉市工商局及武汉市机械工业局同意武汉硚口电线厂开业, 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主管部门为武汉市机械工业局,产品归口部门为武汉 市电线电缆总厂,负责人为王仲林,注册资金为 278.6 万元。 1981 年 4 月 20 日,武汉硚口电线厂取得由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字号为 000890 号的《营业执照》,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278.6 万 元。 2、1982 年 3 月,变更厂名及注册资金 1982 年 3 月,经主管部门武汉市机械工业局、业务归口部门武汉市电线电 缆总厂同意,武汉硚口电线厂更名为武汉电线二厂;资金数额变更为 286.8 万元。 1982 年 3 月 29 日,武汉电线二厂完成企业名称及注册资金的工商变更登记。 3、1984 年 9 月,增加注册资金 1984 年 8 月,武汉电线二厂注册资金变更为 470 万元。 1984 年 9 月 1 日,武汉电线二厂取得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执照号为硚字 0929 号的《营业执照》,资金总额为 470 万元。 78 4、1990 年 6 月,增加注册资金,变更厂名 1989 年 7 月 15 日,武汉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说明》,武汉电线二厂可 供注册资金为 502.72 万元。 1990 年 3 月 17 日,武汉市机械工业委员会下发武机委规[1990]27 号《市机 械委关于武汉电线二厂更改厂名的批复》,同意武汉电线二厂名称变更为武汉第 二电线电缆厂。 1990 年 4 月 26 日,武汉市机械工业委员会集体企业管理处财务科出具《工 商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武汉二厂注册资金总额为 502.72 万元。 1990 年 6 月 20 日,武汉二厂制定《企业组织章程》并取得武汉市机械工业 委员会同意。 1990 年 6 月 26 日,武汉二厂取得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7771533-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02.8 万元。 5、1992 年 5 月,增加注册资金 1992 年 4 月 20 日,武汉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说明》,武汉二厂可供注 册资金为 584.04 万元。 1992 年 5 月 4 日,武汉二厂财务科出具《工商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 武汉二厂注册资金总额为 584.04 万元。 1992 年 5 月 14 日,武汉二厂取得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7771533-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人民币 584.1 万元。 6、1998 年 1 月,股份合作制改造、变更注册资本 1997 年 12 月,武汉二厂由市属集体企业划转为区属企业,硚口区工商局换 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为 1997 年 12 月 4 日。 1997 年 12 月 16 日,武汉二厂召开第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方案》、《职工集体股和法人代 表股的量化方案和增量股金募集办法》和《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股份合作制) 章程》;同意将武汉二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79 根据 1997 年 12 月武汉二厂通过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股份合作制)章 程》,企业的股份概况为:1、企业集体股为企业历年自我积累的固定资产和自 有资金共计 555.8 万元,折合 555.8 万股,占企业总股份的 67.1%;职工合作基 金股为职工历年劳动积累的存量资产量化部分及其合法财产向企业投资形成的 股份,计 250.9 万元,折股 250.9 万股,占企业总股份的 30.3%,其中职工个人 增量股为 105.4 万股、企业存量资产量化股为 145.5 万股;法人代表股总金额 21.9 万元,其中个人增量股 7.3 万股,企业存量量化股为 14.6 万股。 1998 年 1 月 13 日,武汉市硚口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汉市硚口区经济 计划委员会出具硚体改[1998]4 号《硚口区体改委 硚口区经计委关于同意武汉第 二电线电缆厂改组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股份合作)的批复》:同意武汉二厂 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则同意企业章程及有关文件;同意经会计师事务所评 估后的资产净值 715.9 万元的 20.32%计 145.5 万元量化到职工名下;2.03%计 14.6 万元量化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下;企业注册资本为 828.6 万元;企业改组后,原 有的债权债务及所有合同协议等由第二电线电缆厂继续承担及履行。 1998 年 1 月 16 日,武汉桥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桥会验字(98)11 号《验资 报告》,截至 1998 年 1 月 16 日,武汉二厂已收到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总额 828.6 万元,其中企业集体股本为 555.8 万元;职工合作基金股本为 250.9 万元;法人 代表股本为 21.9 万元。 1998 年 1 月 22 日,武汉市硚口区工商局向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核发了注册 号为 17790152-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 828.6 万元;经济性质为 股份合作制。 本次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武汉二厂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股东名称 实际持有人 性质 金额 形式 占比 股权性质 (万元) 武汉第二电 待分配 量化 555.80 实物 67.10% 企业集体股 线电缆厂 武汉第二电 量化 145.50 实物 线电缆厂工 362 名员工 增量 105.40 现金 30.30% 职工合作基金股 会 小计 250.90 量化 14.60 实物 冯强 冯强 增量 7.30 现金 2.60% 法人代表股 小计 21.90 80 合计 828.60 100% (二)武汉二线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及以后工商登记的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2005 年 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 (1)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确认 2004 年 8 月 3 日,武汉联合资产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武联鉴资评字 (2004)204029 号《关于对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全部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04 年 5 月 31 日,武汉二厂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 5,612.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13.06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499.22 万元。 2004 年 8 月 18 日,武汉市硚口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硚国资办[2004]10 号《区国资办关于确认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对以上评估 报告用于武汉二厂企业改制进行确认,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 2004 年 8 月 11 日,经武汉市硚口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武汉市硚口区国有企 业改革领导小组《资产损失确认表》以及硚口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第二电线电 缆厂资产损失的处理意见》确认,同意在评估基础上扣减坏账准备 33.34 万元、 核销待处理损失 7.76 万元,共计 41.10 万元。扣减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458.12 万元。 (2)改制方案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004 年 12 月 9 日-10 日,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召开第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 革产权明晰方案》、《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职工转变身份安置方案》、《企业 岗位职务员工持股方案》、《组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方案》。 根据《组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方案》:1)经武汉联合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评估、武汉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 2004 年 5 月 31 日,企业现有资产 5,612.3 万元,净资产 2,458.1 万元;2)改制后,设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3)组建的新公司由 48 位自然人股东及工会委员会持股;4) 在人事和用工制度上实行阶梯式全员劳动合同制。 (3)公司名称预核准 81 2004 年 12 月 21 日,武汉市工商局核发(鄂武)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 15106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4)改制方案的审批程序 2005 年 2 月 4 日,武汉市硚口区集体企业改制指导协调办公室下发硚集改 办[2005]1 号《关于同意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深化改革的批复》:(1)原则同意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附件内容,妥善安置职 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经武汉联合资产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硚 口区国资办确认,截至 2004 年 5 月 31 日,企业资产总额为 5,612.28 万元,负债 总额为 3,113.06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499.22 万元,经区财产局审核,同意计提 坏账准备金 33.34 万元,核销待处理资产损失 7.76 万元,企业实际净资产为 2,458.12 万元;(3)企业改制后,不再是集体性质企业,企业职工不再是集体 企业职工身份。 (5)验资及工商登记 2005 年 2 月 4 日,武汉公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公会验(2005) 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2 月 4 日,武汉二线已收到工会委员会 和冯强等 48 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为 1,828.6 万元。 2005 年 2 月 24 日,武汉市工商局核发注册号为 4201041100362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改制后武汉二线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工会委员会 1,067.70 58.39% 26 蒋国安 8.14 0.45% 2 冯强 17.20 0.94% 27 林涛 10.82 0.59% 3 郑明安 5.43 0.30% 28 刘金元 12.61 0.69% 4 邹建中 5.43 0.30% 29 熊汉斌 19.70 1.08% 5 彭敏祥 4.62 0.25% 30 杨卫东 13.57 0.74% 6 沈勇 2.09 0.11% 31 周又喜 15.96 0.87% 7 刘敦昕 19.30 1.06% 32 叶松涛 17.04 0.93% 8 欧扬 4.28 0.23% 33 张望生 20.83 1.14% 9 陈鹰 17.35 0.95% 34 熊爱文 10.35 0.57% 10 张正德 18.84 1.03% 35 鲁智新 23.88 1.31% 11 张柳燕 19.11 1.05% 36 崔转 13.14 0.72% 82 12 胡广智 14.07 0.77% 37 丁勇 14.15 0.77% 13 李冬明 35.72 1.95% 38 陈志刚 18.82 1.03% 14 梅梅 51.34 2.81% 39 韩君 15.86 0.87% 15 余中元 6.06 0.33% 40 万丽珍 10.14 0.55% 16 孙改玲 21.21 1.16% 41 许文先 14.40 0.79% 17 冯功胜 27.93 1.53% 42 彭信祥 19.62 1.07% 18 李晚珠 27.00 1.48% 43 吴人俊 15.66 0.86% 19 阮景元 26.56 1.45% 44 郑先国 10.12 0.55% 20 姚勇 18.55 1.01% 45 李美英 22.88 1.25% 21 胡秋林 11.72 0.64% 46 易庆和 13.42 0.73% 22 丁清佑 9.39 0.51% 47 汪高祥 12.50 0.68% 23 王治进 8.11 0.44% 48 王建林 22.01 1.20% 24 顾江华 8.98 0.49% 49 李永盟 13.55 0.74% 25 方继安 11.42 0.62% 合计 1,828.62 100.00% 由于实际职工股东人数众多,上述股东中,除工会委员会以及自然人股东冯 强、郑明安、邹建中、彭敏祥、沈勇 5 人之外,其他 43 名自然人股东,为经股 东会选举出的股权归集人(代持人),为包括其自身在内的 297 名自然人持有其 出资份额。 上述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为:武汉二线系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改制为有限责 任公司时的股东实际人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由不 超过五十个股东出资设立的相关规定,无法按实际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工商登记, 遂将上述 48 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股权归集人进行了工商登记。 根据《组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方案》,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股 权,一部分用于保障改制前退休和改制中退休、退养、长病等职工的利益,计 370.4 万元,大部分用于企业实行长效激励机制的期权制度,在之后的年度,按 照股东会提出的各项经济指标考核,量化到经营管理层。 2、2009 年 6 月,增资至 4,2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31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 本增至 4,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工会委员会缴纳。 2009 年 5 月 31 日,湖北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公信验字[2009]第 07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武汉二线收到股东工会委员 83 会增资的 2,371.4 万元。 本次增资后,武汉二线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变更为: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冯强 17.20 0.94% 17.20 0.41% 郑明安 5.43 0.30% 5.43 0.13% 邹建中 5.43 0.30% 5.43 0.13% 彭敏祥 4.62 0.25% 4.62 0.11% 沈勇 2.09 0.11% 2.09 0.05% 43 名股权归集人 726.15 39.71% 726.15 17.29% 工会委员会 1,067.70 58.39% 3,439.08 81.88% 合计 1,828.62 100.00% 4,200.00 100.00% 3、2014 年 4 月,增资至 10,0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22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 变更为 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工会委员会缴纳。 本次增资后,武汉二线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变更为: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冯强 17.20 0.94% 17.20 0.41% 郑明安 5.43 0.30% 5.43 0.13% 邹建中 5.43 0.30% 5.43 0.13% 彭敏祥 4.62 0.25% 4.62 0.11% 沈勇 2.09 0.11% 2.09 0.05% 43 名股权归集人 760.90 18.12% 760.90 7.61% 工会委员会 3,439.10 81.88% 9,239.10 92.39% 合计 4,2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4、2014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24 日-2014 年 10 月 31 日,梅梅等 15 名股东或其代表人与受让 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倪宁等 15 名自然人。本次股 权转让系原股权归集人辞职或去世,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选出新的股权归集人持 有股权,故本次股权转让无交易价格。 离职人员仍拥有其原有股权,去世员工股权由其近亲属继承,但离职员工及 去世员工近亲属不适合担任股权归集人,因此重新选出新的股权归集人。 84 2014 年 11 月 7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5 名股 东转让股权,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额(万元) 转让占比 1 梅梅 倪宁 51.34 0.51% 2 李冬明 李永进 35.72 0.36% 3 孙改玲 高晓利 21.21 0.21% 4 张望生 刘建伟 20.83 0.21% 5 彭信祥 潘厚红 19.62 0.20% 6 刘敦昕 宋新华 19.30 0.19% 7 韩君 邱抒秀 15.86 0.16% 8 吴人俊 杨群娣 15.66 0.16% 9 许文先 危奇 14.40 0.14% 10 胡广智 许国胜 14.07 0.14% 11 杨卫东 尹德望 13.57 0.14% 12 李永盟 熊泽锋 13.55 0.14% 13 易庆和 熊锴 13.42 0.13% 14 崔转 郑波 13.14 0.13% 15 刘金元 胡雪萍 12.61 0.13% 本次股权转让后,武汉二线工商登记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万元) (万元) 1 工会委员会 9,239.08 92.39% 26 丁勇 14.15 0.14% 2 倪宁 51.34 0.51% 27 许国胜 14.07 0.14% 3 李永进 35.72 0.36% 28 尹德望 13.57 0.14% 4 冯功胜 27.93 0.28% 29 熊泽锋 13.55 0.14% 5 李晚珠 27.00 0.27% 30 熊锴 13.42 0.13% 6 阮景元 26.56 0.27% 31 郑波 13.14 0.13% 7 鲁智新 23.88 0.24% 32 胡雪萍 12.61 0.13% 8 李美英 22.88 0.23% 33 汪高祥 12.50 0.12% 9 王建林 22.01 0.22% 34 胡秋林 11.72 0.12% 10 高晓利 21.21 0.21% 35 方继安 11.42 0.11% 11 刘建伟 20.83 0.21% 36 林涛 10.82 0.11% 12 熊汉斌 19.70 0.20% 37 熊爱文 10.35 0.10% 13 潘厚红 19.62 0.20% 38 万丽珍 10.14 0.10% 14 宋新华 19.30 0.19% 39 郑先国 10.12 0.10% 15 张柳燕 19.11 0.19% 40 丁清佑 9.39 0.09% 85 16 张正德 18.84 0.19% 41 顾江华 8.98 0.09% 17 陈志刚 18.82 0.19% 42 蒋国安 8.14 0.08% 18 姚勇 18.55 0.19% 43 王治进 8.11 0.08% 19 陈鹰 17.35 0.17% 44 余中元 6.06 0.06% 20 冯强 17.20 0.17% 45 邹建中 5.43 0.05% 21 叶松涛 17.04 0.17% 46 郑明安 5.43 0.05% 22 周又喜 15.96 0.16% 47 彭敏祥 4.62 0.05% 23 邱抒秀 15.86 0.16% 48 欧扬 4.28 0.04% 24 杨群娣 15.66 0.16% 49 沈勇 2.09 0.02% 25 危奇 14.40 0.14% 合计 10,000.00 100% 2014 年 11 月 28 日,武汉二线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17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 18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宋新 华将其持有的 0.19%出资份额(即 19.3005 万元)转让给刘少龙,股东李永进将 其持有的 0.36%出资份额(即 35.7164 万元)转让给李青,股东李美英将其持有 的 0.23%出资份额(即 22.8778 万元)转让给刘端,其余 46 名股东出资份额不变。 2017 年 4 月 5 日,宋新华与刘少龙、李永进于李青、李美英与刘端分别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系变更股权归集人,故无转让价格。 2017 年 5 月 4 日,武汉二线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武汉二线工商登记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万元) (万元) 1 工会委员会 9,239.08 92.39% 26 丁勇 14.15 0.14% 2 倪宁 51.34 0.51% 27 许国胜 14.07 0.14% 3 李青 35.72 0.36% 28 尹德望 13.57 0.14% 4 冯功胜 27.93 0.28% 29 熊泽锋 13.55 0.14% 5 李晚珠 27.00 0.27% 30 熊锴 13.42 0.13% 6 阮景元 26.56 0.27% 31 郑波 13.14 0.13% 7 鲁智新 23.88 0.24% 32 胡雪萍 12.61 0.13% 8 刘端 22.88 0.23% 33 汪高祥 12.50 0.12% 9 王建林 22.01 0.22% 34 胡秋林 11.72 0.12% 10 高晓利 21.21 0.21% 35 方继安 11.42 0.11% 11 刘建伟 20.83 0.21% 36 林涛 10.82 0.11% 86 12 熊汉斌 19.70 0.20% 37 熊爱文 10.35 0.10% 13 潘厚红 19.62 0.20% 38 万丽珍 10.14 0.10% 14 刘少龙 19.30 0.19% 39 郑先国 10.12 0.10% 15 张柳燕 19.11 0.19% 40 丁清佑 9.39 0.09% 16 张正德 18.84 0.19% 41 顾江华 8.98 0.09% 17 陈志刚 18.82 0.19% 42 蒋国安 8.14 0.08% 18 姚勇 18.55 0.19% 43 王治进 8.11 0.08% 19 陈鹰 17.35 0.17% 44 余中元 6.06 0.06% 20 冯强 17.20 0.17% 45 邹建中 5.43 0.05% 21 叶松涛 17.04 0.17% 46 郑明安 5.43 0.05% 22 周又喜 15.96 0.16% 47 彭敏祥 4.62 0.05% 23 邱抒秀 15.86 0.16% 48 欧扬 4.28 0.04% 24 杨群娣 15.66 0.16% 49 沈勇 2.09 0.02% 25 危奇 14.40 0.14% 合计 10,000.00 100% 6、2017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工会委员会退出 2017 年 1 月 19 日,武汉二线股东会以及第七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作出会 议决议同意将工会委员会持有的 92.29%出资份额(即 9,239.0759 万元)转让给 其余 48 个自然人股东(股权归集人),工会委员会退出武汉二线,工商注册变 更为 48 个自然人股东(股权归集人)。 2017 年 4 月 3 日,武汉市硚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市硚口区总工会对 武汉二线《关于公司工会股权(集体股)转让的报告》予以确认,同意武汉二线 将工会委员会的股权转让给 48 个股权归集人。 2017 年 1 月 19 日、4 月 25 日,转让方武汉二线工会委员会分别与 48 名自 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系将工会委员会的股权量化分配到职工个人, 并由股权归集人本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因此不支付对价。 2017 年 5 月 10 日,武汉二线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武汉二线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比 (万元) (万元) 1 冯强 1,272.85 12.73% 25 熊汉斌 167.24 1.67% 2 倪宁 456.98 4.57% 26 顾江华 163.46 1.63% 3 冯功胜 454.19 4.54% 27 汪高祥 160.94 1.61% 87 4 李晚珠 401.04 4.01% 28 方继安 159.26 1.59% 5 阮景元 390.43 3.90% 29 许国胜 157.09 1.57% 6 邹建中 350.77 3.51% 30 熊爱文 156.58 1.57% 7 李青 274.24 2.74% 31 余中元 144.99 1.45% 8 高晓利 238.94 2.39% 32 林涛 142.92 1.43% 9 王建林 230.21 2.30% 33 邱抒秀 142.54 1.43% 10 刘端 229.34 2.29% 34 胡秋林 141.93 1.42% 11 刘少龙 223.32 2.23% 35 潘厚红 132.22 1.32% 12 周又喜 209.28 2.09% 36 熊泽锋 131.51 1.32% 13 陈鹰 198.33 1.98% 37 万丽珍 130.07 1.30% 14 郑明安 195.67 1.96% 38 郑波 125.71 1.26% 15 彭敏祥 191.24 1.91% 39 熊锴 120.98 1.21% 16 姚勇 188.06 1.88% 40 蒋国安 119.89 1.20% 17 陈志刚 185.35 1.85% 41 郑先国 115.22 1.15% 18 鲁智新 184.63 1.85% 42 尹德望 114.16 1.14% 19 刘建伟 179.62 1.80% 43 危奇 111.13 1.11% 20 叶松涛 178.15 1.78% 44 丁勇 107.68 1.08% 21 沈勇 177.42 1.77% 45 胡雪萍 88.46 0.88% 22 张正德 177.41 1.77% 46 欧扬 85.06 0.85% 23 丁清佑 174.07 1.74% 47 杨群娣 78.28 0.78% 24 张柳燕 168.44 1.68% 48 王治进 72.68 0.73% 合计 10,000.00 100% 7、武汉二线实际股东的确权 2005 年 2 月,武汉二线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武汉二线内部进行了期权 股分配、剩余量化股再分配、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动事宜。为进一步明晰股权关系, 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武汉二线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进行 了两次股东确权工作,分别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各股东所持有的 股权来源、股权数额及持股比例进行确认。 在上述两次确权过程中,除自然人股东刘明胜(持有武汉二线 0.15%股权) 外,武汉二线的实际股东均签署了《股权确权书》,确认各自所拥有的股权数额 及比例,并确认为便于公司管理和登记注册,实际股东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由公 司安排代为持有,该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归实际股东所有,其他相关权利则授 权名义股东代为行使,并声明对以上事项无异议。此外,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 处对武汉二线第一次股东确权进行了公证,对《股权确认书》的签约过程、内容 88 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了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综上,武汉二线历经两次股东确权,股权归属清晰。2018 年 12 月确权后, 武汉二线实际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冯强 1,272.85 12.73% 2 彭敏祥 191.24 1.91% 3 郑明安 195.67 1.96% 4 沈勇 177.42 1.77% 5 邹建中 164.50 1.64% 6 刘少龙等 569 名股东 7,998.32 79.98% 合计 10,000.00 100.00% 8、2019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8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 48 名股东分别转让 部分或全部出资份额给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为保证武汉二线骨干团队的稳定性,长沙共举、湖南资管本次收购武汉二线 的股权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拥有股权的 50%, 中层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拥有股权的 70%,普通员工转让其所拥有股权的 100%。 2019 年 1 月 11 日,48 名股东(股权归集人及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与长 沙共举、湖南资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 8.8 元/出资额。武汉二 线实际股东与股权归集人签订了《授权协议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占比 长沙共举 401.43 4.01% 冯强 1 湖南资管 235.00 2.35% 长沙共举 60.62 0.61% 彭敏祥 2 湖南资管 35.00 0.35% 长沙共举 61.83 0.62% 郑明安 3 湖南资管 36.00 0.36% 长沙共举 55.71 0.56% 沈勇 4 湖南资管 33.00 0.33% 长沙共举 169.52 1.70% 邹建中 5 湖南资管 99.00 0.99% 刘少龙 长沙共举 135.42 1.35% 6 89 湖南资管 79.00 0.79% 长沙共举 38.38 0.38% 欧扬 7 湖南资管 22.00 0.22% 长沙共举 125.33 1.25% 陈鹰 8 湖南资管 73.00 0.73% 长沙共举 101.88 1.02% 张正德 9 湖南资管 60.00 0.60% 长沙共举 94.54 0.95% 张柳燕 10 湖南资管 55.00 0.55% 长沙共举 80.10 0.80% 许国胜 11 湖南资管 47.00 0.47% 长沙共举 173.24 1.73% 李青 12 湖南资管 101.00 1.01% 长沙共举 263.78 2.64% 倪宁 13 湖南资管 155.00 1.55% 长沙共举 79.12 0.79% 余中元 14 湖南资管 47.00 0.47% 长沙共举 117.35 1.17% 陈志刚 15 湖南资管 68.00 0.68% 长沙共举 89.54 0.90% 邱抒秀 16 湖南资管 53.00 0.53% 长沙共举 82.07 0.82% 万丽珍 17 湖南资管 48.00 0.48% 长沙共举 70.13 0.70% 危奇 18 湖南资管 41.00 0.41% 长沙共举 83.22 0.83% 潘厚红 19 湖南资管 49.00 0.49% 长沙共举 49.28 0.49% 杨群娣 20 湖南资管 29.00 0.29% 长沙共举 72.22 0.72% 郑先国 21 湖南资管 43.00 0.43% 长沙共举 134.02 1.34% 刘端 22 湖南资管 78.00 0.78% 长沙共举 132.28 1.32% 周又喜 23 湖南资管 77.00 0.77% 长沙共举 112.15 1.12% 叶松涛 24 湖南资管 66.00 0.66% 长沙共举 113.62 1.14% 刘建伟 25 湖南资管 66.00 0.66% 90 长沙共举 81.11 0.81% 熊爱文 26 湖南资管 47.00 0.47% 长沙共举 93.09 0.93% 鲁智新 27 湖南资管 54.00 0.54% 长沙共举 79.71 0.80% 郑波 28 湖南资管 46.00 0.46% 长沙共举 47.98 0.48% 丁勇 29 湖南资管 28.00 0.28% 长沙共举 79.77 0.80% 顾江华 30 湖南资管 46.00 0.46% 长沙共举 81.35 0.81% 方继安 31 湖南资管 47.00 0.47% 长沙共举 57.77 0.58% 蒋国安 32 湖南资管 34.00 0.34% 长沙共举 81.17 0.81% 林涛 33 湖南资管 47.00 0.47% 长沙共举 55.46 0.55% 胡雪萍 34 湖南资管 33.00 0.33% 长沙共举 98.29 0.98% 熊汉斌 35 湖南资管 57.00 0.57% 长沙共举 72.16 0.72% 尹德望 36 湖南资管 42.00 0.42% 长沙共举 125.52 1.26% 高晓利 37 湖南资管 74.00 0.74% 长沙共举 112.08 1.12% 冯功胜 38 湖南资管 66.00 0.66% 长沙共举 185.43 1.85% 李晚珠 39 湖南资管 108.00 1.08% 长沙共举 188.37 1.88% 阮景元 40 湖南资管 111.00 1.11% 长沙共举 104.68 1.05% 姚勇 41 湖南资管 62.00 0.62% 长沙共举 52.27 0.52% 胡秋林 42 湖南资管 30.00 0.30% 长沙共举 110.07 1.10% 丁清佑 43 湖南资管 64.00 0.64% 长沙共举 38.74 0.39% 王治进 44 湖南资管 23.00 0.23% 熊锴 长沙共举 75.98 0.76% 45 91 湖南资管 45.00 0.45% 长沙共举 81.45 0.81% 汪高祥 46 湖南资管 50.00 0.50% 长沙共举 121.97 1.22% 王建林 47 湖南资管 71.00 0.71% 长沙共举 81.51 0.82% 熊泽锋 48 湖南资管 50.00 0.50% 合计 7,932.75 79.33% 由于实际股东人数众多,为保证付款的安全和及时性,避免产生纠纷,长沙 共举、湖南资管将本次交易价款汇入武汉二线银行账户,并由武汉二线统一组织, 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转让价款分别支付至全体实际股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武汉二线已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转让价款全部股权转 让价款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 年 1 月 15 日,武汉二线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武汉市硚口区行政 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武汉二线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序号 占比 序号 占比 名称 (万元) 名称 (万元) 1 长沙共举 5,002.75 50.03% 17 丁勇 31.70 0.32% 2 湖南资管 2,930.00 29.30% 18 方继安 30.92 0.31% 3 冯强 636.43 6.36% 19 许国胜 29.99 0.30% 4 冯功胜 276.11 2.76% 20 汪高祥 29.49 0.29% 5 李晚珠 107.61 1.08% 21 熊爱文 28.47 0.28% 6 郑明安 97.83 0.98% 22 蒋国安 28.12 0.28% 7 彭敏祥 95.62 0.96% 23 欧扬 24.68 0.25% 8 阮景元 91.06 0.91% 24 姚勇 21.37 0.21% 9 沈勇 88.71 0.89% 25 张柳燕 18.91 0.19% 10 邹建中 82.25 0.82% 26 余中元 18.87 0.19% 11 胡秋林 59.65 0.60% 27 刘端 17.32 0.17% 12 高晓利 39.42 0.39% 28 张正德 15.53 0.16% 13 倪宁 38.20 0.38% 29 林涛 14.75 0.15% 14 顾江华 37.69 0.38% 30 熊汉斌 11.95 0.12% 15 鲁智新 37.54 0.38% 31 王治进 10.94 0.11% 16 王建林 37.23 0.37% 32 刘少龙 8.90 0.09% 合计 10,000.00 100% 92 上述股东中,除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以及自然人股东冯强、彭敏祥、郑明安、 沈勇、邹建中、丁勇、张正德、王治进 8 人外,其他股东仍然存在代持情形。 武汉二线实际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工商登记股东/股权归集人 实际股东 占比 (万元) 1 长沙共举 长沙共举 5,002.75 50.03% 2 湖南资管 湖南资管 2,930.00 29.30% 3 冯强 冯强 636.43 6.36% 4 彭敏祥 彭敏祥 95.62 0.96% 5 郑明安 郑明安 97.83 0.98% 6 沈勇 沈勇 88.71 0.89% 7 邹建中 邹建中 82.25 0.82% 8 丁勇 丁勇 31.70 0.32% 9 张正德 张正德 15.53 0.16% 10 王治进 王治进 10.94 0.11% 11 刘少龙 8.01 0.08% 刘少龙 12 陈凯 0.89 0.01% 13 欧扬 19.71 0.20% 欧扬 14 李桂红 4.97 0.05% 15 张柳燕 15.23 0.15% 张柳燕 16 吴岚 3.68 0.04% 17 许国胜 13.28 0.13% 18 许国胜 胡广智 16.00 0.16% 19 李伟 0.70 0.01% 20 倪宁 14.39 0.14% 21 万伟 9.31 0.09% 22 倪宁 蔡磊 13.25 0.13% 23 潘显才 0.71 0.01% 24 方盼 0.55 0.01% 25 余中元 12.14 0.12% 26 余中元 陈垒 5.47 0.05% 27 钟雷 1.26 0.01% 28 高晓利 8.70 0.09% 29 王火胜 5.17 0.05% 30 高晓利 金飞 8.28 0.08% 31 蔡明祥 16.07 0.16% 32 艾书舰 1.20 0.01% 33 冯功胜 冯功胜 97.83 0.98% 93 34 王娟 12.39 0.12% 35 王海 4.42 0.04% 36 喻刚强 33.92 0.34% 37 尹先福 28.24 0.28% 38 冯静波 6.89 0.07% 39 沈桂华 3.75 0.04% 40 张啟福 5.47 0.05% 41 刘伟 0.83 0.01% 42 巴建强 21.96 0.22% 43 郑宝萍 0.98 0.01% 44 涂大海 4.00 0.04% 45 罗胜 0.55 0.01% 46 李军 5.72 0.06% 47 刘明胜 14.77 0.15% 48 李全钢 0.71 0.01% 49 万文俊 0.51 0.01% 50 吴克轩 5.95 0.06% 51 彭少义 2.59 0.03% 52 胡臣贵 1.09 0.01% 53 杨润珍 0.50 0.01% 54 朱文 10.59 0.11% 55 韩建设 2.70 0.03% 56 周黎 1.59 0.02% 57 詹科 3.00 0.03% 58 牛涛 1.20 0.01% 59 丁大毛 3.96 0.04% 60 李晚珠 64.95 0.65% 61 潘湧 8.83 0.09% 62 章自林 11.75 0.12% 63 金兵兰 4.43 0.04% 李晚珠 64 韦勇 2.19 0.02% 65 徐为 7.73 0.08% 66 周杰超 5.47 0.05% 67 卢志昆 2.26 0.02% 68 阮景元 50.01 0.50% 69 阮景元 彭光明 25.05 0.25% 70 赵昌敏 16.00 0.16% 71 姚勇 13.73 0.14% 姚勇 72 林中澜 6.00 0.06% 94 73 张呈立 1.64 0.02% 74 胡秋林 54.69 0.55% 75 胡秋林 有传龙 3.60 0.04% 76 韩世华 1.37 0.01% 77 顾江华 25.07 0.25% 顾江华 78 王福荣 12.62 0.13% 79 方继安 24.83 0.25% 方继安 80 雷光 6.08 0.06% 81 蒋国安 23.12 0.23% 蒋国安 82 王在元 5.00 0.05% 83 林涛 8.63 0.09% 林涛 84 蔡卫华 6.12 0.06% 85 熊汉斌 11.24 0.11% 熊汉斌 86 刘伟 0.71 0.01% 87 熊爱文 14.47 0.14% 88 熊爱文 梁冰 8.00 0.08% 89 陈堃 6.00 0.06% 90 鲁智新 33.00 0.33% 91 鲁智新 石兵 1.50 0.01% 92 万鹏 3.04 0.03% 93 刘端 7.32 0.07% 刘端 94 李敏红 10.00 0.10% 95 汪高祥 17.53 0.18% 汪高祥 96 李涛 11.95 0.12% 97 王建林 18.06 0.18% 98 王建林 刘英群 5.11 0.05% 99 张汝宏 14.07 0.14% 合计 10,000.00 100.00% 2019 年 8 月 2 日,武汉市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武汉市硚口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 关事项合规性的函》,批复确认武汉二线历史沿革中涉及的改制以及集体资产转 让事项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已履行相关审批、审计、评估手续,不存在侵害 集体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和职工利益的情形,亦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历次转让 合法、有效。 (三)刘明胜未参与确权的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95 1、刘明胜未参与确权的原因 刘明胜自 2014 年与其家庭失去联络,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武汉二线 进行两次确权时,亦无法联系到刘明胜本人,故按照其法定住所地址通知了其配 偶柳雄英女士。 其配偶柳雄英女士曾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刘明胜失踪为由向武汉市公安 局江岸区分局二七街派出所报案。根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等相关规定,柳雄英女士由于尚未取得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刘 明胜下落不明满 2 年的书面证明,作为其配偶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明胜失 踪亦无法确定其财产代管人,故柳雄英女士无法代刘明胜处理其财产,故刘明胜 未参与确权。 2、刘明胜所持股权是否存在纠纷 刘明胜持有武汉二线 14.77 万元出资份额并由冯功胜代为持有,该等股权权 属及股权代持关系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 3、刘明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 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 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 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 2018 年 11 月,武汉二线通知全体股东关于长沙共举、湖南资管拟以 8.8 元/ 出资份额的价格收购武汉二线部分股权事宜,因刘明胜失踪,无法联系到本人, 遂按照其法定住所地址通知其配偶柳雄英女士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刘明胜自 武汉二线通知送达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主张优先购买权,故认定为刘明胜已放弃该 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19 年 8 月 29 日,金杯电工发布《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披露金杯电 工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购买资产方式购买长沙共举、湖南资管持有的武汉二线 96 79.33%股权的具体交易方案。此外,因刘明胜失踪,无法联系到本人,遂按照其 法定住所地址通知其配偶柳雄英女士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刘明胜未在公告或通知 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张优先购买权,故认定为刘明胜已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 权。 因此,刘明胜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故认定为其已放弃优先购买 权,武汉二线股权收购过程未损害刘明胜的优先购买权。 4、刘明胜未参与确权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武汉二线进行两次确权时,无法联系到刘明胜本人且其无财产代管人,故其 未参与确权,其所持股权权属及股权代持关系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且刘明胜 未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次交易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张优先购买权,故认定为刘明 胜已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 综上所述,刘明胜未参与确权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四)标的资产长期以来的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纠纷或法律风险,本次交易 完成后是否有解除代持安排 1、武汉二线长期以来的股权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法律风险 (1)武汉二线股权权属已经确认、公证,股权代持关系已经股东确认,股 权权属及股权代持关系明确、清晰 为进一步明晰股权关系,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武汉二线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进行了两次股东确权工作,分别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各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来源、股权数额及持股比例进行确认。 在上述两次确权过程中,除自然人股东刘明胜(持有武汉二线 0.15%股权) 外,武汉二线的实际股东均签署了《股权确认书》,确认各自所拥有的股权数额 及比例;代持股东与被代持股东签署了《授权协议书》,确认为便于公司管理和 登记注册,被代持股东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由武汉二线安排代为持有。此外,湖 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对武汉二线确权工作进行了公证,对《股权确认书》、《授 权协议书》的签约过程、内容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了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刘明胜持有武汉二线 14.77 万元出资份额并由冯功胜代为持有,该等股权权 97 属及股权代持关系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 综上所述,武汉二线股权权属及股权代持关系已经股东确认、公证,股权权 属及股权代持关系明确、清晰。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除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冯强、郑明安、彭敏祥、 沈勇、邹建中、丁勇、张正德、王治进 10 名股东以外,刘少龙等 22 名股东为包 括其自身在内的 89 名股东持有出资份额,除刘明胜之外,代持股东与被代持股 东均已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具体如下: 工商登记出资 实际出资 序号 代持股东 实际股东 占比 (万元) (万元) 1 刘少龙 8.01 0.08% 刘少龙 8.90 2 陈凯 0.89 0.01% 3 欧扬 19.71 0.20% 欧扬 24.68 4 李桂红 4.97 0.05% 5 张柳燕 15.23 0.15% 张柳燕 18.91 6 吴岚 3.68 0.04% 7 许国胜 13.28 0.13% 8 许国胜 29.99 胡广智 16.00 0.16% 9 李伟 0.70 0.01% 10 倪宁 14.39 0.14% 11 万伟 9.31 0.09% 12 倪宁 38.20 蔡磊 13.25 0.13% 13 潘显才 0.71 0.01% 14 方盼 0.55 0.01% 15 余中元 12.14 0.12% 16 余中元 18.87 陈垒 5.47 0.05% 17 钟雷 1.26 0.01% 18 高晓利 8.70 0.09% 19 王火胜 5.17 0.05% 20 高晓利 39.42 金飞 8.28 0.08% 21 蔡明祥 16.07 0.16% 22 艾书舰 1.20 0.01% 23 冯功胜 97.83 0.98% 24 王娟 12.39 0.12% 25 王海 4.42 0.04% 冯功胜 276.11 26 喻刚强 33.92 0.34% 27 尹先福 28.24 0.28% 28 冯静波 6.89 0.07% 98 29 沈桂华 3.75 0.04% 30 张啟福 5.47 0.05% 31 刘伟 0.83 0.01% 32 巴建强 21.96 0.22% 33 郑宝萍 0.98 0.01% 34 涂大海 4.00 0.04% 35 罗胜 0.55 0.01% 36 李军 5.72 0.06% 37 刘明胜 14.77 0.15% 38 李全钢 0.71 0.01% 39 万文俊 0.51 0.01% 40 吴克轩 5.95 0.06% 41 彭少义 2.59 0.03% 42 胡臣贵 1.09 0.01% 43 杨润珍 0.50 0.01% 44 朱文 10.59 0.11% 45 韩建设 2.70 0.03% 46 周黎 1.59 0.02% 47 詹科 3.00 0.03% 48 牛涛 1.20 0.01% 49 丁大毛 3.96 0.04% 50 李晚珠 64.95 0.65% 51 潘湧 8.83 0.09% 52 章自林 11.75 0.12% 53 金兵兰 4.43 0.04% 李晚珠 107.61 54 韦勇 2.19 0.02% 55 徐为 7.73 0.08% 56 周杰超 5.47 0.05% 57 卢志昆 2.26 0.02% 58 阮景元 50.01 0.50% 59 阮景元 91.06 彭光明 25.05 0.25% 60 赵昌敏 16.00 0.16% 61 姚勇 13.73 0.14% 62 姚勇 21.37 林中澜 6.00 0.06% 63 张呈立 1.64 0.02% 64 胡秋林 54.69 0.55% 65 胡秋林 59.65 有传龙 3.60 0.04% 66 韩世华 1.37 0.01% 67 顾江华 37.69 顾江华 25.07 0.25% 99 68 王福荣 12.62 0.13% 69 方继安 24.83 0.25% 方继安 30.92 70 雷光 6.08 0.06% 71 蒋国安 23.12 0.23% 蒋国安 28.12 72 王在元 5.00 0.05% 73 林涛 8.63 0.09% 林涛 14.75 74 蔡卫华 6.12 0.06% 75 熊汉斌 11.24 0.11% 熊汉斌 11.95 76 刘伟 0.71 0.01% 77 熊爱文 14.47 0.14% 78 熊爱文 28.47 梁冰 8.00 0.08% 79 陈堃 6.00 0.06% 80 鲁智新 33.00 0.33% 81 鲁智新 37.54 石兵 1.50 0.01% 82 万鹏 3.04 0.03% 83 刘端 7.32 0.07% 刘端 17.32 84 李敏红 10.00 0.10% 85 汪高祥 17.53 0.18% 汪高祥 29.49 86 李涛 11.95 0.12% 87 王建林 18.06 0.18% 88 王建林 37.23 刘英群 5.11 0.05% 89 张汝宏 14.07 0.14% 合计 1,008.25 - 1,008.25 10.08% 2、武汉二线未因股权代持关系发生过纠纷,也不存在因股权代持的潜在纠 纷或其他法律风险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未因股权代持问题发生过纠纷,也不存 在因股权代持的潜在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解除代持安排 根据长沙共举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承诺函》:如届时上市公司及剩 余股东均同意,且各方能就收购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则由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如因剩余股东不同意由上市公司收购或其他原因 上市公司无法收购,则由长沙共举先行收购,再以其取得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成 本价格转让给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声明》,上市公司同意在本次交 100 易完成之后,2021 年 1 月 15 日之前,并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收购标的公司 少数股权:1、少数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标的 公司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争议和纠纷,股权过户 不存在法律障碍;2、标的公司剩余股东同意将所持武汉二线股权转让给上市公 司,且双方就作价、付款、交割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3、上市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如需)已审议批准收购少数股权事项。 据此,如届时长沙共举或上市公司收购武汉二线少数股权,武汉二线股权代 持事宜即解除。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股东已就股权代持还原事宜进行了初步 沟通并设立了持股平台,具体解除代持执行方案待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与 剩余股权股东另行协商确定。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根据武汉二线工商登记情况,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为长沙共举,实际控制人为吴 学愚先生。 (三)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武汉二线 79.33%的股权,属于控股权。根据工商 101 登记文件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合法持有武汉 二线 79.33%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根据武汉二线《公司章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 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除此之外,武汉二线《公司章程》未约定其他前置条件。 2019 年 2 月 27 日,武汉二线召开 2019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交 易对方向金杯电工转让所持合计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相关议案,且其他股东 均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符合武汉二线《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条件。 (五)影响武汉二线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 权等) 根据金杯电工、长沙共举、武汉二线签署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委 托管理协议》,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委托上市公司负责,包括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 四、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 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飞鹤线缆有 新沟镇油纱路 16 100% 20,000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 限公司 号 武汉第二电线电 东西湖区吴家山 缆东西湖有限公 100% 500 万元 2008 年 9 月 25 日 街八方路 45 号 司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下属企业中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 或净利润占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以上的子公司为飞鹤线缆,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本信息 名称 武汉飞鹤线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路 16 号 102 主要办公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吕力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性用代码 91420112MA4KMD8N7F 电线电缆及环保电线电缆、数字电线电缆、铜铝线材、电工产品 的生产、销售。机械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2016 年 4 月 15 日,飞鹤线缆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由武汉二线全额 认缴。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飞鹤线缆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武汉二线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三)简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852.61 33,690.82 30,791.27 负债总额 456.55 398.73 455.79 所有者权益 34,396.05 33,292.10 30,335.48 2、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082.50 9,591.21 8,348.85 营业成本 4,086.70 5,377.37 5,388.92 营业利润 1,535.13 3,944.10 2,683.25 利润总额 1,535.13 3,942.16 2,679.89 净利润 1,103.96 2,956.62 2,008.79 3、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3.54 1,666.95 -58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07 -331.53 -31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36.60 1,335.41 -908.63 五、主要资产、对外担保、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武汉二线主要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 (1)房屋及建筑物 ①标的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规划 房屋建筑 他项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座落 号 用途 面积(㎡) 权利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鄂(2018)武汉市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1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办公 7,850.24 无 1 号楼-办公楼 1-6 层 第 0036105 号 (1)号 鄂(2018)武汉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2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其它 5,639.78 无 第 0036106 号 2 号楼-研发楼 1-5 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鄂(2018)武汉市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3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工业 2,655.63 无 3 号楼-生产车间 1-2 第 0036107 号 层 鄂(2018)武汉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4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其它 9,171 无 第 0036109 号 4 号楼-仓库 1-2 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鄂(2018)武汉市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5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工业 23,837.70 无 5 号楼-电缆车间 1-2 第 0036110 号 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鄂(2018)武汉市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6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其它 17,432.70 无 6 号楼-塑线车间 1-2 第 0036111 号 层 鄂(2018)武汉市 东西湖区新沟镇油纱 7 武汉二线 东西湖不动产权 路 16 号电线电缆制造 其它 44.64 无 第 0036112 号 门卫房 1 层 鄂(2017)武汉市 硚口区解放大道 233 商业 8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237 号联发九都 147.56 无 服务 0040697 号 府 5 栋 1 层 105 室 鄂(2017)武汉市 硚口区解放大道 233 商业 9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237 号联发九都 148.2 无 服务 0040704 号 府 5 栋 1 层 106 室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商业 10 武汉二线 892.23 无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服务 104 0035903 号 单元 1 层商 3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1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115.89 无 0035907 号 单元 12 层 1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2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6.68 无 0035917 号 单元 12 层 2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3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7.45 无 0035916 号 单元 12 层 3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4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7.45 无 0035902 号 单元 12 层 4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5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6.68 无 0035913 号 单元 12 层 5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6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115.89 无 0035900 号 单元 12 层 6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7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87.89 无 0035901 号 单元 12 层 7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8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87.89 无 0035899 号 单元 12 层 8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19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115.89 无 0035912 号 单元 12 层 9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0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6.68 无 0035908 号 单元 12 层 10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1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7.45 无 0035906 号 单元 12 层 11 室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2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7.45 无 0035910 号 单元 12 层 12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3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56.68 无 0035909 号 单元 12 层 13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4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115.89 无 0035895 号 单元 12 层 14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5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87.89 无 0035905 号 单元 12 层 15 号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二路 106 26 武汉二线 硚口不动产权第 号天宇万象国际 1 栋/ 办公 87.89 无 0035904 号 单元 12 层 16 号 27 武汉二线 鄂(2019)武汉市 硚口区武胜路 101、 商业 148.74 无 105 硚口不动产权第 103 号武胜人信汇国 服务 0035636 号 际文化城一期北区 1、 2、5 栋 5 号楼单元 1 层 16 号 鄂(2017)武汉市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八 东西湖 28 东西湖不动产权 方路 45 号 2 号车间 工业 11,898.8 无 公司 第 0013733 号 1-2 层 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 东西湖 武房权证东字第 29 投资区八支沟西、田 其它 553.22 无 公司 2009004521 号 园大道北 3 栋 1-2 层 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 东西湖 武房权证东字第 工、 30 投资区八支沟西、田 4,018.68 无 公司 2009004501 号 交、仓 园大道北 1 栋 1 层 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 东西湖 武房权证东字第 工、 31 投资区八支沟西、田 178.68 无 公司 2009004522 号 交、仓 园大道北 2 栋 1-2 层 武房权证东字第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 36 32 武汉二线 住宅 64.89 无 2014006744 号 栋 3 单元 502 武房权证东字第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 36 33 武汉二线 住宅 64.89 无 2013011314 号 栋 3 单元 302 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 37 34 武汉二线 住宅 64.89 无 2013010098 号 栋 1 单元 401 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 33 35 武汉二线 住宅 66.07 无 2015000336 号 栋 2 单元 201 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 41 36 武汉二线 住宅 61.75 无 2014002240 号 栋 1 单元 202 室 武房权证阳字第 汉阳区毛家堤 1-3 号 3 商业 37 武汉二线 65.81 无 2012001325 号 单元 1 层 5 室 服务 非成 武房权证昌字第 武昌区民主路 296 号 38 武汉二线 套住 323.94 无 2011001194 号 (老 268 号) 宅 房权证孝房字第 长征路天紫名苑 3 栋 39 武汉二线 住宅 193.99 无 00079252 号 801 号 武汉二厂 武房权证硚字第 硚口区操场角 6 号汉 40 住宅 121.16 无 (注) 200005251 号 华花园商住楼 13-6 号 注:武汉二线拟将该房屋的权利人由武汉二厂变更为武汉二线。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以上变更仍在办理过程中。 ②根据武汉二线与联发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武汉市商品房 买卖合同》,武汉二线购买了 3 处车库;根据武汉二线与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 限公司签署的《停车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武汉二线购买了 20 个车位并获赠 5 个车位。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106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租赁价格(元) 湖北省武汉市顺道街汉口中 2015-3-15 至 1 武汉二线 陈玲 240,000/年 心嘉园 4-1-1-49 号商铺 2020-3-14 湖北省仙桃市江汉大道德政 2018-11-30 至 2 武汉二线 赵同来 26,800/年 金园白露苑 2019-11-30 蒋大玉 湖北省宜昌市勤兴花园 5 栋 2 2019-11-1 至 3 袁丰 24,000/年 (见注) 单元 303 2020-10-31 杜凌翔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摩尔城 2018-12-1 至 4 徐慧丽 24,000/年 (见注) 10 栋 2 单元 102 2020-11-30 张越凡 湖北省襄阳市七里河 36 号院 2017-6-16 至 5 帅小树 24,000/年 (见注) 内 8 号楼 2 单元 101 室 2020-6-15 注:蒋大玉、杜凌翔、张越凡均系武汉二线员工,其租赁房屋作为标的公司办事处经营 使用。 3、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武汉二线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权利 权利 面积 有效 他项 权证编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性质 (㎡) 期至 权利 鄂(2018)武汉市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武汉 0036105、0036106、 东西湖区新沟 工业 121,81 2063-1 1 出让 无 二线 0036107、0036109、 镇油纱路 16 号 用地 8.15 1-5 0036110、0036111、 0036112 号 鄂(2017)武汉市 硚口区解放大 其他 武汉 硚口不动产权第 2050-3 2 道 233 号、237 出让 商服 见注 1 无 二线 0040697、0040704 -29 号联发九都府 用地 号 鄂(2017)武汉市 东西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东西湖区吴家 工业 27,548 2052-1 3 湖公 0013733 号、东国用 山八支沟西、田 出让 无 用地 .6 2-26 司 (2009)第 园大道北 010303128 号 东西湖区燕岭 武汉 东国用(商 2014) 住宅 2081-7 4 新村 36 栋 3 单 出让 13.24 无 二线 第 110302485 号 用地 -17 元 502 城镇 武汉 孝城国用(2009) 长征路天子名 2073-1 5 出让 住宅 10.3 无 二线 第 30028 号 苑3栋 1-25 用地 鄂(2019)武汉市 硚口不动产权第 硚口区古田二 商务 武汉 0035903、0035907、 路 106 号天 2051-6 6 出让 金融 见注 1 无 二线 0035917、0035916、 宇万象国际 1 -26 用地 0035902、0035913、 栋/单元 0035900、0035901、 107 0035899、0035912、 0035908、0035906、 0035910、0035909、 0035895、0035905、 0035904 号 硚口区武胜路 101、103 号武 鄂(2019)武汉市 胜人信汇国际 其他 武汉 2054-4 7 硚口不动产权第 文化城一期北 出让 商服 见注 1 无 二线 -24 0035636 号 区 1、2、5 栋 5 用地 号楼单元 1 层 16 号 东西湖区燕岭 武汉 东国用(商 2013) 住宅 8 新村 36 栋 3 单 划拨 13.24 见注 2 无 二线 第 111211149 号 用地 元 302 室 东西湖区燕岭 武汉 东国用(商 2013) 住宅 9 新村 37 栋 1 单 划拨 13.24 见注 2 无 二线 第 110909259 号 用地 元 401 室 东西湖区燕岭 武汉 东国用(交 2015) 住宅 10 新村 33 栋 2 单 划拨 13.2 见注 2 无 二线 第 00204 号 用地 元 201 室 东西湖区燕岭 武汉 东国用(商 2014) 住宅 11 新村 41 栋 1 单 划拨 13.2 见注 2 无 二线 第 131008151 号 用地 元 202 室 汉阳区毛家堤 城镇 武汉 阳国用(2010)第 12 1-3 号 3 单元 1 划拨 住宅 22.72 见注 2 无 二线 44 号 层5室 用地 武昌区中华路 城镇 武汉 武昌国用(私 2011) 13 街民主路 296 划拨 住宅 164.61 见注 2 无 二线 第 32 号 号(老 268 号) 用地 注 1:该土地面积应为该土地上的房屋所对应的土地面积。 