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20-02-25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13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杯电工”)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884 号),核准本公司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二线”)79.33%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金杯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简
称具有相同含义):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
关于信息 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
真实、准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若违反上
确、完整 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
的承诺函 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企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上市公司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控股股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东、实际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
控制人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
业/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
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
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
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
上市公司
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董事、监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事、高级
明确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管理人员
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
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
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
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本企业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企业为本次重组
交易标的 所提供之文件资料的所有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武汉二线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
以赔偿。
本企业及时向金杯电工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重组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杯电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交易对方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长沙共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举、湖南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
资管 将暂停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本企业为本次
重组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
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
件;本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和承担。
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金杯电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关于认购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交易对方
股份锁定 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金杯电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长沙共举
期的承诺 6 个月。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
见、规定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与此同时,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
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
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用于认购金杯电工对价股份的武汉二线股权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于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
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本企业于
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金杯电工股份。锁定期满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安排
交易对方
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本企
湖南资管
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与此同时,如本
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金杯
电工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承诺期内,由于
金杯电工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金杯
电工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期
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
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
本企业/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如
上市公司
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控股股东
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及其一致
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
行动人、
业/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
关于不减 实际控制
公司股份,本次交易结束后,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持上市公 人
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上
司股份的
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本企业/
承诺
本人同意届时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
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不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
董事、监
重组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
事、高级
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
管理人员
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企业对武汉二线的现金出资均为真实出资行为,且出资资金均
为本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利用武汉二线资金进行出资的
情形。本企业已实际足额履行了对武汉二线的出资义务,不存在
出资不实或者其他影响武汉二线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企业因受让
而持有武汉二线股权,本企业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归本企业所
交易对方
关于出资 有,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本企业拥有武汉二线股权完整的所
长沙共
和持股的 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武汉二线股权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协
举、湖南
承诺 议、其他安排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能独立行使
资管
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本企业持有的武汉二线股权,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等限制性情形;本企业知悉因本企业出售武汉二线
股权,本企业需要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
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
缴纳相应所得税税款,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税务
主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税款。
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除在本次重组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本企业最近
上市公司 三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外,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不
诚信行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
上市公司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因
控股股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东、闽能
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董事、
关于合法 投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合规性的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
承诺
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
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
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 或不诚信行为;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实际控制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亦不
人及董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事、监事、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高级管理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人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
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金杯电工造成的直接、
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
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在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
上市公司 一、人员独立
控股股东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
关于保证
及实际控 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
上市公司
制人、闽 企业;
独立性的
能