注 2:序号 8-13,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均系武汉二线购买房屋时对原土地使用 权证进行的分割,因历史原因所购买房屋坐落的地块未整体变更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但该 等房屋均已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至武汉二线名下。截至目前,上述房屋主要用于员工 宿舍等辅助用途,不会影响武汉二线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2)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共拥有 9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商标注册有效期 核定类别 取得方式 权利人 1 204909 1984.2.28-2024.2.27 第9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108 2 9853906 2012.10.21-2022.10.20 第9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3 9852464 2012.10.21-2022.10.20 第9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4 5933926 2010.1.21-2030.1.20 第6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5 5933925 2009.11.7-2029.11.6 第7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6 5933924 2010.2.14-2030.2.13 第8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7 5933923 2010.1.28-2030.1.27 第9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8 4759991 2008.5.7-2028.5.6 第9类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国际商标 9 932357 2007.7.13-2027.7.12 欧美等 17 原始取得 武汉二线 国 (3)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拥有 21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09 权利限 取得方 序号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有效期 权利人 制 式 ZL2011100 一种屏蔽电力电 申请取 武汉二 1 发明 2011-3-4 二十年 否 51639.9 缆 得 线 大容量充电电缆 ZL2014106 受让取 武汉二 2 发明 间歇性负载实验 2014-11-3 二十年 否 10464.4 得 线 方法 ZL2010202 实用 申请取 武汉二 3 变频电力电缆 2010-7-13 十年 否 58735.1 新型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一种本质安全电 申请取 武汉二 4 2010-7-13 十年 否 58743.6 新型 路用电缆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申请取 武汉二 5 扇形线芯拉拔模 2010-7-6 十年 否 54232.7 新型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新型阻水防潮电 申请取 武汉二 6 2010-7-13 十年 否 58758.2 新型 力电缆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超长线缆通断检 申请取 武汉二 7 2010-7-13 十年 否 58745.5 新型 测仪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铜包铝导体电力 申请取 武汉二 8 2010-7-19 十年 否 63316.7 新型 电缆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交联聚乙烯绝缘 申请取 武汉二 9 2010-7-19 十年 否 62896.8 新型 电力电缆 得 线 ZL2010202 实用 申请取 武汉二 10 防白蚁电力电缆 2010-7-19 十年 否 62816.9 新型 得 线 一种频繁移动场 ZL2010202 实用 申请取 武汉二 11 合使用的橡套电 2010-7-19 十年 否 62492.9 新型 得 线 缆 ZL2010202 实用 电线电缆用磁粉 申请取 武汉二 12 2010-7-19 十年 否 62494.8 新型 张力放线架 得 线 ZL2011205 实用 轨道交通用多芯 2011-12-1 申请取 武汉二 13 十年 否 27100.1 新型 电缆 5 得 线 ZL2011205 实用 环保型聚氯乙烯 2011-12-1 申请取 武汉二 14 十年 否 27127.0 新型 电线电缆 5 得 线 ZL2016206 实用 铝合金预制分支 受让取 武汉二 15 2016-6-30 十年 否 76113.8 新型 电缆 得 线 ZL2017205 实用 一种变压器柔性 受让取 武汉二 16 2017-5-25 十年 否 90725.X 新型 引线电缆 得 线 ZL2016214 实用 一种改良型放线 2016-12-2 受让取 武汉二 17 十年 否 57187.9 新型 架结构 8 得 线 ZL2017217 实用 一种金属丝铠装 2017-12-1 受让取 武汉二 18 十年 否 71967.5 新型 高压电力电缆 8 得 线 一种抗过载能力 ZL2017209 实用 受让取 武汉二 19 强的柔性防火环 2017-7-28 十年 否 28126.4 新型 得 线 保电线 ZL2016214 实用 一种线缆外表清 2016-12-2 受让取 武汉二 20 十年 否 55355.0 新型 洗机 8 得 线 ZL2018222 实用 水工观测用信号 2018-12-2 申请取 武汉二 21 十年 否 34904.7 新型 电缆 8 得 线 (4)软件著作权 11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拥有 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权利人 号 方式 范围 软著登字 电力电缆结构设计软件 原始 全部 2010SR04233 1 第 0230603 武汉二线 V1.0 取得 权利 0 号 软著登字 电缆橡皮配方优化软件 原始 全部 2010SR04232 2 第 0230600 武汉二线 V1.0 取得 权利 7 号 软著登字 原始 全部 2010SR04236 3 同轴电缆测试系统 V1.0 第 0230635 武汉二线 取得 权利 2 号 软著登字 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制造 原始 全部 2019SR03556 4 第 3776395 武汉二线 控制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38 号 软著登字 电力电缆各级别电压允 原始 全部 2019SR03556 5 第 3776404 武汉二线 许载流量测试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47 号 软著登字 PVC 柔性电缆测试软件 原始 全部 2019SR03524 6 第 3773207 武汉二线 V1.0 取得 权利 50 号 软著登字 电线电缆结构设计软件 原始 全部 2019SR03631 7 第 3783946 武汉二线 V2.0 取得 权利 89 号 (二)对外担保、主要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不存在对外担保,无抵押、质押情况。 (三)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武汉二线负债总额为 24,741.63 万元,其中流动负 债为 14,972.87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9,768.77 万元。武汉二线的主要负债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7.71 0.19% 应付账款 6,614.10 26.73% 预收账款 2,959.55 11.96% 应付职工薪酬 1,123.07 4.54% 应交税费 2,696.15 10.90% 其他应付款 1,532.28 6.19% 111 流动负债合计 14,972.87 60.52% 递延收益 9,475.60 38.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3.17 1.18% 非流动负债总计 9,768.77 39.48% 负债合计 24,741.63 100.00% 2、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不存在或有负债。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分为电气 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裸导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四大类,产品系列丰富,品种齐 全,能够生产 60 多个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近年来,标的公 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线缆行业 100 强、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 国家级 AAA 信用证书、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秀企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 用企业、湖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 100 强等称号。标的公司产品品牌“飞鹤”在电 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曾发生变化。 (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部门、行业法规和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电 线电缆行业隶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电线电缆行业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中类,行业代码为“C3831”。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 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机制。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产业政策主管部门,通过发布产业政策对行业的发展方 向和组织结构发挥引导作用;工信部主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 112 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实 施细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该实施细则及《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对电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管制。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对电线电缆产品实行强制认证(CCC 认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电线电缆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电器工业协 会电线电缆分会,其中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对整个机械制 造业进行行业管理,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以及下属的电线电缆分会主要职能是协助 政府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 益、组织制订电线电缆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2006 年 6 月,公安部颁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20286-2006),对公共场所应用阻燃制品及阻燃制品标识作出了明确的强制 性规定。 根据《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 号)的有关规定,凡申请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企业应 按规定合法生产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013 年 4 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3)》,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 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施细则规 定的电线电缆产品。 国家认监委于 2014 年 7 月颁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 该规则基于电线电缆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电线电缆产品进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018 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更新《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 细则(2018)》对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必备生产设备、 检测设备等方面都有重要调整,相比旧版有了较大变化,对高端电线电缆产品质 量标准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113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2016 年 3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推进能源与信息等领域新技术深 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建设“源-网-荷-储” 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加快建设快速铁路网和电力外送通道,继续 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积极支持光热发电,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 电扶持政策,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 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加强跨 区域骨干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建成蒙西-华中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建设电网 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 201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 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快建设中国能源互联网,到 2020 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建 成东部、西部同步电网。110KV 及以上线缆长度将超过 129 万千米,规划分三 批建设 23 条特高压工程,其中,“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 19 条,开工 4 条。南 方电网公司规划再建 6-8 个输电通道,满足云南、藏东南和周边国家水电向广东、 广西送电要求;跨区域送电将主要采用直流输电技术实现。到 2020 年,500 千 伏变电容量超过 2.9 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 4.8 万千米;220 千伏变电容量超 过 4.6 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 9.2 万千米;110 千伏变电容量超过 4.6 亿千伏安, 线路长度超过 13 万千米。电力电网的扩张建设将继续推动市场对电线电缆需求 增长。 (三)主要产品 1、主要产品及用途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分为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线电缆 四大类,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及用途如下: 类别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铜、铝芯绝缘电线、铜芯软电线、平行 民用电源 连接线 或电气装 电气装备用电线 护套线、铜丝编织屏蔽线、环保电线等 备连接用线 1KV 以下的塑料绝缘电力电缆、控制电 用于架空 及非架 空电力线 电力电缆 缆、10KV 以下绝缘架空电缆 路中电力传输和配送 114 10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 裸导线 铜绞线、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等 架空输电线路 阻燃、阻水、防电磁干扰、耐火、耐高 用于消防、园林工程等有特 特种电线电缆 温、低烟无卤等电线电缆 殊要求的场所 2、工艺流程图 (1)电气装备用电线 (2)电力电缆 (3)裸导线 (4)辐照交联低烟无卤电缆 115 (5)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武汉二线线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铜带、橡胶等,标的公司已建立了 稳定的采购渠道和完善的采购计划。标的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量,由供应 科负责进行统一采购。标的公司主要通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方式确定合 格供应商,最终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采用“计划生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模式。由于标的公 司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进行销售,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标的公司提前计划生产 以保持适量库存。对于直销客户公司一般在接到订单后下达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上采用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电气装备 用电线主要采取经销销售模式,电力电缆、特种电缆主要采取直销销售模式。标 116 的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集中在湖北省内。 4、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采用成本加成一定利润的方式进行定价。标的公司 通过销售自产的电线电缆产品实现盈利。 5、结算模式 武汉二线采用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 标的公司经销采用买断模式,一般采用先款后货模式,与经销商签订协议时, 经销商即支付部分定金并在发货前支付全部货款。针对规模较大、合作期限较长、 信用状况较好的经销商,公司给予对方一定的信用期及信用金额,经销商可在信 用期内使用信用金额。 对于直销客户,公司根据与客户谈判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即收取一定比例定 金,并约定在到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全部货款。 (五)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销售价格 产品 科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类别 设计产能 666,666.66 1,000,000.00 1,000,000.00 生产量 622,502.14 962,880.91 987,207.66 电气装 销售量 661,148.07 947,512.42 971,695.32 备用 产能利用率 93.38% 96.29% 98.72% 电线 (km) 产销率 106.21% 98.40% 98.43% 销售收入(元) 902,010,962.94 1,352,381,731.25 1,292,206,860.73 平均单价(元) 1,364.31 1,427.30 1,329.85 设计产能 7,200.00 6,900.00 6,100.00 生产量 7,177.25 6,358.82 5,967.42 电力 销售量 6,778.49 5,645.37 5,855.56 电缆 产能利用率 99.68% 92.16% 97.83% (km) 产销率 94.44% 88.78% 98.13% 销售收入(元) 205,454,006.25 307,501,658.78 293,732,012.61 平均单价(元) 30,309.72 54,469.71 50,162.92 特种 设计产能 4,000.00 5,100.00 4,700.00 电线 生产量 3,953.61 4,934.41 4,688.39 117 电缆 销售量 5,100.56 5,388.43 5,352.83 (km) 产能利用率 98.84% 96.75% 99.75% 产销率 129.01% 109.20% 114.17% 销售收入(元) 184,711,016.43 226,245,062.65 232,024,257.50 平均单价(元) 36,213.85 41,987.20 43,346.09 设计产能 54 50 30 生产量 43.09 34.31 26.32 销售量 41.29 27.83 23.12 裸导线 产能利用率 59.85% 68.62% 87.73% (t) 产销率 95.83% 81.11% 87.84% 销售收入(元) 2,272,596.64 1,516,118.08 1,242,083.24 平均单价(元) 55,033.35 54,477.83 53,723.32 注:2019 年 1-8 月,产能数据为 1-8 月产能,未进行年化。 2、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 下: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比 号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6,880.23 5.31% 1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4,722.55 3.65% 小计 11,602.78 8.96%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8,897.11 6.87% 2 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1,804.01 1.39% 2019 年 1-8 小计 10,701.12 8.26% 月 3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7,141.10 5.51%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5,313.85 4.10% 4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987.51 0.76% 小计 6,301.36 4.86% 5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740.04 4.43%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小计 41,486.41 32.03%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0,659.79 5.65% 1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6,048.65 3.20% 小计 16,708.44 8.85% 2018 年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5,172.23 8.04% 2 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793.42 0.42% 小计 15,965.65 8.46% 3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7,795.92 4.13% 118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2,659.50 1.41% 小计 10,455.42 5.54% 4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7,731.98 4.10% 5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7,403.25 3.92%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小计 58,264.74 30.86%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11,892.80 6.54% 1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762.60 0.42% 小计 12,655.40 6.96% 2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11,290.89 6.21% 2017 年 3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0,793.22 5.93% 4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9,896.99 5.44% 5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212.30 3.41%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小计 50,848.81 27.95% 注: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均系熊均安、雷翠娣夫妇 控制的公司;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均系姜祥义控制 的公司;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均系刘龙保控制的 公司。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简要情况如下: ①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控股) 法定代表人 黄章新 雷翠娣 注册资本 50万元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11-30 2016-08-04 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54号青山 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 地址 火炬大厦1栋1单元15-16层1505室 东西湖大道1971号-280(15) -2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 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日用百 电子产品及机械设备、金属材料、 货的批零兼营;广告的设计、制 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作、代理及发布。(依法须经审 品)批零兼营;管道和设备安装;科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依法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熊均安持有50%股权; 股权结构 雷翠娣持有100%股权 黄章新持有50%股权 119 客户类别 经销商客户 经销商客户 熊均安与雷翠娣系夫妻关系; 关联关系 黄章新系熊均安、雷翠娣女婿 熊均安、雷翠娣夫妇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多年,该客户属于标的 行业地位 公司在武汉市的重要经销商 在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之前,熊均安、雷翠娣夫妇所控制的武汉娟 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3 月 18 日)、武汉娟华联创实业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武汉鑫娟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 曾经均为武汉二线经销客户,熊均安、雷翠娣夫妇拥有丰富的电线电缆市场和客 户资源,与标的公司合作多年,合作关系稳定。 ②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 下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 法定代表人 姜祥义 姜伟 注册资本 500万元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5-10 2018-06-22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贸大市场交易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贸大市场交易19 地址 15区五金城5栋84.85号(6) 区第1幢1-3层2号房(7) 电工器材、绝缘材料、电线电缆、电 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塑料制品、 开关、插座和五金交电、低压配电控 经营范围 五金锁具、电度表生产、销售。(国 制设备批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姜祥义持有97%股权 股权结构 姜伟持有100%股权 叶小琴持有3%股权 客户类别 经销商客户 经销商客户 关联关系 姜祥义与姜伟系父子关系 姜祥义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多年,该客户属于标的公司在武汉市的重 行业地位 要经销商 在成为标的公司经销商前,姜祥义、姜伟父子长期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 ③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系同一控 制下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20 名称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 法定代表人 刘龙保 刘一岚 注册资本 280万元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1-12-06 2014-12-08 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2-6号时代广 地址 江岸区四唯街胜利街301室 场时代豪苑A(8)栋23层4室 电工电料、灯泡灯管、胶木电器、 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灯具、机电产 电线电表、工矿灯具、家用电器、 品的批零兼营;园林绿化工程、城市道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 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刘龙保持有75%股权 刘龙保持有90%股权 股权结构 刘一岚持有25%股权 刘一岚持有10%股权 客户类别 经销商客户 经销商客户 关联关系 均为刘龙保控制的公司 刘龙保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多年,该客户属于标的公司在武汉市的重 行业地位 要经销商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均系刘龙 保控制的公司,刘龙保先生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多年,拥有丰富的电线电缆市 场和客户资源,与标的公司合作多年,合作关系稳定。 ④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琦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11-27 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武汉国际钢铁物流服务中心(钢谷)一期23 地址 栋121号 电线电缆、金属材料、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服装、鞋帽批零兼营(依法须经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周琦持有70%股权;郭雅岚持有30%股权 客户类型 经销商客户 周琦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多年,该客户属于标的公司在武汉 行业地位 市的重要经销商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琦,原系标的公司客户武汉五 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已从事电线电缆销售工作多年,2017 年末离职 121 后自主创业,标的公司考虑其拥有丰富的客户及市场资源,故与之建立合作关系。 ⑤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甘爱荣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10-20 武汉市武昌区团结大道986号徐东二路2号种子仓库武汉旺家 地址 装饰建材城外场中区8031号 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管材管件、金属材料、 电子产品、五金工具、电线电缆、电工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不含危化品)的批发兼营;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广告设计、制作、 发布及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甘爱荣持有100%股权 客户类型 经销商客户 行业地位 该客户属于标的公司在武汉市的重要经销商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甘爱荣系公司客户武汉娟华长 兴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均安之侄,考虑其家族具有较为丰富的市场和客户 资源,标的公司与之建立合作关系。 ⑥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甘文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6-16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28号C区C-117号 机电产品、电线电缆、五金工具、水暖器材、灯具、电子产品、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批发兼 经营范围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甘文持有80%股份;谌志华持有20% 客户类型 经销商客户 行业地位 该客户属于标的公司在武汉市的重要经销商 在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前,甘文控制的武汉旭文商贸有限公司(成 122 立于 2011 年 3 年 23 日)、武汉傲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 曾经均为武汉二线经销客户,实际控制人甘文拥有丰富的电线电缆市场和客户资 源,与标的公司合作多年,合作关系稳定。 3、结合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报告期内 新客户拓展及销售情况等因素说明标的资产销售较分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符合行业惯例 (1)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情况 电线电缆属于国民经济的配套行业,产品应用广泛,市场规模超过万亿, 但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各企业市场占有率均不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 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其中形成规模的有 4,000 家左右, 全国前十五家厂商的市场份额约为 10%。 标的公司 报告 期各期 收入分 别为 181,938.78 万元 、188,789.18 万 元和 129,531.78 万元,标的公司产品品牌“飞鹤”在湖北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 司超过 90%收入源自于湖北省内,其中电气装备用电线收入占比约为 70%。因 此,标的公司产品在湖北省内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尤其是电气装备用电线产品。 根据武汉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标的公司在武汉市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一 名,是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建筑用电线的龙头企业之一。 (2)同行业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 总体来说,电线电缆行业下游行业广泛,客户集中度不高。行业内公司客 户集中度主要受销售规模和区域、销售产品种类、销售方式影响,存在一定的差 异。具体情况如下: ①销售规模和区域影响 电线电缆行业规模大,行业集中度不高,但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已出现部 分在全国设厂布局、收入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线缆企业,如宝胜股份、智慧 能源等,该部分企业所辐射的销售区域大、收入规模大、客户数量多、因此整体 客户集中度低。 ②产品种类影响 123 一般情况下,电气装备用电线单价相对较低,主要应用于家装、机械仪器 内的电路连接等,客户较为零散,主要为居民、工程单位等,因此该类产品销售 的客户集中度一般不高;而电力电缆相对单价较高,主要用于电力传输,客户主 要为大型工程或电力公司,因此该类产品销售一般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③销售方式影响 线缆企业的销售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客户集中度,采用经销销 售方式能够通过经销商集合销售渠道和客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客户集中 度。 同行业公司 2018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企业简称 代码 2018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2018 年营业收入(万元) 宝胜股份 600973.SH 11.52% 3,218,440.41 智慧能源 600869.SH 8.38% 1,751,156.02 万马股份 002276.SZ 8.02% 873,983.46 中超控股 002471.SZ 10.78% 763,616.21 汉缆股份 002498.SZ 18.32% 556,818.38 太阳电缆 002300.SZ 16.98% 510,461.21 金杯电工 002533.SZ 13.60% 473,893.93 杭电股份 603618.SH 17.00% 437,730.93 金龙羽 002882.SZ 27.59% 331,838.01 东方电缆 603606.SH 40.19% 302,422.17 ST 远程 002692.SZ 20.87% 300,000.39 通达股份 002560.SZ 41.93% 241,809.63 通光线缆 300265.SZ 21.48% 160,694.19 尚纬股份 603333.SH 28.93% 157,521.01 日丰股份 002953.SZ 22.69% 155,379.03 摩恩电气 002451.SZ 52.74% 58,501.31 平均值 24.79% - 武汉二线 30.86% 188,789.18 根据上表,行业内公司 2018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平均值为 24.79%,行 业内整体客户集中度不高,标的公司 2018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处于行业正常 水平,略高于平均值,这与标的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湖北省且以经销为主的 销售模式相符合。 (3)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及销售情况 12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原有客户与新增客户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有客户 108,802.82 84.05% 165,589.03 87.72% 134,090.30 73.71% 新增客户 20,642.04 15.95% 23,175.43 12.28% 47,830.23 26.29% 合计 129,444.86 100.00% 188,764.46 100.00% 181,920.5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原有客户,标的公司超过 75%收入来 自于经销商客户,标的公司根据销售区域以及销售区域的市场容量对经销商进行 数量管控,在区域内有限选择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经销商进行合作。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签约经销商客户在 200 家左右,数量较多,且地域分散,标的公 司销售集中度低具有合理性。 (4)标的资产销售较分散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与同行业基本相当,销售集中度不高,主要系标 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装备用电线,终端主要为居民、企业、家装类、工程类客 户,该等客户较为零散,单次采购额不大,具有明显的就近采购特征。虽然标的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一定程度提高了客户集中程度,但单个经销商所能 辐射的销售区域极为有限,因此,标的公司在湖北省内签约经销商数量较多,销 售较为分散。 标的资产销售较为分散,与同行业公司相一致,与标的公司自身的客户和 产品特点、销售模式相符合,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直销和经销的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直销和经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 99,192.43 76.63% 146,188.82 77.45% 136,712.06 75.15% 直销 30,252.42 23.37% 42,575.63 22.55% 45,208.46 24.85% 合计 129,444.86 100.00% 188,764.46 100.00% 181,920.52 1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75%,经销是 标的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125 5、标的资产对销售渠道的管控方式、收费标准及经销商分布情况,与经销 商合作期限及合作的稳定性 (1)经销商管控方式 ①资格管控 标的公司对经销商分区域进行管理,成为标的公司经销商需要符合具备一 定的经营规模、拥有一定数量的办公人员、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区域内具备 良好的销售渠道、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具备运输配售能力等条件。标的 公司根据销售区域以及销售区域的市场容量对经销商进行数量管控,对于申请成 为标的公司经销商的企业,标的公司派专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标的公司审 查后与经销商签订年度合同,方可成为标的公司经销商。 成为标的公司经销商后,标的公司可在所在区域内销售标的公司产品,并 需在经营地悬挂标的公司经销商招牌。标的公司在合作期间对经销商的完成规 模、规范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对经销商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 ②业务经营管控 标的公司对经销商的日常运营管控如下: A.制定业务管理文件 标的公司针对经销商的订单处理、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政策、客服 管理等业务环节均制定了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并用于指导、规范经销商在日常 经营过程中开展销售、服务工作及各项业务对接工作。 B.严格区域管控 标的公司与经销商会就销售区域进行约定,经销商在相应区域进行销售, 若跨区域报价与销售,标的公司将根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金额较大的,标的公 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标的公司产品可通过产品二维码识别销售区域,市场 部维护人员负责定期及不定期进行市场抽查。 C.保证金制度 武汉市内经销商需缴纳 3 万元保证金,其他地区经销商需缴纳 5000 元保证 金,当出现未按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出现跨区域销售等违规行为时,标的公司将 126 可以缴纳违约金形式扣除对应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营。 D.质量管控 标的公司严禁经销商制造或销售假冒标的公司产品,标的公司产品均配有 合格证及防伪二维码。标的公司市场部维护人员通过产品二维码对经销商销售产 品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经销商制造或销售假冒标的公司产品即终止合同、取消经 销商资格。经销商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标的公司派专人通过电话或现场方式指导 解决(武汉市内 8 小时到达,湖北省内 24 小时到达,湖北省外 72 小时到达)。 E.退换货政策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在销售后一个月内,经确认为标的公司产品的, 经销商可凭发票办理退换货;对于经销商要求更换产品颜色或规格的,如为常规 产品可在销售后一个月内进行退换,且仅限武汉地区经销商,换货金额不得超过 1 万元。 F.品牌宣传 标的公司鼓励经销商进行“飞鹤”品牌的宣传和推广。经销商通过举办开 业庆典、培训、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的品牌的宣传,标的公司将派人员参加并承 担宣传用品、礼品等支出。 G.经销商培训及服务 标的公司不定期组织经销商培训,对经销商进行产品变化情况、产品价格 情况、资信证明、市场发展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的培训,以增强经销商对 标的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认识,相关费用由标的公司全额承担。 经销商遇工程投标业务时,标的公司可协助提供产品的质量证明、技术指 标等材料。 (2)收费标准 标的公司除正常收取经销商货款之外,不存在其他对经销商的收费情况。 (3)经销商的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销商主要集中在湖北省内,分布情况如下: 127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武汉地区 28 14.58% 31 14.83% 28 12.56% 鄂东地区 42 21.88% 46 22.01% 48 21.52% 鄂中地区 62 32.29% 65 31.1% 68 30.49% 鄂西地区 22 11.46% 24 11.48% 30 13.45% 咸宁地区 9 4.69% 9 4.31% 8 3.59% 襄阳地区 29 15.1% 34 16.27% 41 18.39% 合计 192 100.00% 209 100.00% 223 100.00% 注:鄂东地区包括黄冈、鄂州、黄石;鄂中地区包括孝感、随州、荆门、荆州、天仙 潜;鄂西地区包括宜昌、恩施;襄阳地区包括襄阳、十堰。 标的公司经销商遍布湖北省内,报告期内,武汉二线不断优化和完善经销 体系,减少重叠设置和销售区域冲突,精简经销商数量,重点扶持优秀经销商发 展。 (4)与经销商的合作期限和合作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合作稳定,标的公司前十大经销商的合作 起始时间如下: 序 合作起始年 年度 主要经销商 备注 号 限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早期通过武汉娟华科 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与 1 2009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 2016 年至今 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3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2017 年至今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8 4 2003 年至今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月 5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6 年至今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早期通过武汉旭文商 贸有限公司与标的公 6 2011 年至今 武汉创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司开展业务,均系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 早期通过武汉马文华 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 7 武汉武电汉通电工电气有限公司 2007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128 早期通过咸宁市咸安 区金缘五交化物资有 8 咸宁市金缘五交化有限公司 2006 年至今 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开 展业务,均系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 9 武汉聚鑫元电器有限公司 2012 年至今 10 武汉市华兴祺晟机电有限公司 2017 年至今 武汉轩妍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早期通过武汉娟华科 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与 1 2009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 2016 年至今 武汉市云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3 2003 年至今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4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6 年至今 5 武汉中恒天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2017 年至今 早期通过武汉旭文商 贸有限公司与标的公 6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1 年至今 2018 年 司开展业务,均系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 武汉武电汉通电工电气有限公司 早期通过武汉马文华 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 7 2007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武汉旭霂销售有限公司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早期通过咸宁市咸安 区金缘五交化物资有 8 咸宁市金缘五交化有限公司 2006 年至今 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开 展业务,均系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 武汉华英重优商贸有限公司 9 2006 年至今 湖北华鹰金志建材有限公司 10 武汉聚鑫元电器有限公司 2012 年至今 武汉五交电工电料有限责任公司 1 2003 年至今 武汉金方正电工电料有限公司 早期通过武汉娟华科 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与 2 武汉娟华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2009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2017 年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3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至今 早期通过武汉旭文商 4 武汉旭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1 年至今 贸有限公司与标的公 司开展业务,均系同 129 一控制下的企业 5 武汉恒昌志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6 年至今 早期通过咸宁市咸安 区金缘五交化物资有 6 咸宁市金缘五交化有限公司 2006 年至今 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开 展业务,均系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 7 武汉聚鑫元电器有限公司 2012 年至今 早期通过武汉马文华 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 8 武汉武电汉通电工电气有限公司 2007 年至今 标的公司开展业务, 均系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1990 年至 现已注销,具体情况 9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 2019 年 参见本报告书“第九 节”之“四”之“(一)” 1999 年至 10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 之“1”之“(1)”之 2019 年 “③” (六)主要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标的公司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橡胶、铝等,其中铜杆、铜丝 为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铜价格的波动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具有一定影响。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 稳定,供货量充足。 标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为机器设备消耗的电力和水,所消 耗能源主要由生产部门、研发部门及行政部门所使用。由当地市政供管网统一提 供,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2、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的情况 如下: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比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29,363.96 28.84% 2019 年 2 广州市亿圣贸易有限公司 19,957.23 19.60% 1-8 月 3 湖北自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3,592.94 13.35% 4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84.26 11.57% 130 5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6,238.45 6.13%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80,936.84 79.49%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30,812.93 17.95% 2 湖北自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1,418.77 12.47% 3 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20,181.12 11.75% 2018 年 4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19,484.67 11.35% 5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7,765.51 10.35%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109,662.99 63.87%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34,863.36 20.80% 2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26,320.38 15.71% 3 武汉四新铜业有限公司 21,743.68 12.97% 2017 年 4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9.96 11.98% 5 禹州第一电缆铜铝业有限公司 12,721.75 7.59%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115,719.14 69.05% (七)质量控制情况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订《管理手册》,并且下设品质部作 为专职的品质管理部门。无论原材料的采购还是产品的生产均按照工作手册进行 检测、记录,若发生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即按照工作规则进行处理。 标的公司已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在产品的开发、生产等过程中严格 按照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 标准,以顾客满意为宗旨,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企业制度。 (八)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标的公司已取得的经营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备注 全国工业产 武汉 湖北省质量 产品名称:电 1 品生产许可 鄂 XK06-001-00025 2021-7-17 二线 技术监督局 线电缆 证 排放重点污 武汉市污染 2018-12-3 武汉市东西 染物及特征 武汉 420112-2018-00090 1 2 物排放许可 湖区环境保 污染物种类: 二线 0-B 证 (注) 护局 化学需氧量、 氨氮等 131 产品名称:聚 中国国家强 武汉 中国质量认 氯乙烯绝缘 3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5847455 2021-3-7 二线 证中心 聚氯乙烯护 证证书 套电缆 中国国家强 产品名称:聚 武汉 中国质量认 4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5849057 2021-3-13 氯乙烯绝缘 二线 证中心 证证书 屏蔽电线 中国国家强 产品名称:聚 武汉 中国质量认 5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5849056 2022-11-7 氯乙烯绝缘 二线 证中心 证证书 软电缆电线 中国国家强 产品名称:通 武汉 中国质量认 6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4888027 2022-11-7 用橡套软电 二线 证中心 证证书 缆电线 中国国家强 产品名称:橡 武汉 中国质量认 皮绝缘电焊 7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4888025 2022-11-7 二线 证中心 机电缆 证证书 产品名称:聚 中国国家强 氯乙烯绝缘 武汉 中国质量认 8 制性产品认 2016010105849055 2022-12-7 无护套电缆 二线 证中心 证证书 电线 注: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说明》,武汉二线新的排污许可证正在办 理之中,办理新的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九)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均已成熟,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标的公 司核心产品技术程度如下: 产品名称 技术现处阶段 技术先进程度 铜芯辐照交联聚烯烃绝缘无卤低烟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耐火电力电缆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矿物绝缘轧纹铜护套防火电缆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环保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辐照交联无卤低烟阻燃电线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耐火电线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十)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32 彭敏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出生。1982 年至 2004 年,历任标的公司技术科副科长、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兼厂长助理, 2004 年至 2019 年 1 月担任标的公司执行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标的公司 副总经理。 沈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标的公司技术员,1991 年 5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标的公 司技术科科长,1995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标的公司总工程师。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核心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稳定。 1、标的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合同签订情况及保障其稳定的条款 标的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与竞业限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合同名称 签订时间 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 2005 年 3 月 1 日 无固定期限 彭敏祥 《竞业限制协议》 2019 年 9 月 12 日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2005 年 3 月 1 日 无固定期限 沈勇 《竞业限制协议》 2019 年 9 月 12 日 无固定期限 竞业限制协议中设置的保障其稳定的条款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在武汉二线工作期间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武汉二线离职之日起 1 年内,核心技术人员不得在与武汉二线及武汉二线关联公司从事同类业务或同行 业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 武汉二线及武汉二线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武汉二线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 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武汉二线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 及其控股或参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 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包括自己生产、经营、以参股或者合作等方 式参与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幕后指使他人生产、经营与武汉二线及武汉二线关联 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的情形。 核心技术人员在武汉二线工作期间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武汉二线离职后,核心 技术人员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 133 武汉二线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武汉二线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 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武汉二线员工或客户离开武汉二线。 2、其他防范核心技术人员外流风险的具体措施 (1)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标的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两名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 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彭敏祥 95.62 0.96% 沈勇 88.71 0.89%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实现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与标的公司的 经营情况高度捆绑,有效防范了核心技术人员外流风险。 (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技 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2019 年 3 月,上市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为并购后的武汉二线核心人员预留股 份,待上市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后即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部署可有效防范标的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外流风险。 (3)上市公司一直以来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在电线电缆方面有丰富的技 术人才的储备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产品在技 术方面存在相似性和通用性。上市公司一直以来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上市公司 电线电缆方面丰富的技术人才储备可有效防范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外流风险。 七、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111.71 111,468.40 92,297.98 134 负债总额 24,741.63 33,290.48 22,928.58 所有者权益 85,370.07 78,177.92 69,369.4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85,370.07 78,177.92 69,369.41 (二)合并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29,531.78 188,789.18 181,938.78 营业成本 109,874.80 159,160.62 155,367.65 营业利润 9,390.65 12,242.35 12,411.71 利润总额 9,407.67 12,211.42 12,371.85 净利润 7,192.16 9,099.94 9,22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192.16 9,099.94 9,224.6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36.97 5,541.40 -6,144.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4.55 -1,927.65 -1,66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2.13 13,272.20 -1,971.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29.71 16,885.94 -9,778.23 八、标的资产最近三年进行的股权转让、增资、改制及资产评估 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参见本节“二、历史沿革”。 (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国融兴 华咨报字[2018]第 590002 号《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目估值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武汉二线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 53,739.61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估值,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所有者权 益估值价值 80,205.05 万元,增值 26,465.43 万元,增值率 49.25%。 (三)最近三年评估情况与本次重组评估情况的差异分析 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差异 135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11 个月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万元) 80,205.05 95,700.00 15,494.95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 2018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0,205.05 万元,而本次 交易中标的资产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700.00 万元,两次评估差额 15,494.95 万元。两次评估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评估基准日差异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9,224.62 万元、9,099.94 万元和 3,192.16 万元,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稳定,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产生利润将影响公 司评估值。 2、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路径不同 资产基础法基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一般对于不符合会计准则中资 产定义、不能准确计量的资源,均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 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反映了各项资产综合获利能力。因此,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 结果存在差异。 综上,本次评估基准日较前次评估基准日相距 11 个月,且两次使用评估方 法不同,导致本次评估结果较前次评估有所增值,其差异具有合理性。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标的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 则: 标的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 136 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 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标的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确认收入。 4、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在商品已经交付客户的时候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 产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金杯电工年报及审计报告,武汉二线的重大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 因及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137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标的公司、武汉第二电线电缆东西湖有限公司和武 汉飞鹤线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017 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以 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发布的 42 号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 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 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 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 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统称“解释第 9-12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138 标的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 年: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同时废止财会 (2018)15 号。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2)标的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标的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 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 收入。 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备注 (元) 其他收益 2,578,394.84 营业外收入 -2,578,394.84 139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42 号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标的公司自 2017 年起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 类列报。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42 号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 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元) 资产处置收益 2,517,931.38 营业外收入 -2,517,931.38 ③根据解释第 9-12 号,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 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标的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未对比较财务 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 9-12 号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标的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 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标 的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3,759,062.14 273,759,062.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2,796,715.36 114,526,581.27 1,729,865.91 应收账款 44,991,408.63 44,991,408.63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27,181,751.96 27,181,751.96 预付款项 57,142.66 57,142.66 其他应收款 1,501,472.55 1,501,472.55 存货 278,969,947.93 278,969,947.93 140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调整数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390,318.88 13,390,318.88 流动资产合计 725,466,068.15 754,377,686.02 28,911,617.8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2,571,342.75 2,571,342.75 固定资产 329,087,261.61 329,087,261.6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348,734.16 26,348,734.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08,404.16 30,208,404.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2,203.00 1,002,20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9,217,945.68 389,217,945.68 资产总计 1,114,684,013.83 1,143,595,631.70 28,911,617.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59,751.50 4,859,751.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5,435,073.64 49,486,940.01 24,051,866.37 预收款项 15,819,960.52 15,819,960.52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3,011,787.39 13,011,787.39 应交税费 26,168,109.16 26,168,109.16 141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调整数 其他应付款 153,428,804.83 153,428,804.8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3,863,735.54 262,775,353.41 28,911,617.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6,474,940.13 96,474,940.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66,159.67 2,566,159.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041,099.80 99,041,099.80 负债合计 332,904,835.34 361,816,453.21 28,911,617.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46,680.60 1,846,680.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2,886,259.44 72,886,259.44 未分配利润 607,046,238.45 607,046,238.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81,779,178.49 781,779,178.4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779,178.49 781,779,178.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4,684,013.83 1,143,595,631.70 28,911,617.8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9,182,455.34 249,182,455.34 1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2,796,715.36 114,526,581.27 1,729,865.91 应收账款 44,991,408.63 44,991,408.63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27,181,751.96 27,181,751.96 预付款项 57,142.66 57,142.66 其他应收款 1,501,472.55 1,501,472.55 存货 291,084,937.83 291,084,937.8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349,688.47 13,349,688.47 流动资产合计 712,963,820.84 741,875,438.71 28,911,617.8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76,037,589.80 276,037,589.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2,571,342.75 2,571,342.75 固定资产 62,232,964.83 62,232,964.8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122,741.46 27,122,74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000.00 18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8,144,638.84 368,144,638.84 资产总计 1,081,108,459.68 1,110,020,077.55 28,911,617.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59,751.50 4,859,751.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1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454,132.29 48,505,998.66 24,051,866.37 预收款项 15,819,960.52 15,819,960.52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3,011,787.39 13,011,787.39 应交税费 25,359,257.50 25,359,257.50 其他应付款 301,154,190.46 301,154,190.4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9,799,328.16 408,710,946.03 28,911,617.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6,474,940.13 96,474,940.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474,940.13 96,474,940.13 负债合计 476,274,268.29 505,185,886.16 28,911,617.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46,680.60 1,846,680.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2,886,259.44 72,886,259.44 未分配利润 430,101,251.35 430,101,25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834,191.39 604,834,191.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81,108,459.68 1,110,020,077.55 28,911,617.87 144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会[2018]15 号、财会(2019)6 号,标的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对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利润等无影响。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数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管理费用 112,853,881.32 -60,262,836.46 52,591,044.86 研发费用 60,262,836.46 60,262,836.46 减:资产减值损失 -2,490,138.57 2,490,138.57 加:资产减值损失 2,490,138.57 2,490,138.57 2017 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调整数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管理费用 110,969,027.22 -60,262,836.46 50,706,190.76 研发费用 60,262,836.46 60,262,836.46 减:资产减值损失 -1,984,522.41 1,984,522.41 加:资产减值损失 1,984,522.41 1,984,522.41 2018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数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减:资产减值损失 9,157,785.49 -9,157,785.49 加:资产减值损失 -9,157,785.49 -9,157,785.49 2018 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调整数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减:资产减值损失 9,174,556.36 -9,174,556.36 加:资产减值损失 -9,174,556.36 -9,174,556.36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145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标的资产的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是否准确、主要客户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下游经销客户是否已经完成最终销售,是否存在向下游客户囤货的情况 1、核查范围及手段 (1)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是否准确 ①了解、评估标的公司管理层对自销售合同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 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标的公司产品在经客户查验符合要求,票证齐全,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对经销客户采用买断式销售,产品经客户签收后,标的公司已将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收入、成本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商品销售收入可以实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抽查了报告期前十大客户及主要新增客户销售合同,访谈管理层,对与收 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标的公司收入的 确认政策; ③抽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发 票、物流记录、签收单; ④执行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对销售收入金额和应收款项进行函证,2017 年-2019 年 8 月销售收入回函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回函确认金额 89,655.91 147,614.93 137,347.72 主营业务收入 129,444.86 188,764.46 181,920.52 回函率 69.26% 78.20% 75.50% ⑤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对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交易金额 和产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⑥对报告期客户的退换货情况进行了核查,确定销售的真实性,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退换货情况如下: 14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退货金额 11.65 27.93 33.89 换货金额 93.19 110.45 78.35 合计 104.85 138.38 112.24 主营业务收入 129,444.86 188,764.46 181,920.52 退换货金额占收入比 0.08% 0.07% 0.06% (2)主要客户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下游经销客户是否已经完成 最终销售,是否存在向下游客户囤货的情况 ①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对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交易金额 和产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取得经走访对象确认的访谈确认文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走访对象的收入 64,517.70 102,168.08 86,727.72 主营业务收入 129,444.86 188,764.46 181,920.52 走访比例 49.84% 54.12% 47.67% ②取得了主要经销商的期末库存数据,分析其采购数据与库存数据的匹配 性,各经销商库存数量较少,为正常销售备货,不存在压货、囤货情形。已取得 库存数据的经销收入占各期经销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回函经销客户的 63,627.91 91,068.70 75,099.77 收入 经销收入 99,192.43 146,188.82 136,712.06 回函率 64.15% 62.30% 54.93% ③对经销商销售回款情况进行了核查,检查其回款相关记账凭证和银行单 据,经销客户整体回款快,应收经销客户货款账龄短、总额较小,经销客户的回 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销收入(含税) 113,087.68 171,099.12 159,953.11 经销客户回款 113,882.83 174,352.66 159,049.68 经销客户回款/经销收入(含税) 100.70% 101.90% 99.44% 147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业务特点 和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是真实的、准确的,主要客户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向下游客户囤货的情况。 (八)报告期各期采用套期保值购买原材料的规模,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销商客户采购频率较高,标的公司通常按期货铜的价 格波动情况调整经销商价格规避铜价波动的风险;标的公司与直销客户主要通过 约定浮动价格的合同规避铜价波动的风险,故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采用套期保值 采购原材料的情况。 标的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开设有套期保值账户,如有需 求可进行套期保值保值规避铜价波动的风险。 十、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武汉二线 79.33%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武汉二线 2019 年 1 月 8 日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前次评估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估值,标的资产 100%股权的估值为 80,205.05 万元,武汉 二线 79.33%股权 对应的评估值为 63,626.67 万元,武汉二线 2019 年 1 月 8 日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系交易各方在资 产评估结果基础上谈判 确定,最终确定 武汉二线 79.33% 股权价值成交额为 69,808.17 万元,较评估值溢价 9.72%。最终成交价格考虑了评估基准日与实际成 交日间的净利润和标的公司的品牌价值,具有合理性。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之 “(五)”之“1” (四)前次收购时是否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 148 长沙共举、湖南资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前,武汉二线的实际股东合 计 574 名,人数众多、股权分散,且武汉二线第一大股东冯强先生(收购前持有 武汉二线 12.73%的股权)因年龄原因退休,不再参与武汉二线的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长沙共举实际控制人具备多年同行业经营经验,收购武汉二线控股权 后,对武汉二线的稳定运营及经营业绩具有较高信心。 综合考虑上述原因,前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 (五)前次溢价收购的原因、背景及前次收购与本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 易 1、前次溢价收购的原因、背景 根据交易各方最终谈判结果,前次收购武汉二线 79.33%的股权成交额为 69,808.17 万元,高于对应评估值 6,183.54 万元,溢价 9.72%,主要原因及背景如 下: (1)评估基准日与实际成交日间隔较久,期间利润较大 由于前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签署协议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评估基准日与实际成交日间隔较久,而评估结果未考虑评估基准日至 实际成交日之间武汉二线所产生的收益,因此各方经协商,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 考虑了武汉二线 2018 年 6-12 月期间产生的利润 6,402.05 万元(未经审计)。 (2)评估结果未考虑武汉二线品牌价值 武汉二线是专业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 线缆行业 100 强、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国家级 AAA 信用证书、湖北省文明 单位、湖北省优秀企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 100 强等称号。“飞鹤”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在湖北省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 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经在行业中形成了较高的品牌价值。 前次交易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未反映武汉二线的品牌价值,因此 各方协商,交易价格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品牌溢价。 综合上述原因,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与武汉二线股东确定武汉二线 79.33% 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 69,808.17 万元,高于对应评估值 6,183.54 万元,溢价 9.72%。 149 2、前次收购与本次收购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前次收购与本次收购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理由如下: (1)两次交易分别独立决策,分别签署协议,其决策和交易的主体、时间 均不相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一揽子交易的安排,不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的 影响的情况下达成的 前次收购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与武汉二线 48 名股东(股权归集人及直接 持股的自然人股东)协商进行,上市公司未参与协商和决议,而本次收购为金杯 电工与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协商进行,两次收购的决策主体和决策时点 均不同,且两次收购交易各方均各自独立履行了相关内部决议程序。 ①前次收购 2018 年 12 月 2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25 日,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分别召开合 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同意长沙共举和湖南资管共同投资武汉二线。 2018 年 12 月 28 日,湖南资管股东财信金控出具《关于同意湖南省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批复》,批准湖南资管联合金杯电工实际控制人共同收 购武汉二线的部分股权。 2019 年 1 月 8 日,武汉二线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 48 名股东分别转让 部分或全部出资份额给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9 年 1 月 11 日,武汉二线 48 名股东(股权归集人及直接持股的自然人 股东)与长沙共举、湖南资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 8.8 元/出资 额。武汉二线实际股东与股权归集人签订了《授权协议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15 日,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 年 1 月 31 日,该次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 至此,前次收购已全部履行完毕。 ②本次收购 2019 年 2 月 22 日,金杯电工申请股票停牌。 2019 年 2 月 27 日,武汉二线召开 2019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长 150 沙共举、湖南资管向金杯电工转让合计所持武汉二线 79.33%股权的相关议案, 武汉二线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9 年 3 月 6 日,湖南资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3 月 8 日,长沙共举召开合伙人会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3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 2019 年 10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前次收购的发生,不取决于本次收购的发生,两次收购均可以独立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前次收购的发生,系基于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对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价值 的认可,其获得标的资产后,通过本次重组转让给上市公司,只是其后续安排的 优先选项之一,如标的资产不符合进入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件,或者上市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监管机构未批准本次重组,根据实际控制人当时解决同业竞争的 承诺,将在 36 个月内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如向第三方出售、出租武汉二 线资产等方式进行处置,以获得其投资收益。因此,前次收购的发生,不取决于 本次收购的发生,即使在本次收购不发生的前提下,前次收购仍然能达到其完整 的商业结果。 (3)两次收购的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不同,但定价都是公允的,两次收 购都是经济的 前次收购评估基准日及定价基准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而本次收购评估基 准日及定价基准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两次收购根据不同定价基准日的不同评 估值协商作价,作价公允,单独考虑均是经济的。 (4)两次收购不互为条件,前次收购的达成不取决于本次收购 151 如前所述,前次收购已经履行完毕,如标的资产不符合本次收购的条件,或 者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管机构未批准本次重组,导致本次收购不能发 生,也不会影响前次收购的结果。两次收购不是互为条件,前次收购的达成也不 取决于本次收购。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规定,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52 第五节 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 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96 4.46 前 60 个交易日 4.82 4.34 前 120 个交易日 4.75 4.28 本次交易充分的考虑了公司近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并对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综合判断,通过与交易 对方之间的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153 易均价的 90%,即 4.28 元/股。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 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作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本公司拟向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 167,566,197 股,具体 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长沙共举 41,428.44 100,310,992 13.69% 湖南资管 27,776.40 67,255,205 9.18% 合计 69,204.84 167,566,197 22.87%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 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1、长沙共举的锁定期安排 长沙共举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54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湖南资管的锁定期安排 湖南资管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外,金杯电工上市后未进行其他直接融资行 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03 号文件核准,上市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8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8,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7,74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 110,5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11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 额为 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金杯 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11 年 1 月份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友谊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 2010 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建筑工程费 2,026.50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3,627.20 500kV 及以上超高压变压器 工器具费 40.00 1 及电抗器等输变电装备专用 其他费用 960.60 电磁线扩改项目 基本预备费 332.70 流动资金 5,783.00 合计 12,770.00 建筑工程费 1,844.80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4,229.80 风力发电及机车车辆用 2 工器具费 84.40 特种橡套电缆新建项目 其他费用 2,654.20 基本预备费 380.60 156 流动资金 6,659.57 合计 15,853.37 合计 28,623.37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10,552.00 1,200.87 集资金总 额 2016 年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 114,845.96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 否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期末 达 项目可行 调整后投 2016 年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2016 年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投资进度 到 性是否发 资 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度实现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3) 预 生重大变 总额(1) 金额 (2) 状态日 的效益 分变更) =(2)/(1) 计 化 期 效 益 承诺投资项目 风力发电及机车车辆用 2012 年 特种橡套电缆新建项目 否 15,853.37 15,853.37 16,262.82 102.58 261.41 否 否 2月 * 500KV 及以上超高压变 压器及电抗器等输变电 2011 年 否 12,770.00 12,770.00 11,693.15 91.57 2,724.06 是 否 装备专用电磁线扩改项 12 月 目 500KV 及以上超高压变 压器及电抗器等输变电 装备专用电磁线扩改项 否 1,076.85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623.37 28,623.37 29,032.82 101.43 2,985.47 超募资金投向 157 增加《风力发电及机车 2012 年 车辆用特种橡套电缆新 否 12,448.46 12,448.46 12,039.01 96.71 否 2月 建项目》投资规模* 设立金杯电工电磁线有 2012 年 否 16,200.00 16,200.00 16,200.00 100.00 84.85 否 否 限公司 8月 归还银行贷款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60.05 4,293.96 增资金杯电工衡阳电缆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00 否 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工程技术研究 2015 年 4,280.17 4,280.17 171.54 3,410.89 79.69 不适用 否 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12 月 电线电缆工程技术研究 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节余 否 869.28 869.28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1,928.63 81,928.63 1,200.87 85,813.14 104.74 84.85 合计 110,552.00 110,552.00 1,200.87 114,845.96 103.88 3,070.3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指标等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 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58 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湖南省财政厅 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融兴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评 估武汉二线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700.00 万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武汉二线 100%股权交易作价 9.48 亿元,标的公 司 79.33%股权对应交易价格为 75,204.84 万元。 一、评估的具体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二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武汉二线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 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3,048.47 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 21,678.3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81,370.08 万元。 本次对武汉二线采取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结论采取收益法评估结 果。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 华评报字[2019])第 59001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武汉二线 100%股权价值为 95,700.00 万元,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2,717.81 万元增值额为 32,982.19 万元,增值率 52.59%。 (二)重要的评估假设 本次资产评估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基本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159 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 基本的前提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 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来收益期内 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其经营变 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准 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而未 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 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 押、担保等事项;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3、特殊假设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60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 出; 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 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文 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假设被评估单位后续产能扩张涉及固定资产可按预期顺利建设、试产、达 产 ,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既有产能及预测期产能扩张为基础进行估 算;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外,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致,不存 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 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拖欠货款情况; 假设预测期铜价在合理范围内波动,通过公司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及套期保 值制度,该波动不会大幅影响产品的毛利率。 (三)收益法评估说明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1、模型的选取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武汉二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一般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股权现金流折现模型, 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权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 得出。 截至评估基准日,武汉二线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武汉飞鹤线缆有限公司 及武汉第二电线电缆东西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 100%,由于评估范围的母 161 子公司行业相同,且会计政策相同,享受的所得税率相同,构成完整的业务整体, 标的公司提供的近两年一期的合并报表冲抵了内部关联企业的往来销售和内部 往来形成的利润,避免了汇总数据的重复和不实。故本次收益法采用合并报表口 径预测。 计算模型如下: (1)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标的公司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公 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 经营负债价值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股权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经营性资产价值; A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标的公司自由现金流量; A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标的公司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标的公司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付息债务的增加-付息债 务的减少-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62 ke = Rf + MRP×β+ Δ 式中: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Δ :标的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②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银行理财产品。 ③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标的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2、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测算时,结合标的公司经营业务特点各主要参数分别按以下方式 求取: (1)收益主体与口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使用标的公司的股权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资产的收益指 标,其基本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付息债务的增加-付息债 务的减少-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2)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标的公司股权 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权益资本成本,即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3)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武汉二线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相关资质届满之前均 可申请展期,结合管理层预期,本次评估是在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作出的, 163 因此,确定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根据标的公司经营历史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 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准日后 5 年根据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 素对标的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第 6 年以后各年与第 5 年 持平。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①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历年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指标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类别)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气装备用电线 43,352.11 135,238.17 129,220.69 电力电缆 9,860.01 30,750.17 29,373.20 特种电缆 7,957.37 22,624.51 23,202.43 裸导线 98.50 151.61 124.21 主营业收入合计 61,267.99 188,764.46 181,920.52 增长率(%) / 3.76% / 由上表的分析可以看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小幅 增长;2019 年 1-4 月为不完整年度,且受中国农历年假期的影响,收入增长率不 具有可比性,故不作分析。 ②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A.市场发展情况 a.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稳中有升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 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国民经济建设重要的基 础配套行业,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08 年的 6,358.59 亿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10,553.11 亿元,2011 年以后,市场规模增长趋于平缓。2008 年-2016 年我 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164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b.行业整合加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行业内较大规模的企业能够有效地 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塑造产品品牌。经过多年发展,电线电缆 行业已经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领先企业,如宝胜股份、智慧能源、 万马股份、中超控股、汉缆股份、太阳电缆、金杯电工等,该部分企业凭借规模、 质量、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电线电缆行业大型 企业所占销售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c.出口市场持续增长,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在出口市场方面,随着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求的较快 增长,行业领先企业逐步开始重视国外市场的开发,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和性价 比优势,电线电缆行业出口量由 2009 年的 143 万吨上升至 2018 年的 242 万吨, 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6.02%,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出口规模稳步扩大。 在我国进口的电线电缆中,特种电线电缆占有较大比重,近年来国内电线电 缆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在特种电线电缆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国内市场更多使 用国产特种电线电缆,行业进口替代趋势较明显,2009-2018 年我国电线电缆进 口量由 28.19 万吨降至 24.74 万吨,行业内进口量不断下降,我国特种电缆迎来 新的发展机遇。 165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B.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机遇 a.城市化、工业化对市场需求整体影响 城镇化和工业化是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快速增长的长期驱动因素,我国在前几 年经历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电线电缆行业也相应发展迅 速。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预计未来 三十年内,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会不断深入推进,这将为电线电缆行业带来长久 的刚性需求,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 b.电力电网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16 年 11 月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 快煤电转型升级、实施电能替代、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期间我国配电网建设预计 总投资额达到 1.7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 3,400 亿,我国电网建设投资仍将保持稳 定增长。作为电网建设中最重要的配套产业,电线电缆产品需求将随电网建设投 入稳步增长。 c.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城市群规划建设的推进,地域布局渐趋合理将带动轨道 交通建设的全面加快,现阶段,我国仍处于轨道交通建设迅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166 根据《“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 2020 年,铁路营业里程 将增长到 15 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将增长到 3 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里程将增长到 6,000 公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的年度建设计划,2019 年新 开工里程预计达到 6,800 公里,较 2018 年投产新线增长 45%,其中高铁 3,200 公里。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力度的加大,将有效拉动电线电缆行业的进一步 发展,继续推动上市公司以及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稳步增长。 d.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升级需求 2017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 “十三五”期末,将进一步完善覆盖陆海空天的国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光 网和 4G 网络全面覆盖城乡,5G 网络启动商用服务,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基础 设施累计投资目标为 2 万亿元。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升级将带动电线电缆等基础设 施的持续投资,刺激通信电缆等基础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产业政策的支持将推 动电线电缆行业在未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 C.标的公司销售战略、成本战略等分析 销售战略:标的公司目前在电气装备用电线领域销售规模较大,湖北省内市 场占有率较高。未来,标的公司将在保持电气装备用电线稳步发展的同时,大力 推广中高压电缆、特种电缆产品,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品类,不断开拓收入增长点。 成本战略:标的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适时采购,合理把握原材料库存上下限。 采购时价格与铜期货价格挂钩,分别采取均价或点价方式进行采购。标的公司采 购周期较短,采购频率较高,以防范铜价波动的风险,合理控制产品成本。标的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开设有套期保值账户,如有需求亦可进 行套期保值规避铜价波动的风险。 D.签订合同和收入实现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已签订的武汉市代理商合计 31 户,武汉市外 代理合计 158 户;被评估单位 2019 年 1-6 月的收入合计 95,709.88 万元(未经审 计)。 综上,根据标的公司历史收入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标的公司发展战略及合 同签订情况,预计标的公司未来年度各项产品收入将在既有的规模上保持一定比 167 例增长。 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4 2019 年 5-12 产品类别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 月 月 电气装备用电线 129,220.69 135,238.17 43,352.11 86,704.22 131,360.15 电力电缆 29,373.20 30,750.17 9,860.01 19,720.02 29,876.57 特种电缆 23,202.43 22,624.51 7,957.37 15,914.75 24,111.44 裸导线 124.21 151.61 98.50 197.00 311.83 合计 181,920.52 188,764.46 61,267.99 122,535.99 185,659.98 增长率(%) / 3.76% -2.63% 1.01% 产品类别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电气装备用电线 132,677.03 134,007.12 135,350.54 136,707.43 电力电缆 32,428.02 34,871.48 37,148.58 39,201.04 特种电缆 26,170.55 28,931.55 32,565.35 36,000.99 裸导线 329.06 347.24 366.42 386.67 合计 191,604.67 198,157.38 205,430.90 212,296.13 增长率(%) 3.20% 3.42% 3.67% 3.34% (2)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①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成本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类别)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气装备用电线 37,818.66 115,328.75 111,364.39 电力电缆 8,551.59 26,263.13 25,304.82 特种电缆 6,490.39 17,422.99 18,580.04 裸导线 90.45 139.38 114.17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52,951.08 159,154.26 155,363.4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86.43% 84.31% 85.40% ②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A.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统计及未来预测说明 a.近年铜价波动趋势 近年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168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标的公司采取采购价格与沪铜期货价格挂钩,销售端通过与沪铜期货价格挂 钩的方式浮动定价或不定期调整出厂价标准,对客户要求固定价格的合同进行套 期保值,并加强存货的动态管理等方式,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b.未来材料费用预测 标的公司定价策略为在主要原材料成本和必要费用的基础上加成一定毛利 的方式。因此,预计材料费用占收入比保持近年平均比率。 B.人工费用分析 主要结合未来年度的收入规模及产量及人力资源需求,考虑年均工资增长等 因素合理预测。 C.制造费用分析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动能费、折旧摊销等,结合历史年度占收入比例进行合理 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产品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5-12 月 电气装备 75,057.46 114,033.67 115,204.11 116,359.59 117,518.88 118,699.89 用电线 电力电缆 16,929.32 25,508.55 27,693.64 29,780.50 31,723.19 33,476.73 特种电缆 12,860.42 19,064.22 20,697.68 22,881.40 25,753.57 28,471.33 裸导线 178.78 285.31 301.14 317.78 335.32 353.85 169 2019 年 产品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5-12 月 电气装备 75,057.46 114,033.67 115,204.11 116,359.59 117,518.88 118,699.89 用电线 电力电缆 16,929.32 25,508.55 27,693.64 29,780.50 31,723.19 33,476.73 特种电缆 12,860.42 19,064.22 20,697.68 22,881.40 25,753.57 28,471.33 裸导线 178.78 285.31 301.14 317.78 335.32 353.85 主营业务 105,025.98 158,891.75 163,896.57 169,339.28 175,330.96 181,001.81 成本合计 毛利率 14.29% 14.42% 14.46% 14.54% 14.65% 14.74% (3)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收入及房屋租赁收入。 ①废料销售收入主要为废品回收收入,成本为对应的材料成本,金额较小且 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年度不进行预测; ②历史年度房屋租赁收入主要包括位于武胜路房产的租赁收入,相关的成本 为折旧成本。目前该处房屋受托武汉武胜人信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租 赁期从 2017 年 4 月 1 日到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合同内租金参照合同金额预测; 合同外租金考虑合理的租金增长率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项目 5-12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其他业务收入 16.84 27.15 27.78 25.81 28.30 28.87 其他业务成本 4.24 6.36 6.36 6.36 6.36 6.36 (4)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武汉二线公司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 7%、4.5%缴纳,房产税按 房产价值或租金的一定税率缴纳,印花税按合同的万分之三缴纳,土地使用税与 车船使用税按既有税率缴纳。预期预测期间内各年度的适用税率将维持不变。税 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未来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单位:万元 170 2019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5-12 月 增值税销项 15,930.52 24,137.15 24,910.00 25,761.75 26,707.43 27,599.94 增值税进项 13,442.07 20,754.72 20,982.84 21,592.91 22,351.50 23,068.15 应交增值税 2,488.46 3,382.43 3,927.15 4,168.84 4,355.93 4,531.79 城市维护建 174.19 236.77 274.90 291.82 304.91 317.23 设税 教育费附加 111.98 152.21 176.72 187.60 196.02 203.93 房产税 133.87 200.81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印花税 75.39 115.29 117.86 121.61 125.98 130.11 土地使用税 34.68 47.88 47.88 47.88 47.88 47.88 车船使用税 2.10 2.71 3.00 3.00 3.00 3.00 合计 532.21 755.66 837.97 869.52 895.40 919.76 (5)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历史年度数据及未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4 月 5-12 月 职工薪 568.71 735.75 237.11 661.70 1,030.85 1,070.55 1,111.71 1,154.37 1,198.59 酬 运输包 1,229.07 1,485.70 390.60 1,345.39 1,461.27 1,508.06 1,559.63 1,616.88 1,670.91 装费 广告费 209.72 294.17 135.66 664.34 840.00 882.00 926.10 972.41 1,021.03 折旧费 144.72 144.72 94.57 189.13 283.70 283.70 283.70 283.70 283.70 销售服 302.92 263.89 91.01 185.79 281.49 290.51 300.44 311.47 321.88 务费 招待费 295.95 72.21 28.47 199.34 302.03 311.70 322.36 334.19 345.36 其他 40.14 17.85 23.47 46.95 72.53 74.71 76.95 79.26 81.64 销售费 2,791.23 3,014.29 1,000.89 3,292.64 4,271.88 4,421.23 4,580.89 4,752.27 4,923.10 用合计 占收入 1.53% 1.60% 1.63% 2.69% 2.30% 2.31% 2.31% 2.31% 2.32% 比 职工薪酬:以历史年度数据为基数,按人数和年均工资增长进行估算。 运输包装费:运输包装费主要是运输电线电缆的运输费用,主要根据以前年 度发生额情况,考虑到该项费用与收入相关性较大,按历史年度占收入比合理预 测。 广告费:主要包括门头广告、电台广告、高速广告牌广告、会展费用广告等, 根据经营管理层的影响策略,2019 年度按 800 万元预测,预计未来年度按一定 171 比例增长。 其他费用:结合历史年度费用情况,按与收入匹配的增长比例预测。 (6)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历史年度数据及未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9 年 1-4 2019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月 5-12 月 固定部分 折旧费 72.42 107.17 63.27 126.54 189.80 189.80 189.80 189.80 189.80 无形资 58.44 58.44 19.48 38.96 61.69 61.69 61.69 61.69 61.69 产摊销 可变部分 职工薪 3,867.05 4,375.74 1,113.36 2,226.72 3,507.08 3,612.29 3,720.66 3,832.28 3,947.25 酬 租金物 135.28 50.64 11.88 23.76 42.77 64.15 67.36 70.73 74.26 管费 邮电办 386.96 327.88 46.60 95.99 146.86 151.27 155.80 160.48 165.29 公费 业务招 193.71 275.25 43.26 86.52 136.27 143.08 150.23 157.75 165.63 待费 车辆费 58.52 73.99 46.53 93.06 146.58 153.90 161.60 169.68 178.16 用 警卫消 108.00 99.72 38.41 76.81 138.26 142.41 146.68 151.08 155.61 防费 中介机 64.87 804.80 14.65 285.35 315.00 150.00 154.50 159.14 163.91 构费用 财产保 83.62 79.26 0.91 82.31 87.39 91.76 96.34 101.16 106.22 险费 会务费 184.82 116.15 - 121.96 128.06 134.46 141.19 148.24 155.66 其他费 45.42 47.69 65.62 131.25 198.84 200.82 202.83 204.86 206.91 用 管理费 5,259.10 6,416.73 1,463.97 3,389.22 5,098.58 5,095.63 5,248.69 5,406.88 5,570.40 用合计 占主营 2.89% 3.40% 2.39% 2.77% 2.75% 2.66% 2.65% 2.63% 2.62% 收入比 管理费用的预测分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两方面预测。固定部分主要是折旧与 摊销,不随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而变化;可变部分主要是人工费用等,随业务量的 增加而变化。 ①固定费用的预测 本次预测存量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考虑固定资产的更新需要追加的资本性支 172 出,按照现有的会计政策,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②可变费用的预测 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等,以历 史年度实际数据为基础,以后各年按年均同比增长估算。 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其他各类费用的发生主要是以历史年数据为基 础,以后各年按年均适当比例增长。 (7)研发费用预测 研发费用的不断投入是保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分析标的公司未来年 度研发经费预算后对标的公司研发费用进行了预测,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4 月 5-12 月 折旧费 - - 0.70 1.40 2.79 2.79 2.79 2.79 2.79 职工薪酬 556.39 604.21 85.79 571.91 913.06 970.79 1,031.16 1,094.28 1,160.26 铜料 5,027.95 5,690.68 1,272.71 2,807.78 4,254.20 4,390.42 4,540.57 4,707.23 4,864.54 其他材料 385.24 423.94 132.94 270.53 409.90 423.02 437.49 453.55 468.71 其他费用 56.70 58.74 41.56 34.80 99.27 114.17 131.29 150.98 173.63 研发费用 6,026.28 6,777.57 1,533.70 3,686.43 5,679.23 5,901.19 6,143.30 6,408.84 6,669.93 合计 占收入比 3.31% 3.59% 2.50% 3.01% 3.06% 3.08% 3.10% 3.12% 3.14% 注:折旧费主要参考未来年度设备购置计划预测。 职工薪酬: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 费等,以历史年度实际数据为基础,以后各年按年均同比增长估算。 铜料、其他材料:主要按照近一年及一期所占收入比重预测。 其他费用:参照历史年度费用比例结合收入增长比例适当增长。 (8)财务费用的预测 标的公司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支出及利息,标的公司基准日无借 款,未来也无借贷计划,故未来年度财务费用不进行预测。 (9)其他收益 173 历史年度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有偶发性和不确定性,未来年度不预 测。 (10)投资收益 历史年度投资收益主要为理财收益,本次评估已将理财作为非经营资产,未 来年度不预测。 (11)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 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因其具 有偶然性,本次评估不作预测。 (12)营业外收支 历史年度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违约赔偿收入、盘盈利得等,营业外支出主要 包括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对外捐赠等,具有偶发性,未来年度不预测。 (13)折旧 本次评估中,考虑到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实,以及对标的公司 折旧状况的调查,按标的公司实际执行的折旧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内的折旧。 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 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对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尚可使 用年限计提折旧。 在维持现有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参照标的公司的产能扩增计划,扣减计入非 经营性资产的折旧,并合理考虑对现有资产的耗损(折旧)进行更新。未来经营 期内的折旧估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5-12 月 固定资产原值 - 期初余额 42,763.80 38,260.92 42,270.92 43,280.92 43,690.92 44,100.92 本期增加 108.00 4,010.00 1,010.00 410.00 410.00 410.00 扣减非经营房 4,610.87 - - - - - 产原值 174 期末余额 38,260.92 42,270.92 43,280.92 43,690.92 44,100.92 44,510.92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9,863.40 11,143.02 13,073.48 15,243.34 17,510.10 19,816.76 本期增加 1,279.63 1,930.46 2,169.86 2,266.76 2,306.66 2,346.56 非经营房产扣 - - - - - - 减 期末余额 11,143.02 13,073.48 15,243.34 17,510.10 19,816.76 22,163.32 固定资产净值 27,117.90 29,197.44 28,037.58 26,180.82 24,284.16 22,347.60 (14)摊销预测 摊销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本次评估根据标的公司基准日的会计政策考虑 合理的资本性支出预测摊销额。未来经营期内的摊销估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12 月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无形资产 38.96 61.69 61.69 61.69 61.69 61.69 摊销 合计 38.96 61.69 61.69 61.69 61.69 61.69 (15)追加资本估算 追加资本系指标的公司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 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 (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经营规模变化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以及持续 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①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标的公司 每年需要进行的资本性支出。预测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12 月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资本性支出 124.21 4,010.00 1,010.00 410.00 410.00 410.00 合计 124.21 4,010.00 1,010.00 410.00 410.00 410.00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 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最低现金、存货购置、客户欠付的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 175 及应付的款项等。通常应扣除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的非经营性的往来或 借款;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 较短、金额相对较小,估算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因此估算营运资 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 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经营性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经营性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12 年付现成本总额=销售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 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 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根据对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 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 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 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结果见表。 标的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12 月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运资金 45,227.09 45,617.36 47,039.53 48,620.62 50,370.90 52,028.25 营运资金 631.32 390.28 1,422.17 1,581.09 1,750.28 1,657.35 追加额 (16)所得税的预测 ①根据目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例,标的公司业务招待费 60%的部分,营业 176 收入的 0.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40%的部分和超过 0.5%的要在税后列支。 所得税的计算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计算。②未来年度所得税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考虑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乘以适当所得税率预测。③未来年度所得税率按 25% 预测。 (17)净现金流量估算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对标的公司审计报表揭示的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需求与 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其它非经常性收入等 所产生的损益。根据以上对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等的估算,公司未来 净现金流量估算如下,永续期按照 2024 年的水平持续。 公司未来现金流量估算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5-12 月 一、营业收入 122,552.82 185,687.13 191,632.45 198,183.19 205,459.20 212,325.00 212,325.00 主营业务收入 122,535.99 185,659.98 191,604.67 198,157.38 205,430.90 212,296.13 212,296.13 其他业务收入 16.84 27.15 27.78 25.81 28.30 28.87 28.87 二、营业成本 105,030.22 158,898.11 163,902.93 169,345.64 175,337.32 181,008.17 181,008.17 主营业务成本 105,025.98 158,891.75 163,896.57 169,339.28 175,330.96 181,001.81 181,001.81 其他业务成本 4.24 6.36 6.36 6.36 6.36 6.36 6.36 税金及附加 532.21 755.66 837.97 869.52 895.40 919.76 919.76 营业费用 3,292.64 4,271.88 4,421.23 4,580.89 4,752.27 4,923.10 4,923.10 管理费用 3,389.22 5,098.58 5,095.63 5,248.69 5,406.88 5,570.40 5,570.40 研发费用 3,686.43 5,679.23 5,901.19 6,143.30 6,408.84 6,669.93 6,669.93 财务费用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其他损失 -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 三、营业利润 6,622.10 10,983.67 11,473.50 11,995.16 12,658.48 13,233.65 13,233.65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6,622.10 10,983.67 11,473.50 11,995.16 12,658.48 13,233.65 13,233.65 减:所得税费 1,440.39 2,402.91 2,642.69 2,760.57 2,912.85 3,042.63 3,042.63 用 五、净利润 5,181.70 8,580.77 8,830.81 9,234.59 9,745.63 10,191.02 10,191.02 177 加:固定资产 1,279.63 1,930.46 2,169.86 2,266.76 2,306.66 2,346.56 2,346.56 折旧 加:无形资产 38.96 61.69 61.69 61.69 61.69 61.69 61.69 长期待摊摊销 加:付息债务 - - - - - - - 的增加 减:付息债务 - - - - - - - 的减少 减:资本性支 124.21 4,010.00 1,010.00 410.00 410.00 410.00 2,408.25 出 减:营运资金 631.32 390.28 1,422.17 1,581.09 1,750.28 1,657.35 增加额 六、权益自由 5,744.76 6,172.64 8,630.19 9,571.94 9,953.70 10,531.92 10,191.02 现金流量 4、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模型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权益自由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 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投资者收益以及股权资 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ke = Rf + MRP×β + Δ 式中:Rf:无风险利率; β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Δ :标的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具体参数取值过程: ①Rf 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通常采用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的确定。本次评估我们在沪、深两 市选择评估基准日距到期日剩余期限十年以上的长期国债的年到期收益率的平 均值,经过汇总计算取值为 3.34%。 ②M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Equity Risk Premium),简称 ERP。 178 ERP=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其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 年至 2018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 算术平均收益差 6.38%;国家风险补偿额,参考了穆迪主权信用评级 Aa3 级,中 国大陆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81%。 则,ERP =6.38%+0.81% =7.19% ③贝塔系数的确定 A.选取对比公司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行业,产品结构较为接近; 对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只发行 A 股。 收入规模较为接近 根据上述三项原则,我们选取了金龙羽、杭电股份、东方电缆、汉缆股份、 中超控股、太阳电缆、万马股份 7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通过“Wind 金融 终端”查询,获取沪、深两地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且具有可比性的 7 家上市公司 的含财务杠杆的 β 系数。 B.确定无财务杠杆 β 系数 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 值的计算 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我们是选取该公司公布的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 值, 上述β 值是含有对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β 值。经过筛选选取在业务内容、资产 负债率等方面与委估公司相近的 7 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查阅取得每家可比 公司在距评估基准日 36 个月期间的沪深两市(采用沪深 300 指数)的风险系数 β,并剔除每家可比公司的财务杠杆后 β 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的 剔除财务杠杆后的 β 系数。剔除财务杠杆后的 β 系数为 0.7457。 C.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资本结构比率 179 在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时参考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平均值、被评估企 业自身账面价值计算的资本结构,最后综合上述两项指标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 本结构为 0。 D.估算被评估企业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β 系数 我们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 企业有财务杠杆 β 系数: 有财务杠杆 β=无财务杠杆 β×[1+D/E×(1-T)]= 0.7457 。 通过计算贝塔系数确定为 0.7457 ④Δ 的确定 Δ 为标的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我们考虑了以下因素的风险溢价: A.规模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世界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小企业平均报酬率高于大企业。因为小企业股东承 担的风险比大企业股东大。因此,小企业股东希望更高的回报。 通过与入选沪深 300 指数中的成份股公司比较,被评估单位的规模相对较 小,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做规模报酬调整。根据我们的比较和判断结果,评估人 员认为追加 2%的规模风险报酬率是合理的。 B.个别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标的公司处于在建阶段各种风险均可能发生。出于上述考虑,我们将本次评 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1.5%。 从上述分析企业特别风险溢价确定为 3.5%。 ⑤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我们确定用于本次评估的权益期望回报率,即股权资本 成本为 12.20%。 5、评估结果 (1)经营性资产价值 180 根据预测的净现金量和折现率,即可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82,360.00 万元。 如下表: 经营性资产价值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5-12 月 净现金流量 5,744.76 6,172.64 8,630.19 9,571.94 9,953.70 10,531.92 10,191.02 折现年限 0.33 1.17 2.17 3.17 4.17 5.17 折现率 12.20% 12.20% 12.20% 12.20% 12.20% 12.20% 12.20% 折现系数 0.96 0.87 0.78 0.69 0.62 0.55 4.52 折现值 5,528.75 5,396.74 6,725.51 6,647.71 6,161.34 5,810.46 46,084.81 经营性资产价值 82,360.00 (2)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述资产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 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 资产,在估算标的公司价值时应予单独估算其价值。 ①溢余资产 本次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值 12,435.56 万元,主要为标的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置的银行理财产品,基准日最 低现金保有量与账面货币资金差额为-1,937.00 万元,考虑抵减最低现金保有量的 差额确认评估值,即本次溢余资产确认 10,498.56 万元。 ②非经营性资产 被评估单位非经营资产主要包括其他流动资产、闲置房地产及递延所得税资 产等。 A.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的税金及房租,账面价值 240.60 万元,按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认。 B. 非经 营性 房产 主要 为未 直接 用作 生产 经营 的房 地产 ,账 面原 值合计 4,610.87 万元,账面净值合计 4,440.74 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合计为 5,110.70 万元。 C.非经营设备主要为飞鹤封存的设备,数量共计 12 台,账面原值为 24.30 181 万元,账面净值 1.22 万元。经评估后 12 台设备的评估值为 3.28 万元。 E.与经营不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 2,957.16 万元,经核实后确认评估 值 231.47 万元。 D.其他流动资产为预付设备款,账面价值 0.95 万元,评估值 0.95 万元。 ③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非经营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的应付工程及设备 款、非经营产生的所得税及其他应收款的应付股利或单位往来。 应付账款的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账面值合计 3.06 万元,按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评估值。 非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主要为武汉二线厂房政策性搬迁补助款应缴纳的所得 税,账面价值 2,390.39 万元,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固定资产折旧导致的 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313.62 万元,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标的公司股权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 性负债 根据上述测算,武汉二线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95,700.00 万元,见下表: 182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经营性资产价值 82,360.00 加:溢余资产价值 10,498.56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5,587.00 减:非经营负债 2,707.07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95,700.00(取整) 6、结合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因及可持续性、主要产 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对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等,预计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下滑的原因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及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如下表: 产品类别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 2017 年 电气装备用电线(元/km) 1,358.53 1,427.30 1,329.85 电力电缆(元/km) 52,641.74 54,469.71 50,162.92 特种电线电缆(元/km) 34,098.40 41,987.20 43,346.09 裸导线(元/t) 45,121.58 54,477.83 53,723.32 根据上表,2019 年 1-4 月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单价有所下降。标的公司主要原 材料为铜材,铜价的波动直接影响产品的单价。标的公司的定价方式为在主要原 材料(铜等)及加工费用的基础上加成一定利润,因此标的公司产品单价随铜价 变化有所波动。 近年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吨 183 根据上图,标的公司产品单价与铜价波动趋势基本一致。近年来铜价存在一 定波动,由于标的公司产品定价政策根据铜价波动进行调整,因此,铜价波动对 标的公司利润率影响相对较小。 (2)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标的公司所在的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呈现出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 散。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覆盖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四大类产品,能够生产 60 多个 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产品品牌“飞鹤牌”在湖北省具有较高 知名度,在区域性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标的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①技术研发优势 标的公司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自主研发,推陈出新,坚持不懈地研发技 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电线电缆产品,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使标的公 司的创新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始终坚 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略。通过实施引进和自我培养相结合的技术 研发人才战略,建立了完善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符合行业、公司发展特点的 研发激励机制,多年来广泛吸收行业技术精英,造就了一支“优秀、精干、高效、 稳定”的研发团队。 ②产品质量优势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极其重视产品质量, 将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生产,先后 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相应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等。标的公司在采购、 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建立了高效的质保体系, 注重从硬件平台建设、工艺系统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等方面持之以恒地推进产品 精益制造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优良的工艺水准、科学的管理和完善的检测手段, 严格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力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可靠性。 ③品牌优势 184 电线电缆行业存在着较高的品牌壁垒,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品牌知名度 高、信誉良好的电线电缆产品。公司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 技术创新促发展,“飞鹤电缆”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湖北地区广大消费者 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 一直保持畅销。 ④管理优势 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一直保持稳定,大部分从事本行业达十年以上, 综合技术能力突出,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能及时、准确把握 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快速调整公司经营策略。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传统的制造业,成本管理水平的差异较大程度上影响企业 的经营效益。近年来标的公司狠抓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管理优势处于行业领先水 平。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稳固的长期合作关 系,为公司及时、低价地采购奠定了基础。在生产方面,标的公司通过发挥规模 效应、改进工艺流程等方法以降低成本。此外,标的公司凭借近二十年的经验积 累,形成了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在确认订单后能快速、合理地组织生产,有效 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保证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在经营管理方面,标的公司注重 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随着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不断优化自身的组织架构。 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定岗定编以及考核激励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经营管理 效率。近年来,尽管铜价波动幅度较大,但是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一直保持稳健增 长,充分体现了生产组织和成本控制上的优势。 ⑤区位优势 标的公司立足于湖北省,是华中地区规模大、产品齐全、技术先进的电线电 缆企业之一,产品主要服务于湖北省内客户。湖北省电线电缆行业配套产业齐全, 区域产业化促进了技术、人才和信息的集中与流动,从而形成了区域产业聚集效 应,是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主要的产业集聚区之一,由于公司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 行业,客户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小、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 点决定了公司销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武汉为中心 的湖北地区,湖北省内电线电缆旺盛的市场需求,为近年来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 185 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标的公司利用质量、品牌、规模等优势在湖北省内地区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成长为湖北省乃至华中地区知 名的电线电缆企业。未来,随着地区经济向着更有效益、更高质量的持续发展, 标的公司区位优势将更加显著。 (3)对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 标的公司“飞鹤”牌电线产品凭具有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周到的服务,是湖北 市场电线销售的龙头单位,具有市场领导地位,已经形成了能自主定价的市场格 局。 标的公司在湖北市场的销售以经销为主,经销商与标的公司签订有年度的销 售协议,协议中明确价格由标的公司制定,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 能力。 (4)与上市公司整合影响 2019 年 1 月,在长沙共举和湖南资管受让武汉二线股权后,长沙共举将标 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委托金杯电工全面负责,金杯电工向标的公司派驻管理干 部,在保证经营稳定的同时,逐步开展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整合,以理顺管理 关系,提高经营效率,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发挥出协同效应。从长期 来看,顺利完成整合有利于双方的长远发展和业绩的提升,但在整合与磨合过程 中,短期内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已在 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披露“(六)整合 风险”。 就整合风险的具体情况及影响,上市公司现说明如下: ①管理风格和企业文化的磨合与融合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均为同行业内的区域龙头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形 成了各自的管理风格和企业文化。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子公司,在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理顺管理关系,企业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中, 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磨合期与过渡期,可能导致生产经营效率的下降。 ②人力资源整合 186 如前所述,上市公司目前已委派关键人员参与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的人力资源交流与整合仍然会继续进行,岗位的轮换或变 动,职级的升降将视经营需要进行。如在人力资源整合过程中,激励机制、沟通 交流、理解信任等不能达到预期,将可能造成人力资源的流失或者人员效率的低 下,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③销售网络的优化和市场推广的加强 托管标的公司之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销售网络进行了优化,减少了部 分市场重合、业绩不达标或规范度不高的经销商,经销商数量从 209 个下降到 189 个,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优质经销商利益。下一步标的公司将根据市场开 拓计划,积极发展壮大优质经销客户群,同时,加大市场宣传推广的投入和销售 人才的引进。在这一过程中,标的公司的销售额、净利润短期内可能会受到一定 的不利影响,但有利于标的公司销售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④生产线产能的整合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初步规划,标的公司将在保持电线产品的区域优 势的同时,加大投入扩充电力电缆和特种电缆的生产产能,至 2021 年,电力电 缆产能将从 6900km 提升到 8000km,特种电缆产能将从 5100km 提升到 12000km。 该等产品生产线的建设,需要投入较大资金,而在建设期和达产期,新增产能尚 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从而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预测期内,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上述各方面整合的影响,2019 年度收入有所下降。 长沙共举承诺: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 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 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和 9,300 万元。 2019 年-2021 年,标的公司业绩先下降后恢复,2022 年较 2018 年有所增长, 符合上述各方面整合带来的短期和长期影响,符合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客观情 况。 187 (5)预计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分析 2019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2.63%,主要原因为:一方 面,因铜材系电线电缆的主要原材料,铜占比达 70%以上。受市场环境影响,2019 年 1-4 月铜材价格有所下降。受原材料价格影响,电线电缆的销售价格较 2018 年同期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故全年预测收入较 2018 年有所下滑;另一方面, 长沙共举将武汉二线委托金杯电工进行日常管理,整合的过程将影响标的公司收 入。 7、结合标的资产的采购模式、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对供应 商的议价能力、主要原材料行情变化情况,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 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标的资产的采购模式 由于标的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短,标的公司采用“计划生产”为主“以销定 产”为辅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每月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适时 采购。由于主要原材料铜市场交易活跃供应充足,标的公司采购周期较短,采购 频率较高,以防范铜价波动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 铜是全球大宗战略资源,也是我国优势矿产资源,2017 年产量位居世界第 三。目前国内铜材供应商数量较多,选择范围较广,铜材市场价格透明,整体市 场供应充足、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稳定,主要情况如下: 采购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占比 合作时间 (万元)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29,363.96 28.84% 2014 年至今 2 广州市亿圣贸易有限公司 19,957.23 19.60% 2018 年至今 2019 年 3 湖北自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3,592.94 13.35% 2015 年至今 1-8 月 4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84.26 11.57% 2007 年至今 5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6,238.45 6.13% 2015 年至今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80,936.84 79.49% -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30,812.93 17.95% 2014 年至今 2018 年 2 湖北自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1,418.77 12.47% 2015 年至今 3 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20,181.12 11.75% 2016 年至今 188 4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19,484.67 11.35% 2015 年至今 5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7,765.51 10.35% 2007 年至今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109,662.99 63.87% - 1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34,863.36 20.80% 2014 年至今 2 鹰潭瑞鑫铜业有限公司 26,320.38 15.71% 2015 年至今 3 武汉四新铜业有限公司 21,743.68 12.97% 2003 年至今 2017 年 4 扶沟云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9.96 11.98% 2007 年至今 5 禹州第一电缆铜铝业有限公司 12,721.75 7.59% 2017 年至今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小计 115,719.14 69.05% - (3)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铜属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透明的交易价格,标的公司采购周期较短,采 购价格随行就市与铜的期货价格挂钩,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较大,因此,标的公 司、铜的生产厂商和贸易商对铜的价格均无市场控制能力,议价空间不大。 (4)主要原材料行情变化情况 近年原材料铜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根据上图,2016-2017 年铜价格有所上升,2018 年以来,铜价波动不大,略 有下降。 (5)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①标的公司定价及采购模式 武汉二线生产成本中铜材采购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均超过 80%,铜价变动对 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为了应对主要原材料铜价波动可能导致的业绩影响,武 189 汉二线分别从采购端及销售端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端 标的公司产品采取在主要原材料及加工费用的基础上加成一定利润的方式 定价,使得标的公司能够保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 标的公司对经销产品的出厂价标准通常按期货铜的价格波动情况不定期调 整;对于金额较大的定制化合同,公司一般采用与期货铜价格挂钩的浮动定价机 制,或提前锁定铜的采购价格,以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 毛利率分别为 14.60%、15.69%和 15.18%,基本稳定。 B.采购端 标的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适时采购,合理把握原材料库存上下限。采购时价格 与铜期货价格挂钩,分别采取均价或点价方式进行采购。标的公司采购周期较短, 采购频率较高,以防范铜价波动的风险,合理控制产品成本。 综上所述,武汉二线在原材料采购时结合市场价格变动按需采购,在销售端 通过定价机制能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适时传导至下游客户,在铜价无大幅波动 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大。 ②预测期毛利率 由于标的公司在采购及销售定价时已经考虑原材料波动的影响,标的公司盈 利水平较为稳定,因此,毛利率预测主要基于标的公司历史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4.5%左右,略低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平 均毛利率水平,预测较为谨慎,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1-4 月 5-12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毛利率 14.60% 15.69% 13.57% 14.29% 14.42% 14.46% 14.54% 14.65% 14.74% 注:2019 年 1-8 月毛利率为 15.18% 8、结合预测期各类主要产品预测销量以及单价说明预测收入的具体依据及 合理性 (1)标的公司预测期产品销售量及单价情况 产品 2019年5-12 项目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类别 月 190 产品 2019年5-12 项目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类别 月 电气 销售量 638,219.07 957,328.61 962,115.25 966,925.83 971,760.46 976,619.26 981,502.36 装备 用电 线 平均单价 1,358.53 1,358.53 1,365.33 1,372.15 1,379.01 1,385.91 1,392.84 (km (元/km) ) 电力 销售量 3,746.08 5,619.12 5,647.22 6,098.99 6,525.92 6,917.48 7,263.35 电缆 平均单价 52,641.74 52,641.74 52,904.95 53,169.47 53,435.32 53,702.50 53,971.01 (km) (元/km) 特种 销售量 4,667.30 7,000.95 7,035.95 7,598.83 8,358.71 9,361.76 10,297.94 电线 电缆 平均单价 34,098.40 34,098.40 34,268.89 34,440.24 34,612.44 34,785.50 34,959.43 (km) (元/km) 销售量 43.66 65.49 68.76 72.20 75.81 79.60 83.58 裸导 线(t) 平均单价 45,121.58 45,121.58 45,347.18 45,573.92 45,801.79 46,030.80 46,260.95 (元/t) (2)收入预测依据与合理性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9 年 5-12 月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电气装备用电线 86,704.22 131,360.15 132,677.03 134,007.12 135,350.54 136,707.43 电力电缆 19,720.02 29,876.57 32,428.02 34,871.48 37,148.58 39,201.04 特种电缆 15,914.75 24,111.44 26,170.55 28,931.55 32,565.35 36,000.99 裸导线 197.00 311.83 329.06 347.24 366.42 386.67 合计 122,535.99 185,659.98 191,604.67 198,157.38 205,430.90 212,296.13 本次评估收入预测主要根据对各类产品的销量和单价进行预测并计算得出。 本次评估主要基于行业发展处于较为稳定状态,标的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在 省内市场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体系,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收入较为稳定,因此本次评估预测较为谨慎,销量及单价增长幅度较低,预 测期收入增长较缓。 ①销量的预测 电气装备用电线:2019 年销量结合既有订单及月平均销量预测;未来年度 参考产能每年按 0.5%微幅增长。 电力电缆及特种电线电缆:2019 年销量结合既有订单及月平均销量预测; 目前标的公司电力电缆、特种电缆产能利用率较高,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省内电气 装备用电线市场占有率较高,管理层计划未来进一步开拓电力电缆和特种电缆市 191 场,因此计划未来扩增产能,据此预测标的公司电力电缆及特种电缆销量将所有 上升。 裸导线:2019 年销量结合既有订单及月平均销量预测;未来年度结合市场 情况参考行业平均增长率每年按 5%增长。 ②平均单价预测 由于铜材价格具有波动性,无法预测复杂的市场变化,为最大程度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标的资产的收益法评估中,立足谨慎性、充分考虑行业周期 波动及市场回稳之后的价格回落因素,以 2019 年 1-4 月的铜平均价格作为依据, 结合人工增长、通货膨胀等因素未来年度考虑 0.5%的微幅增长比率预测。 ③市场容量预测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 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国民经济建设重要的基础配 套行业,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08 年的 6,358.59 亿元增长到 2011 年 的 10,553.11 亿元,2011 年以后,市场规模增长趋于平缓。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 的预测,2019 年-2024 年电线电缆行业需求规模如下图: 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收入增长率在 3.94%-5.42%之间。标的公司预测年度收 入在 1.01%-3.67%之间,略低于上述产业研究院的均值,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④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实现情况 192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2019 年 1-10 2019 年度 2019 年 1-8 月 2019 年 1-10 月 项目 月(1) 月(2) 预测(3) 完成率(1)( 3) 完成率(2)( 3) 营业收入 129,531.78 160,733.50 183,859.23 70.45% 87.42% 净利润 7,192.16 9,108.61 8,373.86 85.89% 108.77% 扣非后净 6,883.73 8,757.14 8,233.58 83.61% 106.36% 利润 注:2019 年 1-8 月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 1-10 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好于预期,截至 2019 年 10 月底,已超额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 ⑤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1) 2019 年度预测(2) 完成率 1/2 电气装备用电线 90,201.10 130,056.33 69.36% 电力电缆 20,545.40 29,580.03 69.46% 特种电缆 18,471.10 23,872.12 77.38% 裸导线 227.26 295.50 76.91% 合计 129,444.86 183,803.98 70.43% 根据上表,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各项产品销售收入完成度良好,标的公 司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9、结合标的资产未来年度产能扩张计划及预计投资总额及其测算依据等因 素,说明相关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匹配性 (1)标的公司未来年度产能扩增计划及预计投资总额的测算依据。 被评估单位主要影响产能的设备包括:拉丝机、绞丝机、挤塑机、成圈机。 标的公司既有设备已满足目前产能。 目前标的公司电力电缆、特种电缆产能利用率较高,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省内 电气装备用电线市场占有率较高,管理层计划未来进一步开拓电力电缆和特种电 缆市场,因此计划未来扩增产能。原则上以电缆车间设备独立为主,考虑房屋建 设投入及设备投入。厂房投入:考虑在公司现有一块空白地(约 14100 平米,长 156.67 米、宽 90 米)建造厂房,打造一个全新的智能化制造车间,预计建筑面 积 16000 平方米,单方造价 1418.44 元/平方米,厂房投入金额 2000 万元。设备 投入:主要增加一体机生产线及拉丝设备 1 台、绞丝设备 2 台、挤塑设备 2 台、 193 成缆设备 4 台、绕包机 4 台,设备投入金额合计 2000 万元。相关资本性投入合 计 4000 万元。 (2)相关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匹配性 经前述资本性投入,预计房屋建设均可在 2021 年底完成产能扩增计划,产 能扩增后各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19 年 5-12 月 2020 年 2021 年 电气装备用电线 设计产能 666,666.67 1,000,000.00 1,000,000.00 (km) 电力电缆(km) 设计产能 4,600.00 6,900.00 8,000.00 特种电线电缆(km) 设计产能 3,400.00 5,100.00 12,000.00 裸导线(t) 设计产能 72 90 90 预测期产销量均未超过设计产能,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均较为匹配。 10、结合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现有产能利用率、产品销售政策、行业发展预期、 在手订单的签订情况、主要客户的稳定性、竞争对手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产 销率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 (1)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电气装备用电线 93.38% 96.29% 98.72% 电力电缆 99.68% 92.16% 97.83% 特种电缆 98.84% 96.75% 99.75% 裸导线 79.80% 68.62% 87.73% 报告期各期,除收入占比较低的裸导线外,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 水平。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采用计划生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产 能和产量均由市场需求决定,因此,标的公司会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 并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逐步调整产能,以避免产能资源的闲置或产能不足。 (2)标的公司产品销售政策 标的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重超过 75%,经销是标的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经销商网络,经销网络成熟 194 稳定,标的公司月度、季度出货量稳定、可预期,标的公司保留一定的合理备货, 满足经销商需求,但不存在存货滞销的情形。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薄利多销的特点,存货周转速度至关重要,标的公司主要 采用现款现货、先款后货的方式销售,经销商一般不会囤货,其进货具有多批次 小批量的特点。因此,标的公司保持了较高的产销率。 (3)行业发展预期 ①电线电缆行业需求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行业的发展与国 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其发展直接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影响。2018 年,我国国民 生产总值(GDP)突破 90 万亿,同比增长 6.6%,较 2017 年回落 0.3 个百分点, 但仍保持增长态势,受益于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电线电缆行业需求呈现稳中有 升的态势。与此同时,国家颁布多项政策促进电力电网、城市轨道的发展,都将 带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2008 年-2016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②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低、产业规模小、技术实力弱、产 品质量差的中小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竞争 电线电缆行业内存在大量中小型企业,该部分企业品牌知名度低、产业规模 小、技术实力弱、产品质量差,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国家不断加强对电线 195 电缆产品质量的引导和监管,该部分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竞争。而具备品牌、规 模、质量优势的企业将在行业发展中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整个行业开 始由产品以次充好、低价无序竞争转向质量、服务、品牌竞争,行业集中度将进 一步提升。 行业的稳定发展和优胜劣汰对标的公司的销售起到了促进作用,标的公司产 销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4)在手订单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经销方式进行销售,各期销售收入 75%以上来自于经销销 售,为满足经销商随时提货的需求,标的公司主要采用“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 大部分电气装备用电线经销商可随时提货,由于标的公司经销商下单周期短、采 购频次较高,订单从下单至完成交货确认收入的时间跨度极短,故在手订单对于 业绩预测的可参考性不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签约合格经销商分别为 223 家、209 家和 192 家, 经销商遍布湖北省内,成熟稳定的经销商体系是标的公司预测销量、计划生产、 实现销售的保证,因此,标的公司产销率较高。 (5)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原有客户与新增客户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有客户 108,802.82 84.05% 165,589.03 87.72% 134,090.30 73.71% 新增客户 20,642.04 15.95% 23,175.43 12.28% 47,830.23 26.29% 合计 129,444.86 100.00% 188,764.46 100.00% 181,920.52 100.00% 标的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合作多年,客户稳定性高,为标的公司收入的稳定性 提供了保障,有利于提高标的公司产销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 情况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三年主营业 务发展情况”之“(五)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5、标的资产对销售渠道的管控 方式、收费标准及经销商分布情况,与经销商合作期限及合作的稳定性”。 (6)竞争对手情况 196 从整体看,电线电缆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 低,由于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各 区域均存在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的当地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已出现部分 收入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线缆企业,上市公司中有宝胜股份、智慧能源、万 马股份、中超控股、汉缆股份、太阳电缆、金杯电工等,该部分上市公司主要通 过收购和异地建厂的方式拓展销售区域。 标 的 公 司报 告期 各 期收 入 分别 为 181,938.78 万 元、 188,789.18 万元 和 129,531.78 万元,标的公司超过 90%收入源自于湖北省内,其中电气装备用电线 收入占比约为 70%。标的公司在省内电气装备用电线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产品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是标的公司销量稳定,产销率高 的保障。 (7)产销率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电气装备用电线 106.21% 98.40% 98.43% 电力电缆 94.44% 88.78% 98.13% 特种电缆 129.01% 109.20% 114.17% 裸导线 95.83% 81.11% 87.84% 注:特种电缆产销率超过 100%,主要系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外购商品销售。 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稳定,标的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品牌优势建 立了在湖北省地区的领先优势。标的公司采用了较为合理的销售政策,构建了稳 定的经销商团队,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合理调整生产计划,因此,产品产销率较高。 (8)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 结合市场容量及行业增长率,谨慎预计 2019 年 5 月后标的公司销量情况如 下: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4 月 5-12 月 电气装备用电线 971,695.32 947,512.42 319,109.54 638,219.07 957,328.61 (KM) 电力电缆(KM) 5,855.56 5,645.37 1,873.04 3,746.08 5,619.12 特种电缆(KM) 4,688.39 4,934.41 2,333.65 4,667.30 7,000.95 197 裸导线(t) 23.12 27.83 21.83 43.66 65.49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电气装备用电线 962,115.25 966,925.83 971,760.46 976,619.26 981,502.36 (KM) 电力电缆(KM) 5,647.22 6,098.99 6,525.92 6,917.48 7,263.35 特种电缆(KM) 7,035.95 7,598.83 8,358.71 9,361.76 10,297.94 裸导线(t) 68.76 72.20 75.81 79.60 83.58 注:2019 年销量为 2019 年 1-4 月实际销量加预测 2019 年 5-12 月销量。 未来标的公司销售量较报告期呈稳定上升趋势,上升速度预计较为缓慢, 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已实现销量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9 年度 完成率 项目 1-8 月(1) 预测(2) 1/2 电气装备用电线(KM) 661,148.07 957,328.61 69.06% 电力电缆(KM) 6,778.49 5,619.12 120.63% 特种电缆(KM) 5,100.56 7,000.95 72.86% 裸导线(t) 41.29 65.49 63.05% 根据上表,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完成销量均超过 60%,预计 2019 年销 量具有可实现性。本次评估主要基于行业发展处于较为稳定状态,标的公司通过 多年经营,在省内市场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体系, 产品销量在报告期内较为稳定,预测期内标的公司销量较报告期内增幅不大,未 来预测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本次评估对收入的预测建立在产品平均单价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但电线电缆 产品型号规格繁多,销售产品的型号变化将影响标的公司销售平均单价,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电力电缆产品中单价较低的型号产品销售量较大,因此该类 产品销量的增长与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但增长幅度相差较大。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分产品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1) 2019 年度预测(2) 完成率 1/2 电气装备用电线 90,201.10 130,056.33 69.36% 电力电缆 20,545.40 29,580.03 69.46% 特种电缆 18,471.10 23,872.12 77.38% 裸导线 227.26 295.50 76.91% 合计 129,444.86 183,803.98 70.43% 根据上表,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各项产品销售收入完成度良好,2019 198 年标的公司收入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1、资产基础法技术说明 (1)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 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产企业核算的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明细对账单等 核验持有的金融资产数额,收集相关协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③应收票据,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 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 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无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④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 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 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 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 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 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 依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⑤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查阅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了解评估基准日 至评估现场核实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对于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 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 为评估值。 ⑥对外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资产,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 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得出 各项资产的评估值。 ⑦在产品,主要为已投入生产尚未完工的半成品,账面价值为材料价格及加 199 工费的合计。在了解在产品内容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成本的核算和归集进行了 核实,对委托方生产和会计部门在产品的成本资料进行分析,该企业成本分摊、 归集基本正确,故在产品以其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⑧产成品,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加上适 当的利润。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 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 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 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⑨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相符,抽查了部分 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按核 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全资控股投资,对全资控股被投资公司进行整体评估,以评 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认长期股权权益。 (3)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 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 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 选择适当的评 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为有市场交易案例的房地产,由于可以从房地产市场获取与评 估对象具有可比性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案例,故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状 况、权益状况和实物状况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 地产区域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状况值×待估房地产权益状况值/参照物房地 产权益状况值×待估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待估房地产评 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200 (4)房屋建(构)筑物 对自建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外购商品房等适合房地 合一评估的,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①成本法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 本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 a、建安综合造价 I、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 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和审核后结算工程量, 按现行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率,分别计算得出基准日时的建安工程税前造价及 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II、对于一般性建(构)筑物,按其结构类型跨度、层高、装修水平等影响 建筑造价的因素分类确定其基准单方造价,该单方造价反映了该类型建(构)筑 物在评估基准日及所在地区正常的施工水平、施工质量和一般装修标准下的造价 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建(构)筑物的特点(如不同的层高、跨度、特殊装修、 施工困难程度等)和现场勘查情况,对单方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确定建安 工程税前造价及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的各项取费规定,结合评估基准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 实际情况,将被评估单位视为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 模确定。 c、资金成本 201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 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 1 年。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率×合理建设 工期/2 d、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类资产,计算出可抵扣 的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现场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两 种方法计算,并对两种结果按现场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 5:5 的比例加权平均 计算综合成新率。其中: 勘察成新率 N1: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 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 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 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和《房屋不同成新率的评分标准及修正 系数》,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建筑物的现场勘 察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 N2:根据经济使用年限和房屋已使用年限计算。 理论成新率 N2=(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经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后,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 N=勘察成新率 N1×50%+理论成新率 N2×5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市场法 202 对外购商品房,且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可供比较案例,则采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状况、权益 状况和实物状况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 房地产区域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状况值×待估房地产权益状况值/参照物房 地产权益状况值×待估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待估房地 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5)机器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 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 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A、机器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a、设备购置费 国产机器设备主要依据市场询价、或参照《2019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或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等方式确定购置费。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 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购置价。 b、运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 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的运 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 203 c、安装工程费 参考委托人提供工程决算资料等,根据设备类型、特点、重量、人材机耗费 程度,结合市场询价获得的信息,并考虑相关必要的费用并根据相关法规综合确 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费。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可行性研 究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参照国家各部委制定 的相关收费依据标准。 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期费在营改增范围的费率要扣除相应的增值部分 税率。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的贷款利率 以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确定。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进行抵扣。 B、运输车辆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的现行 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计入车 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同时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规定购置 车辆增值税可以抵扣政策,确定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C、电子设备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近期网上交易价确定重置全价。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 204 备市场不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完好率的 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仪器)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进行修 正后予以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荷状 况、维护状况、故障率所进行的现场勘察,再结合理论成新率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现场勘察成新率权重为 50%,理论成新率权重 5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50%+现场勘查成新率×50% B、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 其成新率。 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于强制报废年限与强 制报废使用里程同时都有规定的,采用“规定行驶里程法”、“年限法”孰低确定 其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50% + 勘查成新率×50% 对于无强制报废年限要求的,按照行驶里程成新率与勘查成新率确定。 (6)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 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土地使用权评 估技术规程,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结合委估宗地的具体情况及评估目 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本次评估 选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选择理由主要如下: 205 一是估价对象位于武汉市城区基准地价覆盖区域,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切实可行; 二是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近期土地出让实例较少,且与估价对象比较不具有相 关性和替代性,故此次不采用市场比较法; 三是估价对象为出让工业用地,周边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征地案例丰富, 征地费用水平可供调查,符合成本逼近法使用范围; 四是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属于企业经营性用地,且周边类似土地租售案例 较少,不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 ①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 照替代原则,对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 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 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工业用途基准地价法公式: P 工=(Po-Kf)×(1+∑Ki)×Kn×Kt×Kf×Ks×Kp 式中:Po----均质区域基准地价 ∑Ki——宗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中各因素修正值之和 Kn——年期修正系数 Kt——估价期日修正系数 Kf——开发程度修正数 Ks——宗地形状与面积修正系数 Kp——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系数 ②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就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 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 评估方法。 206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土地开发利润+土 地增值收益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核算内容为资产减值、跌价准备及递延收益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 员核实了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核定办法,以实际应承担的递延所得税 确定评估值。 (8)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为预缴的增值税等税种,评估人员核实了被评估单 位税务核算政策及相关核定办法,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9)负债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递 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 员对相关的文件、合同、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 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2、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武汉二线(母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102,168.79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 39,450.9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62,717.81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武汉 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 94,866.38 万元,增值 32,148.57 万元,增 值率 51.2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 -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5,431.82 65,763.77 331.95 0.51 2 非流动资产 36,736.97 58,992.04 22,255.07 60.58 3 长期股权投资 27,603.76 51,384.57 23,780.81 86.15 4 投资性房地产 255.01 361.57 106.56 41.79 5 固定资产 6,177.69 7,018.77 841.08 13.61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00.50 227.13 -2,473.37 -91.59 207 7 资产总计 102,168.79 124,755.81 22,587.02 22.11 8 流动负债 29,878.95 29,878.95 - - 9 非流动负债 9,572.03 10.48 -9,561.55 -99.89 10 递延收益 9,561.55 - -9,561.55 -100.00 11 负债合计 39,450.98 29,889.43 -9,561.55 -24.24 12 所有者权益 62,717.81 94,866.38 32,148.57 51.26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3,780.81 万元,增值率 86.15%,主要原因为,一方 面,武汉二线按照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账面值,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大于股东初始 投资,故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另一方,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 子公司房产、土地增值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增值。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841.08 万元,增值率 13.16%,主要系近几年房地产市场 价格上涨,导致房屋建筑物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 2,473.37 万元,减值率 91.59%,主要系对于无需 支付的递延收益评估为零,由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评估为零所 致。 递延收益评估减值 9,561.55 万元,减值率 100.00%,系政府补助款实为递延 收益性质,期后已不需偿还,将其评估为零所致。 (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9]0073 号)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 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六)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 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前次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及评 208 估结论 1、前次估值方法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国融兴 华咨报字[2018]第 590002 号《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目估值报告书》,前次估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武汉二线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53,739.61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估值,武 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估值价值 80,205.05 万元,增值 26,465.43 万 元,增值率 49.25%。 2、估值过程 前次估值的过程主要为:接受委托----前期准备----现场调查、访谈后确定估 值方法----初步审查和完善标的公司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现场实地勘查---- 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资料收集----评定 估算-----内部审核-----评估档案归档。 3、前次评估主要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前次估值采 用资产基础法,主要涉及的估值参数依据如下: (1)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设部、财政部建标 [2003]206 号; (2)《工程勘查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5)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209 (7)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5]299 号) (8)《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9)《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8 版; (10)《资产评估报告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1)《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12)《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13)《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14)《湖北省武汉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8 第 2 期) (15)估值基准日银行贷款利率; (16)估值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19)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4、评估(估值)结论 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标的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 84,135.21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 30,395.60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53,739.61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估值, 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估值价值 80,205.05 万元,增值 26,465.43 万元,增值率 49.25%。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或 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 210 表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具有执行其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国融兴 华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 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国融兴华对于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时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依据,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 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 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二)交易标的估值合理性分析 1、武汉二线的财务情况 211 评估机构综合行业发展情况、标的公司发展战略、各种业务在报告期内的历 史情况等因素,预测了标的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 资金追加额等项目,计算得出标的公司净现金流量。 评估机构通过 CAPM 模型计算武汉二线折现率,测算得出标的公司经营性 资产价值,加和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后得出收益法评估价值。 武汉二线的财务预测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及发展前景是相符的,预测结果与 武汉二线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相符。具体参见本节“一、评估的具体情况”之“(三) 收益法评估说明”。 2、武汉二线所处行业地位 自设立以来,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 售,主要产品覆盖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缆四大类产品, 能够生产 60 多个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目前,已发展成为区 域性的电线电缆领军企业之一。 武汉二线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线缆行业 100 强、中国机械工业 名牌产品、国家级 AAA 信用证书、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秀企业、湖北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称号。“飞鹤”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湖北省地区广 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 度。 3、武汉二线所处行业情况 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市场规模巨大但行业集中度偏低, 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未来国内市场,将向着提高市场集中度、 增加产品附加值、突出性能差异化的方向发展。具体参见“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在电线电缆业务领 域外延式的扩张。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营产品产能,拓展了 核心市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 模等各方面的实力均显著增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 212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 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将不同程 度地影响本次估值结果,但相关影响目前无法量化。如出现上述不利情况,公司 董事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四)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1、收入的敏感性分析 以评估估算的未来各期营业收入为基准,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 等的联动作用,营业收入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各期收入变动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万元) 股权价值变动率 10% 107,900.00 12.75% 5% 101,800.00 6.37% 0% 95,700.00 0.00% -5% 89,600.00 -6.37% -10% 83,500.00 -12.75% 2、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假设未来各期预测营业收入不变,折现率不变,毛利 率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各期毛利率变动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万元) 股权价值变动率 10% 115,700.00 20.90% 5% 105,700.00 10.45% 0% 95,700.00 0.00% -5% 85,800.00 -10.34% -10% 75,800.00 -20.79% 3、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各期折现率变动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万元) 股权价值变动率 10% 88,200.00 -7.84% 5% 91,800.00 -4.08% 213 0% 95,700.00 0.00% -5% 100,100.00 4.60% -10% 104,900.00 9.61% 上市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为 13,928.34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承 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 于 8,300.00 万元、 8,600.00 万元以及 8,9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作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贡献较大,未来期间营业收入、毛利率的波动将对 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金杯电工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在湖 南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占有率,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在湖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内 处于领先地位。武汉二线同为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立足湖北省发展多年,其产品 “飞鹤”牌电线电缆在湖北省区域市场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较高。公司和武汉 二线在销售区域、销售客户、技术研发、生产和采购、产品和产能等多方面都有 较强的协同效应。 在销售方面,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的销售渠道及客户结构,可凭借上市 公司和武汉二线在不同市场区域的市场拓展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整合和共享销 售渠道,有助于双方在优势区域市场深度拓展,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在技术研发方面,武汉二线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吸收标的公司富有多年生产研发经验的技术团队后,能进一步强化上市公 司生产研发实力。 在生产和采购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统一的运营管理,上市生产和采 购的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在产品和产能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为电线电缆行业内的领军行业,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品牌矩阵、产品品类都将得到丰富。同时,通过对于生 产、采购和销售的协同管理,将进一步发挥生产经营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 产能,优化产能布局。 214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外延式扩张做大 做强电线电缆业务的发展战略,使公司在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方 面得到有效强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结合交易标的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 市净率等指标,分析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武汉二线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如 下: 公司 代码 市盈率 市净率 宝胜股份 600973.SH 45.48 1.44 智慧能源 600869.SH 75.01 2.31 万马股份 002276.SZ 58.77 1.63 中超控股 002471.SZ 50.46 2.29 汉缆股份 002498.SZ 48.09 2.23 太阳电缆 002300.SZ 38.28 3.15 金杯电工 002533.SZ 22.95 1.27 杭电股份 603618.SH 45.24 2.02 金龙羽 002882.SZ 21.39 3.05 东方电缆 603606.SH 36.98 3.56 ST 远程 002692.SZ - 2.57 通达股份 002560.SZ - 1.67 通光线缆 300265.SZ 77.50 2.89 尚纬股份 603333.SH 82.70 3.34 摩恩电气 002451.SZ 632.86 7.39 剔除异常项后均值 50.24 2.72 武汉二线 10.42 1.17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2019 年 4 月 30 日市值/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 2: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2019 年 4 月 30 日市值/2019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所有者权益; 注 3:武汉二线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2018 年净利润; 注 4:武汉二线市净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2019 年 4 月 30 日所有者权益 注 5:剔除异常项后均值为剔除市盈率中亏损公司 ST 远程、通达股份及摩恩电气(受 2018 年度净利润规模影响导致市盈率较大)市盈率后平均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相关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平均数 分别为 50.24 倍、2.72 倍,武汉二线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 10.42 倍、1.17 倍, 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 215 2、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 结合武汉二线的主营业务,筛选出与交易标的同属于电线电缆的并购案例, 可比交易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交易标的 评估基准日 静态市盈率 平均市盈率 市净率 成都线缆(出 大唐电信 2018-9-30 6.24 - 1.21 售) 智光电气 岭南电缆 2014-12-31 27.66 10.63 1.29 通达股份 一方电气 2014-5-31 10.30 8.88 1.66 平均值 14.73 9.75 1.39 金杯电工 武汉二线 2019-4-30 10.42 11.02 1.17 注 1:静态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净利润; 注 2:平均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承诺期平均净利润; 注 3:市净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交易案例的平均 水平,平均市盈率与同行业交易案例不能存在显著差异,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所评估资产无重大变化,资产价格标准也无重 大变化。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说明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168.79 万元 (母公司),总负债账面价值 39,450.98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62,717.81 万 元;经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5,700.00 万元,增值额为 32,982.19 万元,增值率为 52.59%。 参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 作价 9.48 亿元,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 79.33%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 75,204.84 万元。 整体来看,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与评估结果基本一致,无显著差异,交易定 价合理。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评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216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业务关系外,该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 提供本次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系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 础,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 会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结合前次评估的评估方法选择、评估范围差异、被评估资产 增值原因、前次股权转让至本次评估期间标的资产股利分配情况、业 务发展情况、具体业绩情况等因素,说明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估值 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作价系根据本次评估值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 估值增长系两次评估结果不同所致,两次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80,205.05 95,700.00 94,866.38 差异 15,494.95 14,661.33 对应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 标的公司净资产 71,775.86(未经审计) 81,370.08 (一)前次评估方法的选择 前次评估选取了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本次评估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 前次估值结论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的结论,资产基础法系首先采用适当的方法 对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加总并扣除被评估单位应当承担的负债, 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了收益法的结论,企业价值一般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 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 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股权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权现金流 217 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评估增值原因:收益法评估 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 影响。标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销售电线电缆,收益法评估结果与公司账面实 物资产存在一定关联。收益法评估中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资 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品牌效应、人力资源以及 营销网络等资产价值,从而评估增值。 (二)评估范围 前次评估及本次评估的估值范围均为武汉二线全部资产及负债。 前次估值的合并后的账面总资产为88,910.94万元,负债总额为17,135.06万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1,775.86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等。 本次评估合并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3,048.4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1,678.3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81,370.08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等。 两次评估均对标的公司的全部权益进行了估值,评估范围不存在差异。 (三)被评估资产增值原因 两次评估均较标的公司净资产有一定增值,由于本次评估收益法与资产基础 法评估值相差不大,故以两次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80,205.05 94,866.38 标的公司净资产(合并) 71,775.86(未经审计) 81,370.08 评估增值 8,429.18 13,496.30 两次评估间,标的公司净资产增长9,594.22万元,系标的公司两次评估基准 日间净利润积累所致。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前次评估较净资产评估增值8,429.18万元,本次评估较 净资产增值13,496.30万元,标的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拥有较大规模厂房、土地, 218 同时因办公迁址等原因持有较大规模商品房,且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久,部分房 产、土地购入时间较早,价格较低,因此两次资产评估,评估值较净资产增值主 要源自于标的公司房产、土地增值。 本次评估的评估增值较前次评估的评估增值有所增长,主要系两次评估基准 日间,武汉市房产价格呈上升趋势,因此母子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均存在一定 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差异 增幅 评估基准日 2018年5月31日 2019年4月30日 11个月 母子公司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15.05% 30,245.09 34,796.99 4,551.90 评估值 两次评估基准日间武汉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如下: 注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注2:以2018年4月平均销售价格为基数100。 两次评估基准日间,标的公司房产土地增值15.05%,与武汉市新建住宅销售价 格指数增幅一致。 (四)前次股权转让至本次评估期间标的资产股利分配情况 前次股权转让至本次评估期间被评估单位未进行股利分配。 (五)业务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稳中有升 219 电线电缆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18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DP) 突破90万亿,同比增长6.6%,较2017年回落0.3个百分点,但仍保持增长态势, 受益于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电线电缆行业需求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与此同时, 国家颁布多项政策促进电力电网、城市轨道的发展,都将带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持续优化管理 武汉二线在经过第一次评估后,武汉二线管理层为保证收购后经营管理的稳 定过渡,对内加强内部宣传引导,加强员工信心,对外通过各种营销策略稳定市 场,增加经销商信心,内部生产经营和外部市场占有率稳步发展。2019年1月, 在长沙共举和湖南资管受让武汉二线股权后,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委托金杯电工全面负责,金杯电工向标的公司派驻管理干部,在保证经营稳定 的同时,逐步开展对标的公司运营管理的优化。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具体业绩情况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4月,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9,224.62万元、 9,099.94万元和3,192.16万元,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年净利润稳定在9,000万 元左右,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相差11个月,产生的净利润使得标的公司净资产规 模增长9,594.22万元,是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六)两次交易市盈率、市净率比较 两次交易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项目 定价基准日 静态市盈率 市净率 前次收购 2018 年 5 月 31 日 9.54 1.23 本次收购 2019 年 4 月 30 日 10.42 1.17 注 1:静态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净利润; 注 2:市净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的静态市盈率略高于前次收购的静态市盈 率,市净率略低于前次收购的市净率。两次收购静态市盈率及市净率不存在显著 差异,两次收购作价均是参考评估值协商作价,作价公允,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估值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间武汉二线业务发展稳定,两次交易定价均系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成交价格的市盈率、市净率无明显差异,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估值 增长,主要系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增值所致,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 因如下: 首先,两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相差11个月,在此期间武汉二线业务发展较为 快速且取得较大的盈利,因此第二次评估时的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较上一次有 较大的增长。 其次,两次评估基准日间,武汉市房产价格呈上升趋势,导致本次评估标的 公司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评估值较前次评估有所提升。 因此,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次评估值增长具有合理性。 221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在湖南省长沙 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 (二)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为: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以非公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法持有的武汉二线合计 79.33%股 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武汉二线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持 有武汉二线 79.33%股权。 (三)标的资产及作价 国融兴华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武汉二线 100%股权进行了 评估,评估值为 95,700.0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次重 组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9.48 亿元。故本次交易标的 79.33%股权的交易价格 最终确定为 75,204.84 万元。 (四)支付对价的安排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价总体安排 各交易对方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持有标的公司 股份对价 交易对方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权比例 金额 发股数量 长沙共举 50.03% 47,428.44 41,428.44 100,310,992 6,000.00 湖南资管 29.30% 27,776.40 27,776.40 67,255,205 - 合计 79.33% 75,204.84 69,204.84 167,566,197 6,000.00 2、支付对价的安排 (1)发行股份的安排 222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向主管机关办 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自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 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等。 (2)支付现金的安排 上市公司向长沙共举的支付现金金额为 6,000 万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之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本次配套融资到位后,将对上述已支付的现金对价予以置换。如本次配套融 资未能实施或所募集资金不足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由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支付现金对价或补足差额。如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最终未获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的,长沙共举应当在确定交易无法 完成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市公司 6,000 万元以及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 (3)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安排的考虑因素,向长沙共举支付现金对价的必要 性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因看好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未来发 展前景,本次交易对价主要采取股份支付。 向长沙共举支付 6,000 万元现金对价,主要系用于长沙共举因收购武汉二线 所借贷的部分资金本息的偿还,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比例,该现 金对价部分仅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7.98%,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交易对价支 付安排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 交易各方同意,金杯电工拟向本次交易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境 内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支付股份对价。 本次交易发行对价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金杯电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对价股份发行价格为 4.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223 个交易日金杯电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因此,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金杯电工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现金对价)/发行价格,即 167,566,197 股, 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发行日期间,金杯电工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根据 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的调整而作出相应调整。 4、股份锁定 长沙共举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金杯电工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湖南资管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湖南资管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 限售期届满后,长沙共举及湖南资管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减 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杯电工《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锁定期内,长沙共举及湖南资管基于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5、资产交割安排 224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须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总体交易的书面批文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交割,即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将其持有的武汉二线的股权 过户至金杯电工名下并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交易金杯电工用于支付对价所发行的股份应在上述股权交割日后三十 个工作日内登记至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名下。 6、过渡期安排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1)武汉二线过渡期产生的损益按以下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利 益的原则处理: ①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出让 方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足给上市公司,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出让方应向上市公司补足金额=目标公司的亏损数额×出让方在本次交易中 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交割前目标公司的全部滚存利润由股权交割日后 的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②股权交割日后 2 个月内,由金杯电工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 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其中,若股权交割日在当月 15 日前 (含 15 日当天),则审计基准日为上个月末;若股权交割日在当月 15 日以后(不 含 15 日当天),则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则出让方应 在该审计报告出具之后三十日内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出让方应承担的亏损额支 付给金杯电工。 (2)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登记日前上市公司的全部滚存利润由股份登记 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3)出让方同意,在过渡期内: ①金杯电工可以委派人员列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决 议。 ②出让方不以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 225 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③未经金杯电工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得将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金杯电 工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除金杯电工外的投资者。 ④出让方应及时将有关对目标公司股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 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金杯电工。 ⑤出让方及目标公司应严格控制与金杯电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 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出让方及目 标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金杯电工,由金杯电工董事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因上述原 因给金杯电工造成损失的,金杯电工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⑥目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7、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系股权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原由目标公司 聘任的员工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由目标公司聘任。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原由目 标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 (3)金杯电工向出让方支付全部对价后,武汉二线如出现支付对价前产生 的且未向金杯电工披露的资产、税务、法律纠纷等风险以及其他或有负债,给上 市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被追偿的,由出让方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在目标公司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2)交易对方湖南资管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同意本次交易事宜; (4)本次交易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意; (5)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批准。 226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2019 年 8 月 28 日,金杯电工与长沙共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 补偿协议》,对武汉二线的股权转让的业绩承诺与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 (二)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净利润 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 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 和 9,3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实际盈利数的确定 股权交割日后,武汉二线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 金杯电工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承诺期间内武汉二 线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专项审核报告》中单独 披露武汉二线每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还应当在上市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四)低于承诺业绩的补偿安排 如武汉二线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补偿 义务人长沙共举首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计已补 偿金额。 227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 票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内,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或金额如依据本协议列示的计算公式 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同意,若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补 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 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调整为:调整前补偿 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如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补偿义务人取得的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 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 准)×应补偿股份数。 (五)减值测试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在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上市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 持一致。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减值补偿义务股份数 计算工作。 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于本协议项下累计已补偿金额+当期按 照本协议确定的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则除业绩补偿义务之外,长沙共举还应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长沙共举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长沙共举以现金补偿。 减值测试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减值测试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 价格减去期末减值测试资产的估值总额(扣除补偿期间内减值测试标的资产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28 需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于本协议项下累 计已补偿金额-当期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当期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减值测试应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股票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 事项,与长沙共举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长沙共举应补偿的股 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 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调整为: 调整前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如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长沙共举取得的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 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 后金额为准)×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 (六)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承担限额 任何情况下,长沙共举承担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以 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共计持有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 价为限。 (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设置低于 2018 年业绩实现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1、业绩承诺低于 2018 年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武汉二线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8,907.96 万元。2019-2022 年,长沙共举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8,300 万元、8,600 万元、8,900 万元和 9,300 万元,2019-2021 年业绩承诺金额低于武汉二线 2018 年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系基于未来市场环境和标的公司实际经营计划所作 出的合理预计,具体原因如下: (1)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客观上存在过渡期、融合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对标 229 的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业并购,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 的专业企业,但整合的过程仍需要双方在管理模式、业务发展、团队合作等多个 方面进行融合,整合的期间管理关系的理顺、团队的稳定和激励等可能对标的公 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 (2)电线电缆行业步入平缓增长的发展阶段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行业的发展与国 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其发展直接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近年来,我国发展面 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和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受此影 响,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而电线电缆行业内厂商数量众多,行 业增速的放缓将进一步提高对于行业内企业的要求,使得行业内竞争加剧,企业 未来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武汉二线拟加大市场开拓的投入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面对行业增速放 缓的大环境,武汉二线拟加大市场开拓的投入,着力于品牌宣传、市场区域拓展、 销售人才引进等,以巩固和扩大核心市场区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更坚实的 基础。该等投入短期内将增加销售费用,从而影响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 综上,本次交易对武汉二线未来业绩的预测符合行业发展的现状,符合武汉 二线的实际经营情况,2019-2021 年承诺净利润低于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具有合理性。 2、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评 估基 于客 观、 审慎 的原则 对武 汉二 线未 来净 利润 进行了 预测, 2019-2022 年,长沙共举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8,300 万元、8,600 万元、8,900 万元 和 9,300 万元,业绩承诺金额高于评估预测的武汉二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分别为 8,233.58 万元、8,580.77 万元、8,830.81 万元和 9,234.59 万元。 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对长沙共举等未设置超额利润奖励条款,如获得超额利 润,将仍然归属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全体股东。 230 综上,本次业绩承诺设置合理且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231 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武汉二线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电线电缆行业隶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电线电缆行 业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 工器材制造”中类,行业代码为“C3831”。根据国家发改委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6 千伏及以上 (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项目为机械限制类项目,标的公司不涉及上述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所从 事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二线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 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 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 合计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 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 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 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已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的申报标准, 应当按照《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金杯电工及武汉二线等相关方已按照《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 232 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准备了经营者集中事项的申报文件,并向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了申报。 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82 号),对金杯电工收购武 汉二线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 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 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 东持股比例超过 10%,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收购的武汉二线 79.33%的股权,武汉二线为合法设立、 有效存续的公司,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 质押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标的资产的所有人拥有对其相关资产的合法所 有权和处置权。本次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因此,本次交 233 易标的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标的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8,789.18 万元、净利润 9,099.94 万元,同 时,根据长沙共举的业绩承诺,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武汉二线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若标的资产盈利承诺顺利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收入、利润 规模将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全体股东回报。未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亦将 增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交易标的为经营性资产,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 持独立。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 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 交易后的业务及组织架构,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议事规则或工作 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34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 最近 60 个月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吴学愚、孙文利夫 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向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学愚先生控制的长沙共举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后,吴学愚、孙文利夫妇控制本公司股权比例将 有所上升,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 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9,224.62 万元、9,099.94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 业并购。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线和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 营产品产能,拓展了核心市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在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等各方面的实力均显著增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就保持上市公 司独立性做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 235 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保证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 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 完全独立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也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它职务; (三)保证本企业/本人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 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 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二)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 关系明晰,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 整。 (三)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重组前没有、重组完 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 财务管理制度。 (三)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236 (四)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六)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业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CAC 证审字[2019]0158 号《审计 报告》。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 的武汉二线 79.33%股权,该等股份权属清晰,其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在 237 约定期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 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 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 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 238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 件。 239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金杯电工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负债表摘要 资产总计 498,034.10 417,483.96 350,733.19 负债合计 238,857.57 161,581.07 98,993.24 所有者权益 259,176.54 255,902.88 251,739.9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38,967.15 234,585.75 230,600.47 利润表摘要 营业收入 391,668.57 473,893.93 396,136.43 营业成本 336,828.33 401,144.15 341,864.46 营业利润 14,111.62 15,154.08 15,424.84 利润总额 14,117.15 15,434.04 15,496.18 净利润 12,408.03 13,928.34 13,378.1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2,169.79 13,258.23 12,421.00 润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9,591.81 5.94% 67,499.17 16.17% 46,505.01 13.26% 应收票据 23,663.77 4.75% 21,973.01 5.26% 31,314.57 8.93% 应收账款 105,886.48 21.26% 82,564.12 19.78% 76,678.04 21.86% 应收款项融资 5,877.33 1.18%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 2,918.41 0.70% 3,137.60 0.89% 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278.14 11.30% 不适用 - 不适用 - 预付款项 3,452.00 0.69% 2,291.52 0.55% 3,248.90 0.93% 240 其他应收款 8,748.87 1.76% 8,819.78 2.11% 8,808.80 2.51% 存货 118,740.82 23.84% 88,378.35 21.17% 49,202.44 14.03% 其他流动资产 11,415.39 2.29% 11,172.53 2.68% 4,819.12 1.37% 流动资产合计 363,654.62 73.02% 285,616.90 68.41% 223,714.47 63.78% 长期应收款 80.08 0.02% 142.96 0.03% - - 长期股权投资 8,623.29 1.73% 9,342.77 2.24% 8,928.17 2.55% 投资性房地产 2,283.03 0.46% 2,381.82 0.57% 2,046.07 0.58% 固定资产 92,361.18 18.55% 93,220.55 22.33% 67,298.47 19.19% 在建工程 4,033.66 0.81% 1,368.86 0.33% 21,635.74 6.17% 无形资产 16,874.84 3.39% 17,297.44 4.14% 18,822.54 5.37% 长期待摊费用 1,524.71 0.31% 1,580.80 0.38% 279.73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29.88 0.99% 4,216.23 1.01% 3,187.32 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68.80 0.74% 2,315.63 0.55% 4,820.68 1.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379.48 26.98% 131,867.06 31.59% 127,018.72 36.22% 资产总计 498,034.10 100.00% 417,483.96 100.00% 350,733.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350,733.19 万元、417,483.96 万 元和 498,034.10 万元,资产规模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从资产结构上看,各报告 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3.78%、68.41%和 73.02%,非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22%、31.59%和 26.98%,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 产构成,流动资产占比高的资产结构与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的行业特征相匹 配。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 2018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上升 27.67%,主要系货币资金、存货上 升所致,其中,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长 45.14%,主要系当年末货款回笼较上期 改善所致;存货上年末增长 79.62%,主要系云冷智慧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 目部分商铺及写字楼用于出售转入存货所致。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上升 27.32%,其中,货币资金较 上期末下降 37,907.36 万元,主要系公司回款一般集中在年末,导致公司年末货 币 资 金 金 额 较 大 , 年 中 货 币 资 金 金 额 较 低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期末 上 升 23,322.37 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规模扩大所致;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 增加 5,877.33 万元,主要系当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收取的承兑汇 241 票中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票据列报至本科目所致;公司存货较上期末上 升 30,362.47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扩大进一步加强备货所致。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38.52%,主要系云冷智慧冷链物流 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所致。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较上期末增长 2,664.80 万元,主要系金杯电工新能源基建 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2,440.75 13.58% 18,573.00 11.49% - - 应付票据 79,794.25 33.41% 33,978.84 21.03% 22,694.66 22.93% 应付账款 41,676.67 17.45% 25,651.98 15.88% 32,552.36 32.88% 预收款项 38,634.02 16.17% 42,466.85 26.28% 24,191.73 24.44% 应付职工薪酬 3,337.47 1.40% 4,809.59 2.98% 3,044.94 3.08% 应交税费 1,314.90 0.55% 1,889.74 1.17% 1,044.16 1.05% 其他应付款 17,893.41 7.49% 10,031.20 6.21% 8,347.98 8.43% 流动负债合计 215,091.48 90.05% 137,401.20 85.04% 91,875.83 92.81% 长期借款 14,800.00 6.20% 15,000.00 9.28% - - 递延收益 8,495.06 3.56% 8,645.30 5.35% 6,397.56 6.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1.03 0.20% 534.58 0.33% 719.85 0.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66.09 9.95% 24,179.88 14.96% 7,117.41 7.19% 负债合计 238,857.57 100.00% 161,581.07 100.00% 98,993.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8,993.24 万元、161,581.07 万元和 238,857.57 万元,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 为 92.81%、85.04%和 90.05%,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8 年末,公司 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上升所致;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占比有所回升,主要系短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242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构成。 2018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上升 49.55%,主要系短期借款和预收款 项上升所致,其中,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长 18,573.00 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为 经营需求新增银行短期借款 13,570 万元,及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5,003 万元所致; 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长 75.54%,主要系云冷智慧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收 取了客户的首付款,及线缆板块子公司金杯电缆和金杯塔牌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所致。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较上期末上升 77,690.28 万元,主要系短 期 借 款 、 应 付 票 据 、 应 收 账 款 上 升 所 致 , 其 中 , 短 期 借 款 较 上 年末 上 升 13,867.75 万元,主要系因经营需求增加短期银行借款;应付票据较上期末上升 45,815.41 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使用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增加所致;应收账款 上升 16,024.69 万元,主要系当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部分使用承兑汇票 结算的应付账款至期末尚不能终止确认所致。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2018 年末, 公司非 流动负 债增长 239.73%,主 要系公 司较上 年末新增 15,000 万元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69 2.08 2.43 速动比率 1.14 1.44 1.90 资产负债率 47.96% 38.70% 28.2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43、2.08 和 1.69,速动比率分别为 1.90、1.44 和 1.14,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 1,反映出公司具有良好的 短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 2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8.22%、38.70%和 47.96%,公司资 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反映出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资 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金需求 增长,公司新增短期及长期借款所致。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上市公司主要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91,668.57 473,893.93 396,136.43 减:营业成本 336,828.33 401,144.15 341,864.46 税金及附加 1,481.14 2,591.99 2,089.27 销售费用 18,444.01 25,437.75 21,908.38 管理费用 8,623.49 11,358.56 9,247.11 研发费用 11,545.77 17,020.93 6,116.52 财务费用 1,802.37 374.49 -1,955.44 其中:利息费用 3,389.15 1,072.41 32.45 利息收入 1,719.76 814.23 2,091.12 加:其他收益 1,124.54 1,655.72 892.13 投资收益 45.85 -767.87 11.9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7.24 57.2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47.92 不适用 不适用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48.15 -1,656.08 -2,410.9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198.01 13.49 8.38 二、营业利润 14,111.62 15,154.08 15,424.84 加:营业外收入 81.46 330.34 385.88 减:营业外支出 75.93 50.38 314.54 三、利润总额 14,117.15 15,434.04 15,496.18 减:所得税费用 1,709.11 1,505.71 2,118.07 四、净利润 12,408.03 13,928.34 13,37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69.79 13,258.23 12,421.00 1、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244 项目 2019年1-8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391,668.57 473,893.93 396,136.43 营业成本 336,828.33 401,144.15 341,864.46 毛利率 14.00% 15.35% 13.7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6,136.43 万元、473,893.93 万元和 391,668.57 万元。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19.63%,主要系当年公 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主业电线电缆板块产品销 量稳定增长所致。 2、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9年1-8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18,444.01 4.71% 25,437.75 5.37% 21,908.38 5.53% 管理费用 8,623.49 2.20% 11,358.56 2.40% 9,247.11 2.33% 研发费用 11,545.77 2.95% 17,020.93 3.59% 6,116.52 1.54% 财务费用 1,802.37 0.46% 374.49 0.08% -1,955.44 -0.49% 合计 40,415.64 10.32% 54,191.73 11.44% 35,316.58 8.92% 报 告 期各 期 ,公 司期 间费 用 占营 业收 入 比例 分别 为 8.92%、 11.44% 和 10.32%,2018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有所增长,主要系当期加大研发投入,研发 费用上升所致。 3、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8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净利润 12,408.03 13,928.34 13,378.12 净利润率 3.17% 2.94% 3.38%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3,378.12 万元、13,928.34 万元和 12,408.03 万元,公司净利润率分别为 3.38%、2.94%和 3.17%,公司所属电线电缆行业, 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整体利润率水平较低。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讨论与分析 标的公司为专业的电线电缆制造与销售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245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电线电缆行业隶属于“C38 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电线电缆行业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中类,行业代码为“C3831”。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部门、行业法规和政策 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 展情况”之“(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部门、行业法规和政策”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稳中有升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 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国民经济建设重要的基 础配套行业,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08 年的 6,358.59 亿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10,553.11 亿元,2011 年以后,市场规模增长趋于平缓。2008 年-2016 年我 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2、行业整合加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46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行业内较大规模的企业能够有效地 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塑造产品品牌。经过多年发展,电线电缆 行业已经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领先企业,如宝胜股份、智慧能源、 万马股份、中超控股、汉缆股份、太阳电缆、金杯电工等,该部分企业凭借规模、 质量、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电线电缆行业大型 企业所占销售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3、出口市场持续增长,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在出口市场方面,随着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求的较快 增长,行业领先企业逐步开始重视国外市场的开发,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和性价 比优势,电线电缆行业出口量由 2009 年的 143 万吨上升至 2018 年的 242 万吨, 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6.02%,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出口规模稳步扩大。 在我国进口的电线电缆中,特种电线电缆占有较大比重,近年来国内电线电 缆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在特种电线电缆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国内市场更多使 用国产特种电线电缆,行业进口替代趋势较明显,2009-2018 年我国电线电缆进 口量由 28.19 万吨降至 24.74 万吨,行业内进口量不断下降,我国特种电缆迎来 新的发展机遇。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市场化程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 247 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并日益 向规范化、法制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市场环境基本同国际接轨。根据中国电器 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截至到 2015 年末,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 4,075 家,行业的集中度偏低, 市场化程度高。 2、行业竞争格局 (1)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 从整体看,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其中形成规 模的有 4,000 家左右,全国前十五家厂商的市场份额约为 10%,这同发达国家产 业高度集中的特点形成了鲜明对比。公开数据显示,日本、美国等国家的主要电 线电缆制造商销售额占本国销售额的比例均超过 50%,英国甚至达 95%以上。 (2)国内市场已形成了三个层级明显的梯队 目前国内的线缆企业可分为三类企业: 第一类为品牌知名度高、覆盖面广的电缆企业,如宝胜股份、智慧能源、万 马股份、中超控股、汉缆股份、太阳电缆、金杯电工等国内规模较大、知名度较 高的领先企业,该部分企业凭借规模、质量、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 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第二类为品牌知名度高、覆盖面小的电缆企业,主要是以特种电缆为主的国 外品牌公司,如意大利普睿司曼、法国耐克森、日本住友等知名跨国公司及其在 我国的合资、独资企业。 第三类为品牌知名度低、覆盖面小、产品种类简单的电缆企业,主要由国内 数量众多的其他中小企业组成。 (四)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总体而言,电线电缆行业内集中度较低,企业数量较多,各企业市场占有率 较低,国内电线电缆制造企业上市公司众多,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情况如 下: 248 单位:万元 2018 年 企业简称 代码 主要产品 注册地 总股本 营业收入 电力电缆、裸导体及其制品、电 江苏省 宝胜股份 600973.SH 122,211.25 3,218,440.41 气装备用电缆、通信电缆 扬州市 智能电网电缆、智能楼宇、工厂 青海省 智慧能源 600869.SH 电缆、智能交通电缆、智能风电 221,935.27 1,751,156.02 西宁市 电缆、其他电缆 浙江省 万马股份 002276.SZ 电力产品、电缆材料 103,548.91 873,983.46 杭州市 电力电缆、电磁线、电气设备用 江苏省 中超控股 002471.SZ 126,800.00 763,616.21 电线电缆、电缆材料 宜兴市 电力电缆、裸电线、通信电缆和 山东省 汉缆股份 002498.SZ 332,679.60 556,818.38 光缆 青岛市 特种电缆、电力电缆、建筑用线、 福建省 太阳电缆 002300.SZ 54,270.00 510,461.21 铜杆、架空线 南平市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磁线、特种 湖南省 金杯电工 002533.SZ 56,518.01 473,893.93 电线电缆、电力电缆 长沙市 浙江省 杭电股份 603618.SH 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 68,688.97 437,730.93 杭州市 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 广东省 金龙羽 002882.SZ 43,290.00 331,838.01 用电线 深圳市 电力电缆、海底电缆、电气装备 浙江省 东方电缆 603606.SH 50,315.73 302,422.17 用电线电缆 宁波市 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 江苏省 ST 远程 002692.SZ 71,814.60 300,000.39 用线缆、非晶变压器、带材 宜兴市 架空导地线、电力电缆、特种电 河南省 通达股份 002560.SZ 44,609.05 241,809.63 缆 偃师市 江苏省 通光线缆 300265.SZ 光纤光缆、输电电缆、装备线缆 33,750.00 160,694.19 海门市 四川省 尚纬股份 603333.SH 特种电缆、电力电缆 52,000.50 157,521.01 乐山市 广东省 日丰股份 002953.SZ 电气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 17,207.93 155,379.03 中山市 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通 摩恩电气 002451.SZ 上海市 43,920.00 58,501.31 信电缆 (五)市场供求状况 1、整体供应市场分析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目前整体产销量已居全 球第一,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形 成规模的约 4,000 家左右,总体而言,电线电缆行业市场产品供应充足。 2、市场需求分析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249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 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将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的长 期稳定增长,电线电缆行业产品需求稳定增长。 (1)城市化、工业化对市场需求整体影响 城镇化和工业化是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快速增长的长期驱动因素,我国在前几 年经历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电线电缆行业也相应发展迅 速。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预计未来 三十年内,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会不断深入推进,这将为电线电缆行业带来长久 的刚性需求,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 (2)电力电网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16 年 11 月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 快煤电转型升级、实施电能替代、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期间我国配电网建设预计 总投资额达到 1.7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 3,400 亿,我国电网建设投资仍将保持稳 定增长。作为电网建设中最重要的配套产业,电线电缆产品需求将随电网建设投 入稳步增长。 (3)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城市群规划建设的推进,地域布局渐趋合理将带动轨道 交通建设的全面加快,现阶段,我国仍处于轨道交通建设迅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根据《“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 2020 年,铁路营业里程 将增长到 15 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将增长到 3 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里程将增长到 6,000 公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的年度建设计划,2019 年新 开工里程预计达到 6800 公里,较 2018 年投产新线增长 45%,其中高铁 3200 公 里。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力度的加大,将有效拉动电线电缆行业的进一步发 展,继续推动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稳步增长。 (4)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升级需求 2017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 “十三五”期末,将进一步完善覆盖陆海空天的国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光 250 网和 4G 网络全面覆盖城乡,5G 网络启动商用服务,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基础 设施累计投资目标为 2 万亿元。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升级将带动电线电缆等基础设 施的持续投资,刺激通信电缆等基础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产业政策的支持将推 动电线电缆行业在未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原因及变动趋势 1、行业利润总额逐年增长 随着电线电缆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行业利润总额逐年增长。2008-2016 年, 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总额由 327.25 亿元增长至 705.5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8%。2008 年-2016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总额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2、行业内毛利率水平保持稳定 行业内主要公司最近三年内毛利率水平如下: 企业简称 代码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宝胜股份 600973.SH 6.22% 5.88% 8.33% 智慧能源 600869.SH 15.45% 12.86% 17.33% 万马股份 002276.SZ 14.81% 13.75% 15.76% 中超控股 002471.SZ 13.28% 13.31% 14.49% 汉缆股份 002498.SZ 18.34% 15.59% 17.85% 太阳电缆 002300.SZ 9.24% 8.72% 13.13% 251 金杯电工 002533.SZ 15.35% 13.70% 16.93% 杭电股份 603618.SH 16.62% 16.00% 17.64% 金龙羽 002882.SZ 15.91% 16.84% 16.28% 东方电缆 603606.SH 16.55% 12.94% 12.31% ST 远程 002692.SZ 17.43% 16.34% 17.30% 通达股份 002560.SZ 9.61% 9.64% 15.51% 通光线缆 300265.SZ 20.65% 19.70% 28.13% 尚纬股份 603333.SH 19.25% 16.56% 14.37% 日丰股份 002953.SZ 19.17% 17.34% 19.97% 摩恩电气 002451.SZ 22.37% 38.67% 24.28% 平均值 15.64% 15.49% 16.85% 根据上表,2016-2018 年,行业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6.85%、15.49%和 15.64%,基本保持稳定。受产品结构、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行业内公司毛利率 水平有所不同,整体上,行业毛利率水平保持稳定。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品,将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的长 期稳定增长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产品广泛应用 于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 保持稳定增长,国家不断加大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 式,由投资拉动型向注重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转变,提倡发展低碳、绿色、高效、 节能型经济。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基础性配套行业,将受益 于国家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 (2)行业竞争环境不断改善 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基础性配套产业,其产品是维系国家经济 社会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血管”和“神经”。国家不断加强对电 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型,提升 252 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的引导和监管,众多产业规模小、技 术实力弱、产品质量差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竞争,电线电缆行业加快淘汰落后的 技术和工艺,呈现良性发展的趋势。此外,部分电线电缆企业凭借长远的发展规 划、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扩大产业规模, 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自主创新机制逐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已经具 备自主研发和制造多种高端、特种产品的能力。整个行业开始由产品以次充好、 低价无序竞争转向质量、服务、品牌竞争,将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 (3)绿色、环保、节能的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特种电线电缆的快速发展。 资源环境制约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节能 环保产业,加大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广与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对实现经济可持续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电线电缆行业,绿色、环保、节能已成为行业发展 的趋势,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出台,将为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提 供新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仍然很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低端市场竞争激烈 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但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内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 技术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低端产品产能 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但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的特种电缆仍然供应不足。 (2)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电线电缆行业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到再创新的发展历程为整个行业带 来了技术和质量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科研基础薄弱、研发投入少、高级人才匮乏 等不足,制约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行业应用性基础研究长 期以来难以有效、系统地开展,导致众多制约技术水平提高的瓶颈问题尚未得到 解决。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我国电线电缆企业研发领域投入的资金、 人力、物力,还有一定差距。 (3)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 253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的 成本构成中占据很大比例。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 生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大幅波动,对电线电缆企 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将使 电线电缆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而主要原材料的持续 下跌,将降低企业库存产品价值,增加企业经营负担。 (八)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生产许可和品质认证壁垒 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国家的充分重视,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制造, 国家采取生产许可证方式进行管理。凡在国内生产并销售电线电缆产品的所有企 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此外,应用 于某些领域如煤矿、核电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也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许可, 方可获准生产销售。另外,由于不同行业对电缆性能要求不同,不同客户对电线 电缆入网也提出了种种认证方面的要求。因此,取得目标市场及客户要求的生产 许可和产品认证成为进入本行业最主要的进入障碍之一。 2、技术壁垒 电线电缆产品种类较多,不同品种、型号、用途的产品对应不同的产品标准, 技术参数繁杂,需要经历拉丝、绞线、挤包(绕包)绝缘、成缆、屏蔽、铠装、 挤外护套等多个生产流程,涉及金属材料的拉制和绞合、绝缘及护套材料性能提 升、产品结构设计和优化等一系列工艺技术。为保障高效率生产出安全可靠的高 品质产品,需要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实时的全方位控制,这就需要生产企业经过长 期经验积累,总结出一套完善有效的生产流程。 3、产品质量和客户关系壁垒 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取决于电线电缆生产的中间质量控制水平和检验试验 水平,这需要企业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和较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因此,新进入企业 短时间内无法和现有企业在产品品质方面展开竞争。此外,电线电缆企业需要通 过各种形式拓展营销渠道,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与客户建立中长期合作 关系。这种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客户关系和产品质量构成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 254 的重要障碍之一。 4、规模、资金壁垒 电线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线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电线电缆行 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对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较高;此外, 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较大,也增加了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生产规模也是影 响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生产规模不仅使得企业可以利用规模经 济降低产品的采购和生产成本,还可使企业获取大订单的能力大大增加。 5、品牌壁垒 电线电缆作为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产品,其品质是市 场竞争的核心,市场竞争已逐步由价格竞争转向品牌竞争。以中国名牌产品、驰 名商标等为主要内容的品牌战略的实施,已构成电线电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 一。 6、人才壁垒 只有经过企业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一批熟练的生产人员和合格的专业技术 人员,并具备较高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先进的检验和试验能力, 从而对产品品质进行有效控制。此外,电线电缆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具有多年行 业经验,分析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指导企业发展方向;而其销售人员不仅需要掌 握产品性能相关知识,还需要了解市场需求,维护好客户关系。优秀人才的招揽 和培养,也是进入电线电缆行业的壁垒之一。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素质参差不齐,生产工艺技术差距较大,小型企业受 制于企业规模,多以“作坊式”经营来应对日益剧烈的行业竞争,对电线电缆的 生产只局限于物理加工,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国内的电线电缆领先企业,凭借多 年的生产经验积累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管理流程,能够高效地生产出安 全、耐用的电线电缆产品;通过引进技术人才与先进生产设备,结合客户需求及 市场趋势,积极研发生产出多种差异化产品。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整体技术水平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国外 255 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高端人才短缺、设备相对 落后及部分配套原辅料产业脱节。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和整体工业水平的不断提 高,少数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独立自主研发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在技术研发和 生产工艺上取得较大进展。 “十三五”规划指出,我国急需发展 110kV 及以上海缆和高压交联电缆、 超高压和特高压电力电缆和架空线、城市轨道交通电缆、风力发电用电缆、核电 站用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缆、高阻燃电缆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 随着我国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 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 各种性能合成材料的研发和应用能力是衡量电线电缆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 标志。随着乙丙胶、三元乙丙胶、硅橡胶等新材料合成技术与新配方的成功开发, 大批新材料在电线电缆行业得到应用和推广,满足了各种恶劣和特殊应用环境对 电线电缆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推动了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的发展。在线缆 的制造过程中,随着拉丝—退火—镀锡—挤出、绞合—挤出、在线检测、大容量、 高速化等新工艺的采用,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日渐提高,显著提高了生产的效率 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催生了大量的电线电缆新产品 目前国家大力开展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建设,以核电、光伏、风能以及潮汐 等新能源为代表的绿色能源正蓬勃发展,而这些新能源相关设施均对电线电缆产 品有着相应的特殊要求,如风能发电用电缆要求耐反复弯曲、耐高寒和盐碱等。 传统电线电缆产品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因而在需求拉动下,催生了大量的新型电 线电缆产品。 (十)行业特征 1、经营模式 电线电缆产品种类繁多,对于部分应用于大型电网工程、轨道交通等客户较 为集中的电线电缆产品而言,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对于部分应用于建筑工程、民 256 用等其他客户较为分散的电线产品而言,更适合采用经销模式。因此,直销和经 销相结合,是电线电缆行业通行的经营模式。 2、周期性 从长期来看,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经济高速增长 时期,电线电缆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电线电缆的市场需求 增速也随之放缓。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GDP 增速保持相对稳 定,同时,“十三五”计划继续推进城市化进程和电力、交通建设等,都表明电 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长的景气周期,因此电线电缆行业也将随之保持较稳定的增 长。 3、区域性 由于电力需求与经济发展高度相关,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较 经济欠发达地区旺盛。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以及华 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电缆产业集中最为突出,是我国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 该地区产量占据全国的 50%以上,形成了多家大型企业为龙头的电线电缆企业集 群,在规模实力和收入效益等方面相对具有较明显的优势。 (十一)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电线电缆是通过对铜杆、铝杆进行拉制、热处理、挤(绕)包绝缘、成缆及 其他加工并安装护套后制成的产品,电线电缆的上游产业是铜杆、铝杆生产行业、 电线电缆设备行业和电缆料生产行业。在电线电缆的生产成本中,铜、铝所占比 例较高,上游的价格变动会对电线电缆产品成本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是世界上第 二大产铜国和第一大原铝生产国,市场供应充足,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 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影响电线电缆的生产成本。 电线电缆的下游客户极其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基础产业,本行业的发展 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高度相关,电力、通讯、交通、建筑、汽车、家电等行业的持 续发展将带动电线电缆行业的持续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57 (一)行业地位 自设立以来,武汉二线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覆盖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四大类产品,能够生产 60 多个 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目前,已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电线电缆领 军企业之一。 武汉二线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线缆行业 100 强、中国机械工业 名牌产品、国家级 AAA 信用证书、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秀企业、湖北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 100 强等称号。“飞鹤”品牌经过多 年的市场积累,在湖北省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标的公司注重产品的创新与研发,产品先后获得了国家强制认证,全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美国 UL 认证、德国 VDE 认证。 阻燃聚氯乙烯电线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环保型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被列 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公司部分新产品被评为武汉市科学技术三等奖,多项科技 成果获得国家专利,体现了标的公司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和技术优势。 2、产品质量优势 标的公司生产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加工工艺先进,检测手段齐全,质 量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周到。标的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ISO10012 测量体系认证、ISO18000 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飞鹤”线缆先后在湖北省电力公司、三峡工程、西电东送、奥运工程、武汉轻 轨、本田汽车等重大工程中得到了运用。 3、品牌优势 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公司生产历史悠久,凭借多年的业务 积累,在电线电缆行业形成自己的品牌优势,塑造了“飞鹤”系列品牌,公司产 品被认定为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湖北省名牌产品,在湖北省内市场具有较强 258 的影响力,在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管理优势 标的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具有长期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经 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整体素质较高,对 我国电线电缆市场具有深刻的认识,对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把握能 力,并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和执行力。同时,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 经验的基础上,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整套适应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 内部控制制度,培养出一支经验丰富、善于应用现代经营管理方法的高水平管理 人才队伍。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72,356.87 65.71% 72,546.61 65.08% 52,452.21 56.83% 非流动资产 37,754.84 34.29% 38,921.79 34.92% 39,845.78 43.17% 资产总计 110,111.71 100.00% 111,468.40 100.00% 92,297.9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资产总额分别为 92,297.98 万元、111,468.40 万元 和 110,111.71 万元。2018 年末武汉二线总资产规模较 2017 年末上升 19,170.42 万元,增幅 20.77%,主要系流动资产上升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6.83%、65.08%和 65.71%, 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流动资产占比高的资产结构与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 轻的行业特征相匹配。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59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1,646.20 29.92% 27,375.91 37.74% 10,489.96 2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 13.82%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应收票据 13,465.59 18.61% 11,279.67 15.55% 7,751.39 14.78% 应收账款 5,960.40 8.24% 4,499.14 6.20% 7,998.99 15.25% 应收款项融资 58.40 0.08% 不适用 - 不适用 - 预付款项 870.67 1.20% 5.71 0.01% 153.50 0.29% 其他应收款 84.60 0.12% 150.15 0.21% 234.67 0.45% 存货 20,179.06 27.89% 27,896.99 38.45% 24,204.45 46.15% 其他流动资产 91.96 0.13% 1,339.03 1.85% 1,619.24 3.09% 流动资产合计 72,356.87 100.00% 72,546.61 100.00% 52,452.21 100.00%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存货、交易性 金融资产等构成。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3.21 6.26 0.04 银行存款 21,554.71 27,281.38 10,401.66 其他货币资金 88.27 88.27 88.27 合计 21,646.20 27,375.91 10,489.96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10,489.96 万元、27,375.91 万元 和 21,646.20 万 元,占 同期流 动资 产总额 的比重 分别 为 20.00% 、37.74%和 29.92%。2018 年末,武汉二线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上升 16,885.94 万元,主要 系长沙共举与湖南资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由于武汉二线股东人数较 多,为便于支付,长沙共举与湖南资管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武汉二线,再由武 汉二线向股东支付。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武汉二线已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后的全部转让价款分别支付至全体实际股东,因此货币资金金额有所下降。 ②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7,751.39 万元、11,279.67 万 260 元和 13,465.5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4.78%、15.55%和 18.61%。标的 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18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上升 3,528.28 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客户通 过票据结算金额增加。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较上期末上升 2,185.92 万元,主要系当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 兑汇票在背书时不再终止确认所致。 ③应收账款 A.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6,266.02 5,108.82 8,141.76 坏账准备 305.63 609.68 142.77 账面价值 5,960.40 4,499.14 7,998.99 营业收入 129,531.78 188,789.18 181,938.78 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4.84% 2.71% 4.47% 标的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结算,并执行了相对严格的 收款政策,应收账款主要系给与部分客户一定信用额度形成。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141.76 万元、5,108.82 万 元和 6,266.0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47%、2.71%和 4.84%,总体而言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大。 2017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相对较高,主要系当年末客户使用 信用额度金额较大所致。 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基本保持稳定,1-8 月营业 收入较全年低,因此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高。 B.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61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5,329.59 85.06% 4,575.24 89.56% 7,803.09 95.84% 1至2年 479.53 7.65% 393.16 7.70% 255.84 3.14% 2至3年 360.74 5.76% 85.95 1.68% 62.40 0.77% 3 年以上 96.15 1.53% 54.47 1.07% 20.43 0.25% 合计 6,266.02 100.00% 5,108.82 100.00% 8,141.76 100.00% 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95.84%、89.56%和 85.06%,应收账款总体账龄较短。 标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企业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宝胜股份 82.66 10.33 3.65 3.36 智慧能源 70.20 14.39 5.98 9.42 万马股份 84.29 10.63 2.86 2.21 中超控股 77.98 16.58 3.30 2.14 汉缆股份 82.07 10.25 4.18 3.50 太阳电缆 87.22 6.88 3.53 2.36 金杯电工 84.74 11.33 1.52 2.40 杭电股份 79.26 13.81 4.19 2.73 金龙羽 83.49 8.43 4.38 3.70 东方电缆 93.22 4.92 0.82 1.03 ST 远程 72.59 11.18 7.48 8.75 通达股份 72.01 17.70 7.60 2.68 通光线缆 84.69 9.13 3.42 2.76 尚纬股份 93.18 6.13 0.31 0.38 日丰股份 98.43 0.35 0.21 1.01 摩恩电气 49.04 24.12 9.74 17.10 平均值 80.94 11.01 3.95 4.10 武汉二线 89.55 7.7 1.68 1.07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标 262 的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较高水平,应收账款账 龄结构合理,回款情况较好。 C.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账面 坏账 账面 账面 坏账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 - - - 1,639.58 469.12 1,170.46 - - - 账准备 按信用组合计 6,266.02 305.63 5,960.40 3,469.24 140.56 3,328.68 8,141.76 142.77 7,998.99 提坏账准备 合计 6,266.02 305.63 5,960.40 5,108.82 609.68 4,499.14 8,141.76 142.77 7,998.99 自 2018 年,标的公司客户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武汉第二电线 电缆厂江南供应站、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和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营 处,拟停止经营,并开始办理注销手续,标的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单独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 8 月,上述客户均已完成注销,标的公司与 上述客户进行了债权债务的清算,核销了已计提坏账。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 坏账 账面 账面 坏账 账面 账面 坏账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1 年以内 5,329.59 53.30 5,276.30 3,028.70 30.29 2,998.41 7,803.09 78.03 7,725.06 1-2 年 479.53 47.95 431.58 300.12 30.01 270.10 255.84 25.58 230.26 2-3 年 360.74 108.22 252.52 85.95 25.79 60.17 62.40 18.72 43.68 3 年以上 96.15 96.15 0.00 54.47 54.47 0.00 20.43 20.43 0.00 合计 6,266.02 305.63 5,960.40 3,469.24 140.56 3,328.68 8,141.76 142.77 7,998.99 报告各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 1 年以内应收账款 占比较高,标的公司按照坏账计提比例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 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263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 年以上 100% 标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制定了 稳健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针对不同账龄和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提 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企业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宝胜股份 5 10 20 30 50 100 智慧能源 5 10 20 50 80 100 万马股份 1 10 30 100 100 100 中超控股 5 10 30 50 80 100 汉缆股份 5 10 50 100 100 100 太阳电缆 5 10 30 50 100 100 金杯电工 1 10 30 100 100 100 杭电股份 5 10 20 50 100 100 金龙羽 5 10 30 50 50 100 东方电缆 5 10 40 80 80 100 ST 远程 1 10 30 100 100 100 通达股份 2 5 20 30 50 100 通光线缆 3 10 50 100 100 100 尚纬股份 5 20 50 100 100 100 日丰股份 5 10 30 100 100 100 摩恩电气 5 10 30 50 80 100 武汉二线 1 10 3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 1 年以内、1-2 年、2-3 年与同行业公司的计提政策无重大差异,标的公司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 例为 100%,相对于同行业公司具有谨慎性。 D.2019 年 8 月 31 日,武汉二线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264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面余额比例 1 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966.92 31.39% 19.67 2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88.30 9.39% 5.88 3 武汉市红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446.21 7.12% 4.46 4 中铁十五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311.40 4.97% 3.11 5 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 272.74 4.35% 8.90 合计 3,585.57 57.22% 42.03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武汉二线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 3,585.57 万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57.22%。标的公司整体应收账款规模较小,已对应收账 款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 E.结合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江南供应 站、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和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营处停止经营的原 因,对其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因,和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对该部分 客户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未全额计提的合理性,该部分客户注销后 是否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停止经营的原因,对其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因,和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江南供应站、武汉 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和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营处均为原武汉第二电线电缆 厂的独立销售机构,2005 年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改制为民营有限公司时,上述 主体未纳入改制范围,仍然继续以集体所有制企业形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并作为武汉二线的经销商保持业务关系,由此对其形成应收账款。 上述主体的经营者为原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员工,一直独立经营、自负盈 亏,武汉二线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等主体除应收、应付等款项外,无 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商标、专利等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其部分经营者 作为原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员工,在 2005 年改制时参与了武汉二线股权的分 配,但持股比例较低,不构成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 在武汉二线的出 单位和任职 出资比例 名 资额(万元) 265 胡秋林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法定代表人 54.69 0.55% 方继安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法定代表人 24.83 0.25% 蒋国安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江南供应站法定代表人 23.12 0.23% 丁清佑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 - - 上述四家主体的经营者,与武汉二线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长沙共举收购武汉二线控股权后,对武汉二线经销体系进行了清理和优 化。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一方面不利于武汉二线对经销渠道的管控,另一方面 也不利于保护上述经营者的经营收益。因此,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其经营者 决定停止上述主体的经营活动并办理注销,经营者可选择加入武汉二线从事销 售管理工作,或者自主创业。 b.对该部分客户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未全额计提的合理性,该 部分客户注销后是否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标的公司与该部分客户协商停止经营,并开始办理注销后,双方达成协 议,该部分客户以其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偿还其欠标的公司货 款。 标的公司根据上述客户提供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清单并按照标的公司坏 账计提政策合理预计了坏账损失后的净值,作为标的公司应收上述客户货款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了坏账 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月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5-8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 单项计 应收账 收回现 承接的 承接债权 款账面 提坏账 款净额 合计 金 债权 回收金额 余额 准备 武汉第二电线电 933.17 387.71 545.47 5.93 539.54 545.47 165.26 缆厂产品供应处 武汉第二电线电 81.3 42.08 39.22 - 39.22 39.22 17.1 缆厂江南供应站 武汉第二电线电 619.92 81.99 537.93 166.74 371.2 537.94 371.2 缆厂经销部 武汉第二电线电 122.18 106.07 16.11 16.11 - 16.11 - 缆厂经营处 266 合计 1,756.57 617.84 1138.73 188.77 949.95 1138.72 553.55 注:承接的债权已扣减应计提坏账 标的公司在与上述客户达成一致后,上述客户陆续注销,标的公司承接了 上述客户转让过来的债权,并核销了原计提的坏账准备。 上述客户为标的公司经销商,标的公司承接债权为上述客户应收账款,系 标的公司最终客户采购货款。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上述应收债权已回款 553.55 万元,针对剩余尚未 回款的客户,标的公司业务人员已走访调查,不存在单项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标的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充足的。 F.期后回款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2018 年 12 期后 1 年回 期后回款 期后 8个月 期后回款 账龄 月 31 日余 月 31 日余 款情况 比例 回款情况 比例 额 额 1 年以内 7,803.09 7,409.92 94.96% 4,575.24 4,095.70 89.52% 1-2 年 255.84 169.89 66.40% 393.16 32.42 8.25% 2-3 年 62.40 28.36 45.44% 85.95 14.19 16.51% 3 年以上 20.43 - 0.00% 54.47 30.08 55.22% 合计 8,141.76 7,608.17 93.45% 5,108.82 4,142.31 81.08% 续表 账龄 2019 年 8 月 31 日余额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回款 期后回款比例 1 年以内 5,329.59 2,854.39 53.56% 1-2 年 479.53 26.11 5.44% 2-3 年 360.74 1.43 0.40% 3 年以上 96.15 - 0.00% 合计 6,266.02 2,881.92 45.99%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标的公司的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整体上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267 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④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204.45 万元、27,896.99 万 元和 20,179.0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6.15%、38.45%和 27.89%。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存货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010.77 9.55% 2,670.27 9.38% 523.02 2.15% 在产品 4,747.75 22.55% 5,972.82 20.99% 4,739.87 19.51% 库存商品 13,989.06 66.43% 19,668.60 69.11% 19,027.00 78.33% 委托加工物资 310.35 1.47% 149.29 0.52% - - 合计 21,057.93 100.00% 28,460.98 100.00% 24,289.9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存货余额价值分别为 24,289.90 万元、28,460.98 万 元和 21,057.93 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库存商品占 比较大。标的公司的经销商众多,需储备一定库存,以满足经销商随时订货的 需求。 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存货较上期末减少 7,403.05 万元,主要系标的 公司为减少资金占用,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库存规模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7.29 77.37 21.75 在产品 6.06 189.12 4.08 库存商品 865.51 297.49 59.61 委托加工物资 - - 合计 878.86 563.98 85.45 标的公司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存货跌价准金额分别为 85.45 万元、563.98 万元和 268 878.86 万元,占存货余额比重分别为 0.35%、1.98%和 4.17%,金额及占比较 低。 A.结合行业供需情况、业务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报 告期存货金额较高、保持较高库存商品的合理性,以及报告期原材料余额变动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标的资产报告期存货金额较高、保持较高库存商品的合理性 i.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须保证一定量备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销收入占比超过 75%,是标的公司收入的主要来 源。标的公司经销客户一般不大量储备货物,进货具有批量小、频次高的特 点,为满足经销商的需求,标的公司需保有一定量的备货。 ii.产品生产周期短,但产品规格型号众多需求分散,需备货品种多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周期均较短,但因电线电缆产品规格型号众多,为 满足经销商提货的需求,标的公司需要备货品种较多,标的公司各品种产品备 货金额小,但总体备货品种较多。 iii.同行业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企业简称 代码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胜股份 600973.SH 5.96% 7.98% 智慧能源 600869.SH 18.05% 18.85% 万马股份 002276.SZ 11.86% 13.25% 中超控股 002471.SZ 21.87% 29.81% 汉缆股份 002498.SZ 21.51% 28.89% 太阳电缆 002300.SZ 11.95% 9.86% 金杯电工 002533.SZ 22.27% 14.56% 杭电股份 603618.SH 29.76% 29.67% 金龙羽 002882.SZ 23.28% 18.71% 东方电缆 603606.SH 21.65% 39.22% ST 远程 002692.SZ 16.80% 21.19% 通达股份 002560.SZ 11.94% 18.60% 269 通光线缆 300265.SZ 17.50% 17.59% 尚纬股份 603333.SH 15.41% 15.36% 日丰股份 002953.SZ 9.12% 11.32% 摩恩电气 002451.SZ 18.35% 30.30% 平均值 17.33% 20.32% 武汉二线 17.88% 15.63% 注:同行业公司未披露 2019 年 8 月 31 日财务数据。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的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基本一 致。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保有一定量存货为生产经营所需。2019 年,在保证经 销商提货需求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库存商品金额略有下降。 b.报告期原材料余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523.02 万元、2,670.27 万元和 2,010.77 万元,原材料余额占存货比重不大,具有一定波动性。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铜为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透明,标 的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适量采购,采购周期较短,采购频率较高,因此各期末原 材料余额相对较小,且受当时采购或领用影响较大。 B.结合应付账款变动情况,说明存货余额变动的合理性及匹配性 存货余额变动与应付账款变动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账面余额(1) 21,057.93 28,460.98 24,289.90 应付账款 6,614.10 2,543.51 6,671.96 其中:应付采购款(2) 6,536.14 2,438.82 4,843.95 已背书支付货款但未终止 1,517.40 确认的应收票据(3) (2-3)/1 23.83% 8.57% 19.94% 标的公司与大部分铜供应商均为现货交易,根据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 同,一般约定到货即付款 80%左右,在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剩余 货款,供应商向标的公司交付发票的时点将影响标的公司应付账款的余额,因 270 此,标的公司应付采购款与存货账面余额匹配性不强。 标的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如塑料供应商一般约定在收到发票之后付全款,无 提前预付。 2018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上升 4,171.08 万元,主要系随着标 的公司收入扩大,备货增加所致。当年末,标的公司应付采购款较上期末下降 2,405.13 万元,与标的公司当年存货上升的趋势不符,主要系 2018 年末标的公 司较为集中的收到了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并及时进行了支付,因此,应付采购 款规模有所下降。 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7,403.05 万元,主要系 标的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供货稳定的基础上合理降 低了库存商品数量所致。2019 年 8 月 31 日,应付采购款较期初增加 4,097.59 万 元,与标的公司当年存货下降的趋势不符,主要系,一方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 则后,标的公司对已背书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到期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 票不再终止确认,使得应付采购款规模上升 1,517.40 万元;另一方面,当月末 标的公司塑料供应商尚未提交购货发票,故标的公司未进行支付。 C.标的资产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及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并说明减 值计提充分性 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 个月内 1-3 个月 3-6 个月 合计 原材料 1,869.46 116.70 24.61 2,010.77 在产品 4,747.75 - - 4,747.75 库存商品 8,157.77 3,890.63 1,940.66 13,989.06 委托加工物资 310.35 - - 310.35 合计 15,085.33 4,007.33 1,965.27 21,057.93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各项存货库龄大部分在 1 个月之内,标的公司存货周 转情况良好。 电线电缆为相对成熟行业,产品保质期长,库龄对存货的价值影响较小, 影响库存商品价值的主要为市场铜价的波动。因此,标的公司按照存货的成本 271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原材料和在产品,由于标的公司每月末对在产品进行盘点并已按照定 额材料消耗还原为铜材和塑料,考虑到实际可操作性,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采 购单价减销售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单位可变现净值,对结存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对于库存商品,标的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单价,参考历史税 费占收入比率预计了销售税费,按库存商品品种对比了可变现净值和结存成 本,对结存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跌价 跌价 跌价 余额 余额 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2,010.77 7.29 2,670.27 77.37 523.02 21.75 在产品 4,747.75 6.06 5,972.82 189.12 4,739.87 4.08 库存商品 13,989.06 865.51 19,668.60 297.49 19,027.00 59.61 委托加工物资 310.35 - 149.29 - - - 合计 21,057.93 878.86 28,460.98 563.98 24,289.90 85.45 计提比例 4.17% 1.98% 0.35% 由于标的公司产品成本中铜占比较大,因此铜价的波动会影响标的公司原 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铜属于上升趋势过程中,标的公司相对 计提存货跌价比例较低,铜价处于下降趋势过程中时,标的公司相对计提存货 跌价比例较高。2017 年铜价处于上升趋势,2018 年以来,铜价波动不大,略有 下降,标的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情况与铜价波动趋势相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 足。近年铜价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72 数据来源:wind D.标的资产存货盘点制度及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 计师补充披露关于存货盘点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范围、 盘点手段、盘点结果等 标的公司制定了《资产盘点管理制度》,对存货盘点的盘点人、盘点时间、 盘点过程有明确要求,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总协调人,由仓储和生产单 位负责人进行盘点,由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监盘,标的公司存货盘点 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月抽盘,年底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情况进 行总结分析,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参与了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存货 盘点。 原材料中主材主要包括铜材和塑料,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全程监盘,核 对产品铭牌上的重量,并抽取部分进行过磅确认;辅材由于种类多单位价值 低,采用抽盘。 生产车间包括电线和电缆车间。电线和电缆车间的在产品包括未使用的铜 线,通过称重确定吨重;生产线前端无法进行称重的铜线测量高度估计吨重; 另有各工序的半成品,根据生产流转卡,按规格型号记录线长,根据定额材料 消耗量还原成铜和塑料。 库存商品为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线电缆和裸导线,独立财 务顾问和会计师进行分组全程监盘。电线均成卷装袋,按规格型号复核数量, 273 并关注了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和长度;电缆成盘存放,线上有米数标志,同时 有合格证书写了规格型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复核了盘点人员记录的各型 号公里数与实物一致。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盘点结果与账存数量进行了分析,盘点结果与资 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数量一致。 ⑤交易性金融资产 武汉二线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账面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 万元,系 出于资金运用效益最大化的需要,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 296.04 0.78% 257.13 0.66% 263.49 0.66% 固定资产 31,954.16 84.64% 32,908.73 84.55% 29,712.53 74.57% 无形资产 2,611.31 6.92% 2,634.87 6.77% 2,693.32 6.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86.08 7.64% 3,020.84 7.76% 2,798.50 7.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4 0.02% 100.22 0.26% 4,377.93 10.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754.84 100.00% 38,921.79 100.00% 39,845.78 100.00%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组成。其 中,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无形资产主要为 土地使用权。 ①投资性房地产 武汉二线的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311.42 267.73 267.73 累计折旧 15.38 10.60 4.24 减值准备 - - - 274 账面价值 296.04 257.13 263.4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 资性房地产账面价 值分别为 263.49 万元、 257.13 万元、296.04 万元,占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较小,标的公司采 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为标的公司对外出租的房 屋。 ②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办公及电 期间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子设备 账面原值 32,327.55 9,050.73 37.66 1,185.33 42,601.27 2019 年 累计折旧 5,146.14 4,681.92 12.00 807.04 10,647.11 8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27,181.41 4,368.81 25.66 378.29 31,954.16 账面原值 32,205.44 8,788.20 18.90 1,276.26 42,288.81 2018 年 累计折旧 4,356.55 4,155.88 7.48 860.18 9,380.08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27,848.89 4,632.32 11.43 416.09 32,908.73 账面原值 28,209.26 7,706.51 10.79 1,383.28 37,309.85 2017 年 累计折旧 3,254.31 3,433.84 2.67 906.49 7,597.32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24,954.94 4,272.67 8.12 476.79 29,712.53 报 告 期 各期 末 , 标的 公 司固 定 资产 账 面价 值 分 别为 29,712.53 万元 、 32,908.73 万元 和 31,954.16 万元 ,占标 的公 司非 流动资 产总 额比 例分别为 74.57%、84.55%和 84.64%,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公司房屋建筑 物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之“(一)主要资产情 况” ③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75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2,938.44 2,922.23 2,922.23 累计摊销 327.13 287.35 228.91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2,611.31 2,634.87 2,693.3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93.32 万元、2,634.87 万元和 2,611.31 万元,占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6.76%、6.77%和 6.92%,为持有自用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2,798.50 万元、3,020.84 万 元和 2,886.08 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系由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内部销售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递延收益等产生。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4,972.87 60.52% 23,386.37 70.25% 13,023.24 56.80% 非流负债 9,768.77 39.48% 9,904.11 29.75% 9,905.33 43.20% 负债总计 24,741.63 100.00% 33,290.48 100.00% 22,928.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928.58 万元、33,290.48 万元和 24,741.63 万元。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上升 10,361.91 万元,主要系流 动负债增长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武汉二线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7.71 0.32% 276 应付账款 6,614.10 44.17% 2,543.51 10.88% 6,671.96 51.23% 预收账款 2,959.55 19.77% 1,582.00 6.76% 1,103.99 8.48% 应付职工薪酬 1,123.07 7.50% 1,301.18 5.56% 818.13 6.28% 应交税费 2,696.15 18.01% 2,616.81 11.19% 3,378.96 25.95% 其他应付款 1,532.28 10.23% 15,342.88 65.61% 550.20 4.22%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500.00 3.84%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972.87 100.00% 23,386.37 100.00% 13,023.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3,023.24 万元、23,386.37 万 元和 14,972.87 万元。标的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 和其他应付款构成。2018 年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较上期末上升 10,363.13 万 元,主要系其他应付款上升所致。 ①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款 6,536.14 2,438.82 4,843.95 设备款 77.88 104.61 110.66 工程款 0.08 0.08 1,717.35 合 计 6,614.10 2,543.51 6,671.9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671.96 万元、2,543.51 万元 和 6,614.10 万元,主要为应付材料款,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整体规模较小,标的 公司与供应商结算较为及时。2017 年末,标的公司应付工程款主要系标的公司 油沙路厂房建设尾款。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上升 4,070.60 万 元,主要系当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部分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应付账款至 期末尚不能终止确认所致。 ②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03.99 万元、1,582.00 万元 和 2,959.55 万元,主要为标的公司预收的货款。2019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预 收货款较上期末上升 1,377.56 万元,主要系预收 9 月货款较多所致。 277 ③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二线应交税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02.97 46.32 57.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57 7.76 84.26 企业所得税 2,176.61 2,389.80 3,066.83 个人所得税 9.98 13.47 19.20 教育费附加 8.73 4.98 54.17 土地使用税 15.05 9.23 9.23 房产税 162.12 139.39 88.15 印花税 6.88 5.85 0.00 车船使用税 0.24 - - 合 计 2,696.15 2,616.81 3,378.9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3,378.96 万元、2,616.81 万元 和 2,696.15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25.95%、11.19%和 18.01%,标的 公司应缴纳税款主要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 ④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暂扣款 98.54 62.68 10.72 应付预提费用 425.93 654.21 14.81 应付押金 144.57 149.31 139.34 代理商抵押金 193.74 198.29 196.54 单位往来款 352.05 166.28 175.82 股权转让款 - 14,100.00 - 暂收款 310.40 - - 其他 7.05 12.10 12.97 合计 1,532.28 15,342.88 550.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550.20 万元、15,342.88 万 元和 1,532.28 万元。其他应付款项主要为应付预提费用和应付押金等。 278 2018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项较上期末上升 14,792.68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 1 月,长沙共举与湖南资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由于武汉二线股 东人数较多,为便于支付,长沙共举与湖南资管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武汉二 线,再由武汉二线向股东支付,形成其他应付款所致。 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 年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500.00 万元,为标的公司 汉口银行硚口支行借款,该项借款已于 2018 年到期清偿。截至报告期末,标的 公司无银行借款。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期末,武汉二线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9,475.60 97.00% 9,647.49 97.41% 9,905.33 100.00% 递延所得税 293.17 3.00% 256.62 2.59% 0.00 0.00% 负债 非流动负债 9,768.77 100.00% 9,904.11 100.00% 9,905.3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9,905.33 万元、9,904.11 万 元和 9,768.77 万元,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收益构成。公司递延收益 主要为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拨入政策性搬迁补偿款资金,共 计 10,920.00 万元,该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 分摊,计入当期损益。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4.83 3.10 4.03 速动比率(倍) 3.48 1.91 2.17 资产负债率 22.47% 29.87% 24.8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279 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03、3.10 和 4.83,速动比率分别 为 2.17、1.91 和 3.48,流动比例与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短期偿债 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4.84%、29.87%和 22.47%,标 的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较低,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的主要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2.78 28.50 27.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4.44 6.03 8.15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019 年 1-8 月周转率未经年化。 报告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7.85、28.50 和 22.78,报告期 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稳定,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周转率 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15、6.03 和 4.44,2018 年公司 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收入上升,备货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标的资产 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标的公司铜用量较大,采购频率较高,铜为大 宗商品,标的公司地处武汉与国内铜储量最高的江西省交通方便,标的公司采 购原材料后运输及时。 标的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主要产品中电气装备用电线生产周期约为 1 周,电力电缆、特种电缆生产周期约为 15 天。 总体而言,标的公司采购频次高,产品生产周期短,存货周转率较高,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80 企业简称 代码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胜股份 600973.SH 14.17 18.01 15.07 智慧能源 600869.SH 4.57 5.38 6.65 万马股份 002276.SZ 9.21 8.61 9.33 中超控股 002471.SZ 4.35 3.94 3.51 汉缆股份 002498.SZ 3.75 4.26 4.01 太阳电缆 002300.SZ 9.86 10.05 10.67 金杯电工 002533.SZ 4.38 5.77 7.60 杭电股份 603618.SH 3.31 3.44 3.39 金龙羽 002882.SZ 4.86 5.48 6.45 东方电缆 603606.SH 3.78 4.04 3.27 ST 远程 002692.SZ 4.25 5.68 5.40 通达股份 002560.SZ 6.49 8.09 6.56 通光线缆 300265.SZ 5.01 5.83 5.93 尚纬股份 603333.SH 6.78 8.12 6.88 日丰股份 002953.SZ 8.91 10.79 9.82 摩恩电气 002451.SZ 3.56 5.34 3.54 平均值 6.08 7.05 6.67 日期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武汉二线 6.66 6.03 8.15 注:2019 年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 根据上表分析,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无显著差异,存货 周转情况良好。 (四)盈利能力分析 自设立以来,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 销售,主要产品覆盖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缆四大类产 品,能够生产 60 多个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报告期内,武汉 二线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利润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9,531.78 188,789.18 181,938.78 281 减:营业成本 109,874.80 159,160.62 155,367.65 税金及附加 568.38 617.63 822.96 销售费用 2,562.20 3,014.29 2,791.23 管理费用 2,730.03 6,416.73 5,259.10 研发费用 4,349.87 6,777.57 6,026.28 财务费用 -35.67 -68.88 18.49 其中:利息费用 9.83 37.08 112.95 利息收入 57.90 118.65 107.10 加:其他收益 207.66 286.91 257.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4.2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8.53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14.88 -915.78 249.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251.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90.65 12,242.35 12,411.71 加:营业外收入 44.71 11.85 2.12 减:营业外支出 27.68 42.78 41.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407.67 12,211.42 12,371.85 减:所得税费用 2,215.52 3,111.48 3,147.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92.16 9,099.94 9,22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883.73 8,907.96 8,872.29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29,444.86 99.93% 188,764.46 99.99% 181,920.52 99.99% 其他业务收入 86.92 0.07% 24.73 0.01% 18.26 0.01% 合计 129,531.78 100.00% 188,789.18 100.00% 181,938.78 100.00%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各期主 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99%,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和房屋租赁收 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8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气装备用电线 90,201.10 69.68% 135,238.17 71.64% 129,220.69 71.03% 电力电缆 20,545.40 15.87% 30,750.17 16.29% 29,373.20 16.15% 特种电线电缆 18,471.10 14.27% 22,624.51 11.99% 23,202.43 12.75% 裸导线 227.26 0.18% 151.61 0.08% 124.21 0.07% 合计 129,444.86 100.00% 188,764.46 100.00% 181,920.5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 源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销售和特种电线电缆收入,其收入合计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 99%以上。 (2)按地区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湖北省内 125,366.74 96.85% 181,628.11 96.22% 169,059.59 92.93% 湖北省外 4,078.12 3.15% 7,136.35 3.78% 12,860.93 7.07% 合计 129,444.86 100.00% 188,764.46 100.00% 181,920.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90%来源于湖北省内,是标的公 司收入主要来源,标的公司为湖北省本土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在省内具有较高 的知名度,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3、标的公司利润主要来源及影响因素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相关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营业毛利 19,656.98 15.18% 29,628.56 15.69% 26,571.13 14.60% 主营业务毛利 19,648.24 15.17% 29,610.19 15.68% 26,557.11 14.60% 营业利润 9,390.65 7.25% 12,242.35 6.48% 12,411.71 6.82% 营业外收支 17.02 0.01% -30.93 -0.02% -39.86 -0.02% 283 利润总额 9,407.67 7.26% 12,211.42 6.47% 12,371.85 6.80% 净利润 7,192.16 5.55% 9,099.94 4.82% 9,224.62 5.07%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气装备用电线 11,608.06 59.08% 19,909.42 67.24% 17,856.30 67.24% 电力电缆 2,547.96 12.97% 4,487.03 15.15% 4,068.38 15.32% 特种电线电缆 5,412.25 27.55% 5,201.51 17.57% 4,622.39 17.41% 裸导线 79.96 0.41% 12.23 0.04% 10.04 0.04% 合计 19,648.24 100.00% 29,610.19 100.00% 26,557.11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长,标的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电 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线电缆。裸导线产品销售规模较小,毛利占 比较低。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①行业未来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各类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因此,电线电缆行业 的发展状况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行业的发展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A.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稳中有升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 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 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国民经济建设重 要的基础配套行业,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08 年的 6,358.59 亿元增 长到 2011 年的 10,553.11 亿元,2011 年以后,市场规模增长趋于平缓。2008 年 -2016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284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B.电线电缆行业区域优势龙头格局已经形成,但集中度仍然很低。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目前整体产销量已居全 球第一,一批在技术、品牌、规模、市场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已经稳居 国内的区域市场龙头地位,竞争格局已较为稳定。但从行业整体来看,生产厂 商数量众多,行业仍然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很低。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目 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其中形成规模的有 4,000 家左 右,全国前十五家厂商的市场份额仅占 10%左右。 C.整合重组是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电线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线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电线电缆 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对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较高。行 业内的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低端产品市场,低端产能严重过剩,竞争较为激 烈,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力量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供过于求且同 质化严重,导致行业整体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行业急需通过企业整合重组进行 产能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集中度以及技术创新能力。 此外,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等国家以及行业政策不断推动产业进行技术创新、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完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将实现行业整合和产业升 级,提高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夯实在电线电缆领域的优势,符合国家战略政 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85 ②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 目前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但在低端产品领域竞 争激烈,利润率水平较低。因此能否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 通过保持和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并积极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 品,抢占国内高端市场,是标的公司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的关键。公司近年来 准确定位产品研发方向,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为先导,以高新技术项目实施为 依托,加强在绿色环保系列电线电缆、特种性能电缆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投 入。 ③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铜占产品成本的 80%左右。铜价受宏观经济形势、产 业政策、主要生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大幅波 动。如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使标的公司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 动资金紧张;如主要原材料持续下跌,将降低标的公司生产成本,但同时将降 低标的公司库存产品价值,影响公司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 4、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 15.18% 99.93% 15.69% 99.99% 14.60% 99.99% 其他业务 10.06% 0.07% 74.28% 0.01% 76.79% 0.01% 综合 15.18% 100.00% 15.69% 100.00% 14.60% 100.00%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4.60%、15.69%和 15.18%,标的 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稳定,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影响综合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电气装备用电线 12.87% 69.68% 14.72% 71.64% 13.82% 71.03% 电力电缆 12.40% 15.87% 14.59% 16.29% 13.85% 16.15% 286 特种电线电缆 29.30% 14.27% 22.99% 11.99% 19.92% 12.75% 裸导线 35.18% 0.18% 8.07% 0.08% 8.08% 0.07% 主营业务 15.18% 100.00% 15.69% 100.00% 14.60%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60%、15.69%和 15.18%,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电气装备用电线毛利率分别为 13.82%、14.72%和 12.87%,收入占比分别为 71.03%、71.64%和 69.68%,电气装备用电线收入占比 较高,是影响标的公司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电力电缆毛利率分别为 13.85%、14.59%和 12.40%, 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为公司第二大产品,为公司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盈利 来源。 报告期各期 ,标的公 司特种电 线电缆 毛利率分 别为 19.92%、22.99%和 29.30%,标的公司特种电线电缆主要为具备阻燃、防火、防水等特性的线缆, 毛利率水平较高。 6、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武汉二线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简称 代码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胜股份 600973.SH - 6.22% 5.88% 智慧能源 600869.SH - 15.45% 12.86% 万马股份 002276.SZ - 14.81% 13.75% 中超控股 002471.SZ - 13.28% 13.31% 汉缆股份 002498.SZ - 18.34% 15.59% 太阳电缆 002300.SZ - 9.24% 8.72% 金杯电工 002533.SZ - 15.35% 13.70% 杭电股份 603618.SH - 16.62% 16.00% 金龙羽 002882.SZ - 15.91% 16.84% 东方电缆 603606.SH - 16.55% 12.94% ST 远程 002692.SZ - 17.43% 16.34% 通达股份 002560.SZ - 9.61% 9.64% 通光线缆 300265.SZ - 20.65% 19.70% 尚纬股份 603333.SH - 19.25% 16.56% 日丰股份 002953.SZ - 19.17% 17.34% 摩恩电气 002451.SZ - 22.37% 38.67% 287 平均值 - 15.64% 15.49% 武汉二线 15.18% 15.69% 14.6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未披露 2019 年 8 月 31 日财务数据。 根据上表,武汉二线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相比 差异较小,处于行业正常水平。 7、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822.96 万元、617.63 万元和 568.38 万元,2018 年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下降 205.32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的 增值税税率调整,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少所 致。 8、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期间费用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2,562.20 1.98% 3,014.29 1.60% 2,791.23 1.53% 管理费用 2,730.03 2.11% 6,416.73 3.40% 5,259.10 2.89% 研发费用 4,349.87 3.36% 6,777.57 3.59% 6,026.28 3.31% 财务费用 -35.67 -0.03% -68.88 -0.04% 18.49 0.01% 合计 9,606.43 7.42% 16,139.71 8.55% 14,095.11 7.75%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发生 14,095.11 万元、16,139.71 万元和 9,606.43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7.75%、8.55%和 7.42%,期间费用总体保持稳 定。2018 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略有上升的主要系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上升 所致。 各项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销售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66.40 22.11% 735.75 24.41% 568.71 20.38% 288 运输包装费 1,075.00 41.96% 1,485.70 49.29% 1,229.07 44.03% 广告宣传费 184.22 7.19% 294.17 9.76% 209.72 7.51% 折旧及摊销 189.55 7.40% 144.72 4.80% 144.72 5.18% 销售服务费 340.31 13.28% 263.89 8.75% 302.92 10.85% 业务招待费 126.22 4.93% 72.21 2.40% 295.95 10.60% 其他费用 80.51 3.14% 17.85 0.59% 40.14 1.44% 合计 2,562.20 100.00% 3,014.29 100.00% 2,791.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销售费用分别为 2,791.23 万元、3,014.29 万元和 2,562.20 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包装费和职工 薪酬构成,各项费用占比基本稳定。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管理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772.66 64.93% 4,375.74 68.19% 3,867.05 73.53% 折旧及摊销 310.38 11.37% 165.62 2.58% 130.86 2.49% 租金物管费 48.82 1.79% 50.64 0.79% 135.28 2.57% 邮电办公费 47.40 1.74% 327.88 5.11% 386.96 7.36% 业务招待费 85.08 3.12% 275.25 4.29% 193.71 3.68% 车辆费用 78.02 2.86% 73.99 1.15% 58.52 1.11% 警卫消防费 76.52 2.80% 99.72 1.55% 108.00 2.05% 中介机构费用 20.09 0.74% 804.80 12.54% 64.87 1.23% 其他费用 269.33 9.87% 243.11 3.79% 313.86 5.97% 合计 2,730.03 100.00% 6,416.73 100.00% 5,259.10 100.00%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管理费用分别为 5,259.10 万元、6,416.73 万元和 2,730.03 万元,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邮电办公费构成。2018 年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较上期上升 1,157.62 万元,主要系当年中介机构费用、职工 薪酬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研发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89 材料费 3,975.80 91.40% 6,114.61 90.22% 5,413.19 89.83% 人工费 297.98 6.85% 604.21 8.91% 556.39 9.23% 其他费用 76.09 1.75% 58.74 0.87% 56.70 0.94% 合计 4,349.87 100.00% 6,777.57 100.00% 6,026.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研发费用分别为 6,026.28 万元、6,777.57 万元和 4,349.87 万元,研发费用呈上升趋势。研发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和材料费用。为 保持市场竞争力,武汉二线不断地进行新领域新产品的研发,满足客户的不同 需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财务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9.83 37.08 112.95 减:利息收入 57.90 118.65 107.10 手续费 12.39 12.70 12.64 合计 -35.67 -68.88 18.49 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财务费用主要为贷款利息支出和银行存款利息。 9、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257.84 万元、286.91 万元和 111.72 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益相关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171.89 257.84 257.84 与资产相关 厂房政策性搬迁补助款 2018 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 - 10.00 - 与收益相关 业企业奖励金 硚口经信局党建经费 14.77 13.07 - 与收益相关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奖励金 - 5.00 - 与收益相关 思想政治工作经费 - 1.00 - 与收益相关 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 10.00 - - 与收益相关 资金 硚口区经信局两新经济组织 1.00 - - 与收益相关 活动经费 290 2018 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 10.00 - - 与收益相关 业企业区级配套奖励资金 合计 207.66 286.91 257.84 - 10、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武汉二线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437.24 161.23 存货跌价损失 -314.88 -478.54 87.79 合计 -314.88 -915.78 249.01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19 年 1-8 月,武汉二线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81.5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02 - - 合计 -178.53 - -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坏账损失分别为 161.23 万元、-437.24 万元和-178.53 万元。2017 年公司转回部分坏账损失,主要系 2017 年度,标的公司收回已计提 坏账的应收账款,对应转回坏账损失。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 87.79 万元、-478.54 万元和 -314.88 万元,2017 年标的公司转回部分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公司销售已计提 跌价存货,对应存货跌价损失转销。 11、资产处置收益 2017 年,标的公司确认 251.79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标的公司房屋拆 迁取得还建房产生。 12、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9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251.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207.66 286.91 257.8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194.23 - -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7.02 -30.93 -39.86 出 所得税影响额 -110.50 -63.99 -117.44 合计 308.42 191.98 35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883.73 8,907.96 8,872.2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52.33 万元、191.98 万元和 308.42 万元,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益,具体参见本节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 “(四)盈利能力分析”之“9、其他收益”和“11、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利润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308.42 191.98 352.33 净利润 7,192.16 9,099.94 9,224.62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4.29% 2.11% 3.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883.73 8,907.96 8,872.29 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占标的公司净利润比重分别为 3.82%、2.11%和 4.29%,非经常性损益对标的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 (五)现金流量分析 1、结合报告期内武汉二线投产经营情况、销售回款情况、经营性活动支出 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明细列示如下: 29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994.59 208,657.32 197,789.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0.28 836.22 268.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454.87 209,493.54 198,057.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470.11 184,111.61 183,722.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37.84 8,497.77 8,515.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22.41 7,393.72 8,506.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7.54 3,949.03 3,458.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917.90 203,952.14 204,20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36.97 5,541.40 -6,144.86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持续上升趋 势。 2017 年,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一方面 当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上升,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另一方面,为满 足经销商的提货需求,标的公司增加了存货的储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增长所致。 2018 年,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11,686.26 万 元,主要系受标的公司收入上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影响,标的公司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2019 年 1-8 月 , 标的 公 司 经营 活 动 产生 的 现 金流 量 净额 较 上 年增 长 12,995.57 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余额下降,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营业成本较低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波动分 析参见本节之“四”之“(五)”之“2”、“3”。 (2)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 标的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293 净利润(1) 7,192.16 9,099.94 9,22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 18,536.97 5,541.40 -6,144.86 1-2 -11,344.81 3,558.55 15,369.48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额分别为 15,369.48 万元、3,558.55 万元和-11,344.81 万元,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 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净利润 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7,192.16 9,099.94 9,224.62 加:资产减值准备 493.42 915.78 -249.0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1,353.81 1,888.33 1,772.00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44.03 58.44 58.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 -251.79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53 17.90 5.6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83 37.08 112.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94.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4.76 -222.34 -45.2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6.55 256.6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403.05 -4,171.08 -10,522.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86.31 -624.94 -10,231.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545.38 -1,714.35 3,981.82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36.97 5,541.40 -6,144.86 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86 万元,净利润 9,224.62 万元, 二者差异较大,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0,231.42 万元及存货增加 10,522.83 万元所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主要系当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存货增加系标的公司随着收入增长为更好的服务经销商 客户,增加备货所致。 294 2018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5,541.40 万元,净利润 9,099.94 万元, 存在小幅差异,主要系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增加 4,171.08 万元所致。 2019 年 1-8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8,536.97 万元,净利润 7,192.16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超过净利润,主要系当期标的公司加强存货 管理,降低存货保有量,导致存货下降 7,403.05 万元所致。 经营性应收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 6,266.02 5,108.82 8,141.76 应收票据(2) 13,465.59 11,279.67 7,751.39 营业收入(3) 129,531.78 188,789.18 181,938.78 (1+2)/3 15.23% 8.68% 8.74% 注:2019 年 8 月 31 日主要经营性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值未年化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反应出标 的公司较强的收现能力。应收票据余额逐年增长,符合标的公司增加票据结 算、销售收入增长的情况。 2、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 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变化情况的匹配性分析 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变化情况 的匹配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29,531.78 188,789.18 181,938.78 加:销项税 18,248.14 31,771.76 31,035.73 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减 -1,157.20 3,032.94 -2,942.80 少 加:预收款项的增加 1,377.56 478.00 160.98 加:应收票据的减少 -2,244.32 -3,528.28 -5,266.88 减:使用票据背书 4,339.74 11,886.28 7,136.31 减:应收部分客户往来终止 421.63 0.00 0.00 确认的影响(注) 29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40,994.59 208,657.32 197,789.51 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95.41% 94.60% 92.87% 现金/含税收入 注:应收部分客户往来终止确认的影响:标的公司与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产品供应处、武汉 第二电线电缆厂江南供应站、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销部和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经营处(以下简 称上述客户)进行协商,协商上述客户以其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偿还其欠标的 公司货款。标的公司承接了上述客户转让过来的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同时标的公司终止确认应 收上述客户货款,该部分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的变化,不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含税收入,主 要是使用票据结算并背书不计现金流入。2017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占含税收入的比值略低,主要是当年末部分经销商回款在次月 1-2 日,因此应 收账款增加。2018 年后,标的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总体稳中有增,与销售收入趋势一致。 总体来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含税收入保持较好的匹配 性,各期间两者比值稳定在 95%左右,标的公司销售回款情况稳定、良好。 3、报告期各期武汉二线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 业成本、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变化金额、期间费用等科目的匹配性分析 标的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应付账款等科目的 匹配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成本 109,874.80 159,160.62 155,367.65 加:采购相关的进项税 14,398.71 28,581.77 26,839.13 减:存货的减少 7,403.05 -4,171.08 -10,522.83 加:应付账款的减少 -4,070.60 4,128.45 -2,051.47 减:应付设备工程款的减少 26.73 1,723.32 1,811.51 减:预付款项的减少 -864.95 147.79 -151.57 加:预付费用的减少 -39.00 0.00 0.00 减:票据背书支付货款 4,321.97 11,264.55 5,582.45 减: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 881.44 1,636.44 1,550.63 用的折旧 减: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 2,882.44 3,265.11 3,524.62 用的薪酬 296 减:应付账款与其他往来科 18.93 7.71 51.18 目抹账 加:列支在研发费用中的材 3,975.80 6,114.61 5,413.19 料投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09,470.11 184,111.61 183,722.51 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99.63% 115.68% 118.25% 现金/营业成本 标的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值呈下降趋势。 2017 年至 2018 年比值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收入上升,为更好的服务经销 商客户,标的公司增加备货,因此采购付款增加。 自 2019 年,标的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库存减少,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值下降。 总体来说,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研发领料和应付账款及存货的增 减变化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相关科目匹配良好。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进一步实现协同和规模效应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首先,行业内较大规模的企业产 量较高,长期平均成本较低,有利于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其次,规模较大 的企业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提高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 购成本;第三,规模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对规范,并具备相对便利和快捷的 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产品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最后,规模较大 的企业有利于打造品牌效应,提升产品吸引力和客户忠诚度。 武汉二线是湖北省地区的电线电缆领军企业,年度销售规模近 19 亿元,资 产总额达 10 亿元。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年度收 入将达到 66 亿元,资产总额达到 53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上市公司将通过销售渠道、生产采购等各 个方面的资源整合,进一步实现协同和规模效应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行业 297 领先优势。 (2)优化上市公司的销售渠道及客户结构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 导意见》,截至到 2015 年末,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 4,075 家, 根据《2017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17 年我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达 12,822.27 亿元。 我国电线电缆市场容量巨大,行业内生产企业众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并呈 现地域性分散经营的特点,单一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均未形成压倒性的竞争优 势。 受运输成本和包装物回收成本等因素制约,电线电缆产品存在一定的经济 销售半径。上市公司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湖南省,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湖南省 内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56.84%、52.55%和 46.01%。武汉二线同为电线电缆生产企 业,立足湖北省发展多年,其产品“飞鹤”牌电线电缆在湖北省区域市场的市 场份额及行业地位均具备一定领先性。 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的销售渠道及客户结构,可凭借上市公司和武汉 二线在不同市场区域的市场拓展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整合和共享销售渠道, 有助于双方在优势区域市场领域进一步发展,为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更大提升 空间。 (3)技术和资源整合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始终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品 质优良、市场美誉度高;上市公司是中部地区电线电缆龙头企业,在中部地区 电线电缆行业排名第一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 强,电线电缆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技术储备更加雄厚。上市公司将利用其技术 积累、人才储备,协调各项资源,发挥与武汉二线在电线电缆领域产品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和协同效应,实现外延式扩张做大做强 电线电缆业务的发展战略。 (4)丰富上市公司产品品类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分为电 气装备用电线、电力电缆、裸导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四大类,产品系列丰富,品 298 种齐全,能够生产 60 多个系列,几千个品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产品品牌 “飞鹤”在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整 合标的公司的优质资产,上市公司的品牌矩阵、产品品类将得到丰富,核心竞 争力得以提升。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化情况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29,591.81 5.94% 51,238.00 8.37% 21,646.20 73.15% 应收票据 23,663.77 4.75% 37,129.36 6.07% 13,465.59 56.90% 应收账款 105,886.48 21.26% 111,773.02 18.27% 5,886.54 5.56% 应收款项融资 5,877.33 1.18% 5,935.73 0.97% 58.40 0.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278.14 11.30% 66,278.14 10.83% 10,000.00 17.77% 预付款项 3,452.00 0.69% 4,322.67 0.71% 870.67 25.22% 其他应收款 8,748.87 1.76% 8,642.59 1.41% -106.28 -1.21% 存货 118,740.82 23.84% 140,164.64 22.91% 21,423.82 18.04% 其他流动资产 11,415.39 2.29% 11,507.35 1.88% 91.96 0.81% 流动资产合计 363,654.62 73.02% 436,991.51 71.43% 73,336.88 20.17% 长期应收款 80.08 0.02% 80.08 0.01% - 0.00% 长期股权投资 8,623.29 1.73% 8,623.29 1.41% - 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83.03 0.46% 2,681.32 0.44% 398.29 17.45% 固定资产 92,361.18 18.55% 125,380.72 20.49% 33,019.55 35.75% 在建工程 4,033.66 0.81% 4,033.66 0.66% - 0.00% 无形资产 16,874.84 3.39% 23,360.91 3.82% 6,486.07 38.44% 长期待摊费用 1,524.71 0.31% 1,524.71 0.25% -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29.88 0.99% 5,446.67 0.89% 516.78 10.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68.80 0.74% 3,676.04 0.60% 7.24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379.48 26.98% 174,807.41 28.57% 40,427.92 30.08% 资产总计 498,034.10 100.00% 611,798.91 100.00% 113,764.81 22.84%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将较本次交易前增 加 113,764.81 万元,增幅达到 22.84%,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 融资产、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99 (2)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化情况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短期借款 32,440.75 13.58% 32,488.46 12.51% 47.71 0.15% 应付票据 79,794.25 33.41% 79,794.25 30.72% - 0.00% 应付账款 41,676.67 17.45% 48,119.74 18.52% 6,443.07 15.46% 预收款项 38,634.02 16.17% 41,593.58 16.01% 2,959.55 7.66% 应付职工薪酬 3,337.47 1.40% 4,460.54 1.72% 1,123.07 33.65% 应交税费 1,314.90 0.55% 4,011.06 1.54% 2,696.15 205.05% 其他应付款 17,893.41 7.49% 25,232.88 9.71% 7,339.47 41.02% 流动负债合计 215,091.48 90.05% 235,700.51 90.74% 20,609.03 9.58% 长期借款 14,800.00 6.20% 14,800.00 5.70% - 0.00% 递延收益 8,495.06 3.56% 8,495.06 3.27% -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1.03 0.20% 764.20 0.29% 293.17 62.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66.09 9.95% 24,059.26 9.26% 293.17 1.23% 负债合计 238,857.57 100.00% 259,759.76 100.00% 20,902.20 8.75%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将较本次交易前增 加 20,902.20 万元,增幅为 8.75%,主要系应付长沙共举的现金对价使得其他应 付款增加所致。 (3)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资产负债率 47.96% 42.46% -5.50% 38.70% 35.90% -2.81% 流动比率 1.69 1.85 0.16 2.08 2.16 0.08 速动比率 1.14 1.26 0.12 1.44 1.45 0.01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完 300 成后公司的偿债能力水平将得到提升。 (4)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宝胜股份 71.78% 智慧能源 72.89% 万马股份 45.08% 中超控股 70.01% 汉缆股份 29.23% 太阳电缆 62.95% 金杯电工 38.70% 杭电股份 59.64% 金龙羽 30.54% 东方电缆 49.19% ST 远程 61.93% 通达股份 43.30% 通光线缆 54.96% 尚纬股份 36.98% 日丰股份 45.49% 摩恩电气 58.39% 行业平均 51.94%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38.70%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 36.04%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6.04%,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 51.94%,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综上,根据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 于较为合理的水平。本次交易安排考虑了上市公司重组后的财务安全性,重组 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水平,现金流量正常,不存在到期 应付债务无法支付的情形。此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不存在因未决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事项而形成或有负债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301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目前的规划,未来标的公司仍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对于未来的整合,上市公 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在电线电缆业务 领域外延式的扩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电线电缆产能将进一步扩大, 完善上市公司在湖北省地区的产业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 公司共享资源、管理体系和投融资平台,实现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促 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运 营,在保持其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的前提下,给予管理层充分、合理的经营和管 理权。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的独立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 产,在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框架和内部规则下设置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同时,上市 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内控管理经验,对其资产管理提 出优化建议,促进标的公司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得标的 公司在未来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中发挥最大效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的财 务管理将纳入上市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体系中。上市公司将委派专业人士进驻 标的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以加强财务管控,实现在财务上对标的公司的监督管 理,有效控制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标的公司会计报表接 受上市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上市公司有权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 (4)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 302 仍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给予标的公司 既有管理团队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效应和资本平 台,为标的公司引入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的经营团队实力。同 时,在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 行相应调整,并督促标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及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治 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5)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的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 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 和调整。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武汉二线是一家专注从事电线电缆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在生产管理、质量 控制、客户维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营,本次交易前,武汉二线抓住市场发展的 契机,取得了快速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保持独立经营,上市公 司与标的公司将根据双方业务的特点,加强协同优化,促进业务的进一步发 展。同时,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在资本运作、资源配置、研发等方面的优势, 为标的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 营业收入 391,668.57 519,448.14 127,779.58 473,893.93 661,883.36 187,989.44 利润总额 14,117.15 23,264.32 9,147.17 15,434.04 27,202.04 11,768.00 净利润 12,408.03 19,339.29 6,931.25 13,928.34 22,584.86 8,656.52 303 归属于母公司 12,169.79 17,597.76 5,427.97 13,258.23 20,018.85 6,760.63 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4 0.02 0.24 0.28 0.04 (元/股)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的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上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8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由交易前的 0.24 元/股、 0.22 元/股增加到交易后的 0.28 元/股、0.24 元/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得到增强,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厚。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1)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交易中,为购买武汉二线 79.33%股权,上市公司需向各交易对方支付 合计 75,204.84 万元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69,204.84 万元,以现金 方式支付 6000.00 万元。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7.96%,处于合理范围之 内。由于上市公司资信状况较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 系,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等多种渠道筹集所需资金,满足 未来资本性支出的要求。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现有的 经营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将保持稳定。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30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6,461,978.99 273,759,062.14 104,899,62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34,655,898.11 112,796,715.36 77,513,874.82 应收账款 59,603,952.12 44,991,408.63 79,989,932.48 应收款项融资 584,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 8,706,667.04 57,142.66 1,535,046.07 其他应收款 845,950.38 1,501,472.55 2,346,728.05 存货 201,790,644.23 278,969,947.93 242,044,516.34 其他流动资产 919,566.78 13,390,318.88 16,192,355.44 流动资产合计 723,568,657.65 725,466,068.15 524,522,077.42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960,390.53 2,571,342.75 2,634,929.10 固定资产 319,541,644.82 329,087,261.61 297,125,286.11 无形资产 26,113,133.19 26,348,734.16 26,933,179.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860,839.73 30,208,404.16 27,985,039.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400.00 1,002,203.00 43,779,33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7,548,408.27 389,217,945.68 398,457,770.47 资产总计 1,101,117,065.92 1,114,684,013.83 922,979,847.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7,072.80 - - 应付账款 66,141,033.20 25,435,073.64 66,719,590.81 预收款项 29,595,527.35 15,819,960.52 11,039,935.76 应付职工薪酬 11,230,702.81 13,011,787.39 8,181,279.96 应交税费 26,961,532.61 26,168,109.16 33,789,599.80 其他应付款 15,322,792.84 153,428,804.83 5,502,030.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000,000.00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9,728,661.61 233,863,735.54 130,232,437.27 递延收益 94,756,010.22 96,474,940.13 99,053,334.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31,661.13 2,566,159.67 3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687,671.35 99,041,099.80 99,053,334.97 负债合计 247,416,332.96 332,904,835.34 229,285,772.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46,680.60 1,846,680.60 1,848,780.60 盈余公积 78,640,542.79 72,886,259.44 66,601,462.70 未分配利润 673,213,509.57 607,046,238.45 525,243,83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53,700,732.96 781,779,178.49 693,694,075.65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3,700,732.96 781,779,178.49 693,694,07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101,117,065.92 1,114,684,013.83 922,979,847.89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95,317,755.47 1,887,891,830.92 1,819,387,823.51 减:营业总成本 1,200,496,051.97 1,759,179,633.09 1,702,857,186.29 其中:营业成本 1,098,747,982.46 1,591,606,223.70 1,553,676,518.15 税金及附加 5,683,788.10 6,176,348.79 8,229,580.73 销售费用 25,622,024.69 30,142,881.75 27,912,264.72 管理费用 27,300,254.49 64,167,284.41 52,591,044.86 研发费用 43,498,724.82 67,775,654.71 60,262,836.46 财务费用 -356,722.59 -688,760.27 184,941.37 其中:利息费用 98,329.26 370,818.41 1,129,542.54 利息收入 578,995.51 1,186,539.69 1,071,043.40 加:其他收益 2,076,638.91 2,869,053.84 2,578,394.84 投资收益(损失以“-” 1,942,304.35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1,785,331.15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3,148,837.79 -9,157,785.49 2,490,138.57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517,931.38 以'-"号填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93,906,477.82 122,423,466.18 124,117,102.01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47,061.19 118,480.47 21,213.12 减:营业外支出 276,817.65 427,756.06 419,802.76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94,076,721.36 122,114,190.59 123,718,512.3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155,166.89 31,114,759.55 31,472,301.07 306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71,921,554.47 90,999,431.04 92,246,211.30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71,921,554.47 90,999,431.04 92,246,211.30 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9,945,931.02 2,086,573,172.07 1,977,895,073.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02,761.42 8,362,189.26 2,681,03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4,548,692.44 2,094,935,361.33 1,980,576,107.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4,701,068.34 1,841,116,139.93 1,837,225,141.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7,378,430.40 84,977,668.31 85,158,483.0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224,096.43 73,937,237.73 85,060,327.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75,396.21 39,490,347.03 34,580,780.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9,178,991.38 2,039,521,393.00 2,042,024,73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369,701.06 55,413,968.33 -61,448,625.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942,304.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10.00 115,056.00 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3,114.35 115,05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988,642.10 19,276,544.80 16,735,902.92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3,988,642.10 19,276,544.80 16,735,902.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45,527.75 -19,276,544.80 -16,620,846.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7,072.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7,081,736.00 14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7,558,808.80 14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8,329.26 3,277,985.61 4,712,793.7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081,73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8,180,065.26 8,277,985.61 19,712,793.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21,256.46 132,722,014.39 -19,712,793.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297,083.15 168,859,437.92 -97,782,265.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759,062.14 104,899,624.22 202,681,889.97 3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461,978.99 273,759,062.14 104,899,624.22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审阅报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重组办法》的规范和要求,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武汉二线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即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收购武汉二线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 等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报表进行 了审阅,并出具了“CAC 阅字[2019]0022 号”《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及备考财务报表(2018 年度、2019 年 1-8 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认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 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金杯电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8 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2,380,040.25 948,750,761.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2,781,415.69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29,184,148.75 应收票据 371,293,606.30 332,526,840.97 应收账款 1,117,730,188.63 870,632,579.68 应收款项融资 59,357,311.98 不适用 预付款项 43,226,683.43 22,972,299.11 其他应收款 86,425,898.41 89,699,302.38 存货 1,401,646,428.26 1,176,165,245.86 其他流动资产 115,073,498.42 125,115,655.23 流动资产合计 4,369,915,071.37 3,595,046,833.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800,842.48 1,429,583.76 长期股权投资 86,232,851.67 93,427,683.14 308 投资性房地产 26,813,219.05 27,429,253.49 固定资产 1,253,807,235.77 1,272,505,453.85 在建工程 40,336,621.95 13,688,627.91 无形资产 233,609,089.46 238,407,416.30 长期待摊费用 15,247,140.19 15,807,993.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466,650.43 44,899,036.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760,400.06 24,158,505.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8,074,051.06 1,731,753,554.19 资产总计 6,117,989,122.43 5,326,800,388.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4,884,620.51 185,730,000.00 应付票据 797,942,496.60 339,788,393.28 应付账款 481,197,429.76 281,954,846.54 预收款项 415,935,762.67 440,488,497.13 应付职工薪酬 44,605,411.83 61,107,641.44 应交税费 40,110,561.41 45,065,495.23 其他应付款 252,328,800.63 313,740,821.57 流动负债合计 2,357,005,083.41 1,667,875,695.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8,000,000.00 150,000,000.00 递延收益 84,950,578.90 86,452,972.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41,987.19 7,911,974.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0,592,566.09 244,364,946.82 负债合计 2,597,597,649.50 1,912,240,642.01 股东权益: 股本 732,746,277.00 720,687,477.00 资本公积 1,272,054,213.30 1,247,818,767.19 减:库存股 29,544,060.00 其他综合收益 -8,090,011.70 -10,206,764.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3,965,260.32 103,965,260.32 未分配利润 1,042,630,346.02 949,620,909.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113,762,024.94 3,011,885,648.95 少数股东权益 406,629,447.99 402,674,097.04 股东权益合计 3,520,391,472.93 3,414,559,745.9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117,989,122.43 5,326,800,388.00 (二)备考利润表 309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94,481,444.81 6,618,833,633.29 其中:营业收入 5,194,481,444.81 6,618,833,633.29 二、营业总成本 4,971,138,002.28 6,332,316,709.23 其中:营业成本 4,449,509,307.48 5,595,050,246.25 税金及附加 20,495,158.00 32,096,225.67 销售费用 210,062,158.28 284,520,385.32 管理费用 114,448,009.09 179,608,730.16 研发费用 158,956,431.02 237,984,987.58 财务费用 17,666,938.41 3,056,134.25 其中:利息费用 33,989,786.31 11,094,906.92 利息收入 17,776,548.64 9,328,798.48 加:其他收益 11,603,067.77 16,847,876.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2,400,813.75 -7,678,675.05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572,350.00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720,640.93 不适用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630,347.95 -25,718,597.6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980,052.38 134,864.50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2,417,669.41 269,530,042.45 加:营业外收入 1,261,619.81 3,421,877.88 减:营业外支出 1,036,115.81 931,530.0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32,643,173.41 272,020,390.30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250,320.03 46,171,830.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3,392,853.38 225,848,559.9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利润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 193,392,853.38 225,848,559.92 号填列) 2.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175,977,628.75 200,188,542.75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 (净亏损以“-”号 17,415,224.63 25,660,017.17 填列) 310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2019 年 1 月,金杯电工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学愚控制的长沙共举联合湖南资 管与武汉二线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收购武汉二线 79.33%股权,其中 长沙共举收购 50.03%股权,湖南资管收购 29.30%股权。武汉二线主要从事电线 电缆产品生产、销售,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为有效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金杯电工、长沙共举、武汉二线签署《武 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委托上市公司全面负责,且可以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一吴学愚承诺如下: “(1)自取得武汉二线 50.03%股权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先由金杯电工对前 述武汉二线股权进行收购;如前述收购事项因未获金杯电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武汉二线无法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则实 际控制人应当在前述 36 个月期限内采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 如向第三方出售、出租武汉二线资产等,以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2)本人承诺促成将武汉二线的具体生产经营委托给金杯电工管理,自托 管之日起至武汉二线注入上市公司前,本人将充分尊重金杯电工各项托管权利, 且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达成不利于金杯电工利益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交 易和安排。” 除上述潜在同业竞争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重组后,公司持有武汉二线 79.33%股权,长沙共举不再持有武汉二线 股权,潜在同业竞争得以消除。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311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2、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对方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 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 其中,长沙共举持有武汉二线 50.03%股权,为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长吴学愚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公司董事、总经 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1.71%。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新增关联方情况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 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312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定价原则 容 金杯电工 采购商品 752.47 795.33 787.77 市场价 金杯电工衡阳电 采购商品 142.35 - 1.77 市场价 缆有限公司 金杯电工 接受劳务 192.81 - - 市场价 标的公司自金杯电工采购商品主要为橡套电缆产品,标的公司购买相关产品 主要系该类型产品标的公司销售量较小,自行生产成本费用较高,金杯电工该产 品生产规模大,销售价格较低,故向其采购。 标的公司自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为铝合金铜杆,标的公 司对该原材料需求量较低,标的公司直接自供应商处采购价格较高,通过金杯电 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具有价格优势,故向其采购。 标的公司自金杯电工采购劳务主要为委派员工工资。根据协议,上市公司向 武汉二线委派了部分管理干部,该部分员工为金杯电工员工,薪酬由金杯电工发 放,武汉二线向金杯电工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金杯电工、长沙共举、武汉二线签署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委 托管理协议》,长沙共举将标的公司委托上市公司全面负责,包括日常经营管理 决策、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上市公司向武汉二线委派了部分管理干部,该 部分员工为金杯电工员工,薪酬由金杯电工发放,武汉二线向金杯电工支付劳务 服务费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定价原则 容 金杯电工 销售商品 22.05 - - 市场价 金杯电工衡阳电 销售商品 953.80 - - 市场价 缆有限公司 313 武汉二线向金杯电工、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主要为电线,系为满 足客户临时性需求而调配,故向武汉二线采购,采购价格均为市场价格。 2、关联方资金往来 (1)应收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应收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47.99 0.48 (2)应付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应付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金杯电工 74.60 应付账款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96.42 其他应付款 金杯电工 192.81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 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就减少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2、交易对方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相关交易对方,就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 314 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315 第十二节 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 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的异常交易 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 在终止的可能;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依据,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虽然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但由于评估结论 所依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资产评估中 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并未如期发生,或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遭遇意外因素冲击, 可能导致标的资产实际盈利能力及估值出现较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三)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长沙共举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长沙共举承诺: 316 若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2021 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300 万元、8,600 万元以及 8,9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完成股权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0-2022 年,武 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600 万元、8,900 万元 和 9,300 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武汉二线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在 未来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综合判断。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内外部经营 环境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 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9.33%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产业并购,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 的专业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优化和整合了主营产品产能,拓展了核心 市场区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但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原武汉二线管理层的经营 方针和管理方式能否与上市公司相适应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与武汉二线的整合结果未能达到预期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风险。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整合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经营相关风 险将同样对上市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 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最大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 的方方面面,其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商业周期 波动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影响十分明显。随着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标的公司的 市场需求也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标的公司将面临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出 现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317 (二)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大多数电线电缆企业主要生产无品牌、质量差、技术含量低的低端产品, 导致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尽管标的公司在湖北省内拥有品牌、质 量、技术、区域和规模等优势,在中高端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可有效降低 风险,但若不能继续保持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高品质,并随着市场需求及时优化产 品结构、实现原有产品的改造升级,标的公司或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为资源密集型行业,主要原材料铜占产品成本较高,导致其对 上游产业的依赖较强。原材料价格与标的公司产品成本紧密相关,其中铜价格的 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四)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是生产电线电缆的专业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培育了大批专业知识 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团队。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 团队的稳定性成为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如果未来在人才管理方面出现 问题,可能会导致技术人员流失、人才队伍不稳定,从而对标的公司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电线电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电 线电缆的质量将影响整个设备或工程的运行情况,因此,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非 常重要。标的公司在材料采购、生产和工艺、产品检测及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 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市场美 誉度,但由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一旦公司产品在销售和运行中出现质 量问题,将对标的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 险。 (六)依赖单一市场风险 受运输成本和包装物回收成本等因素制约,电线电缆产品存在一定的经济销 售半径。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在湖北地区实现收入占主 318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93%、96.22%和 96.8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 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将配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市场范 围的开拓,但在一定时期内仍存在一定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 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 带来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 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 险。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 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 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19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8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额 498,034.10 611,798.91 负债总额 238,857.57 259,759.76 资产负债率 47.96% 42.46% 本次交易前,公司负债总额为 238,857.5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7.96%。本 次交易完成后,负债总额为 259,759.7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2.46%,公司资产 负债率有所下降,债务水平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三、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重大资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 320 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 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业务结构、管理复杂性将发生一定的变 化。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公司将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完 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 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1、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学愚、 孙文利夫妇,本公司将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 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同时本公司也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 利,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 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2、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的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本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 事会的运作,进一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 序、责任和权力等方面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 了解本公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 321 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本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 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 事,从切实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监事 监督机制,促进监事履行监督职能,保障监事会对本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 关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 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 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主动披露信息意识。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 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所有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 统及配套设施。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商标注册证及其他产 权证明的取得手续完备,资产完整,权属清晰。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产权完整、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的资产将继续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及完整性。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 32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 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离;公司单独设立财 务部门,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人员独立性。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的要求,建立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及其 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能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 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独立性。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经营管理机 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及运作方面相 互独立,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亦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机构独立性。 5、业务独立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 经营管理上独立运作。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 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 的业务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323 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公 司章程》中落实了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 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24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 司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 325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 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 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或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时,公司董事会 应进行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应在定期 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发表书面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 份。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由董事会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批准。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在二级市 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自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 326 司股票停牌之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 (一)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标的公司武汉二线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长沙共举及其合伙人; 4、交易对方湖南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前述 1-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截止日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及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核查期间,上述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买卖股票的情况 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股) 变更摘要 2018-08-28 -22,400.00 卖出 2018-08-29 7,600.00 买入 2018-09-05 13,700.00 买入 2018-09-05 -20,000.00 卖出 2018-09-11 19,000.00 买入 武汉二线财务 2018-09-12 2,300.00 买入 1 李永强 总监 2018-09-25 22,000.00 买入 2018-09-25 -50,000.00 卖出 2018-09-26 300.00 买入 2018-09-27 14,800.00 买入 2018-09-28 -8,500.00 卖出 2018-09-28 8,500.00 买入 327 2018-10-09 3,900.00 买入 2018-10-11 35,600.00 买入 2018-10-12 25,400.00 买入 2018-10-12 -25,400.00 卖出 2018-10-18 1,100.00 买入 2018-10-22 -35,600.00 卖出 2018-10-24 20,000.00 买入 2018-10-24 -20,000.00 卖出 2018-10-30 16,000.00 买入 2018-11-09 1,400.00 买入 2018-11-12 -67,400.00 卖出 2018-11-20 22,000.00 买入 2018-11-23 9,700.00 买入 2018-11-26 -20,000.00 卖出 2018-11-30 27,500.00 买入 2018-12-06 32,500.00 买入 2018-12-07 500.00 买入 2018-12-18 1,200.00 买入 2019-01-09 7,500.00 买入 2019-01-10 -7,500.00 卖出 2019-01-14 11,200.00 买入 2019-01-14 -7,900.00 卖出 2019-03-29 6,100.00 买入 2019-03-29 -6,100.00 卖出 2019-04-18 -100.00 卖出 2019-04-29 18,400.00 买入 2019-04-30 -18,400.00 卖出 2019-05-13 5,900.00 买入 2019-05-14 -5,900.00 卖出 2019-05-23 4,500.00 买入 2019-05-28 -4,500.00 卖出 2018-11-22 16,100.00 买入 2018-11-28 15,000.00 买入 武汉二线董事 2018-11-29 5,000.00 买入 2018-12-27 1,400.00 买入 2 王康 兼副总经理李 2019-01-07 -1,200.00 卖出 晚珠直系亲属 2019-01-10 1,600.00 买入 2019-01-10 -6,900.00 卖出 2019-01-22 3,400.00 买入 328 2019-01-23 -11,000.00 卖出 2019-01-24 14,300.00 买入 2019-01-29 -62,200.00 卖出 2019-01-30 -61,600.00 卖出 2019-03-14 93,600.00 买入 2019-03-14 -500.00 卖出 2019-03-15 -93,700.00 卖出 武汉二线董事 2018-11-16 20,000.00 买入 3 吕力 2019-02-18 -20,000.00 卖出 兼总经理 2019-04-29 5,000.00 买入 2018-09-06 2,100.00 买入 2018-09-07 2,200.00 买入 2018-09-10 -4,300.00 卖出 国融兴华资产 2018-09-11 2,200.00 买入 4 信娜 评估师 2018-09-12 -2,200.00 卖出 2018-09-12 2,200.00 买入 2018-09-13 2,200.00 买入 2018-09-14 -4,400.00 卖出 2、关于买卖股票的说明 以上股票买卖人员均已出具《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声明与承诺》: 本人在金杯电工本次重组停牌日前(2019 年 2 月 25 日)未参与金杯电工本次重 组的谈判或决策,亦未获知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本人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期间交易金杯电工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 立判断,交易时本人并未知晓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消息,买卖金杯电工股票的行 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 综上所述,上述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在本次重组中,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 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329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 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并将在股东大 会上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 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 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发行价格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28 元/股。 2019 年 4 月 23 日,金杯电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3,121,28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金杯电工本次发行股份 330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4.13 元/股。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资产评估 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经湖南省财政厅备案。确保拟收购资 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 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与长沙共举签 订补偿协议,约定长沙共举应当对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数的情况进行补 偿。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关于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 (七)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武汉二线实际完成效益情况与承诺净利润差距较大,则 公司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已经制定了防范风险 的保障措施,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保 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发 生摊薄即期回报情形。公司拟将采取如下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顺利实现标的资产的盈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在 公司治理、绩效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经验,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 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 武汉二线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协同效应,顺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措施 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上 331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生产经 营成本和费用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提升公司经营效 率。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 检察权,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象均承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32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 的事前认可。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合理且具 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 4、本次交易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相关规定。 6、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业务关系外,该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 提供本次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系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 础,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 会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7、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333 8、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长沙共举、湖南资管。其中,长沙共举持有 武汉二线 50.03%股权,为武汉二线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为长沙 共举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8.29%,公司董事、总经理周祖勤先生为长沙 共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1.7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 构成关联交易。 9、《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经详细披露本次交 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相关风险。 10、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情形,但为防范公司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经制定 了防范风险的保障措施,并且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公司决定取消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分析后作出的合理决策,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取消募集配 套资金不构成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13、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故本次调整方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 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所作的调整。 二、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334 “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的法律问题或风险;本 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四)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的评估方法具有适当性、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 理性、预期收益具有可实现性。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 题。 (六)此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推进在产业内的整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等交易协议,本独立财 务顾问认为: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且不存在损害上 335 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就相关资产实际盈 利数不足承诺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336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749 传真:010-66555383 项目经办人:徐飞、李铁楠、徐倩茹、孙宜轩、张冠林、王健 二、法律顾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单位负责人:丁少波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莫彪、邓争艳 三、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 188 号信达广场 52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文森 电话:022-88238268 传真:022-23559045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肖春花 337 四、资产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507 室 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联系电话:010-51667811 传真:010-82253743 经办资产评估师:黄根、信娜 338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39 (以下无正文,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董事签名: 吴学愚 范志宏 周祖勤 陈海兵 谢良琼 蒋 华 杨黎明 樊行健 唐正国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0 (以下无正文,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监事签名: 刘利文 朱 理 周 欢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1 (以下无正文,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钟 华 阳文锋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2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在《金杯电工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 确认《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 飞 李铁楠 财务顾问协办人: 徐倩茹 孙宜轩 张冠林 王 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3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 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 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 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丁少波 经办律师: 莫 彪 邓争艳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44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在《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CAC 证审字[2019]0447 号审计报 告和 CAC 阅字[2019]0022 号备考审阅报告,且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注册会 计师审阅,确认《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文森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 志 肖春花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4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且所 引用评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金杯电工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赵向阳 经办资产评估师: 黄 根 信 娜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4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以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议》; 6、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 8、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 9、东兴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 电话:0731-82786126 联系人:邓绍坤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电话:010-66555749 联系人:徐飞、李铁楠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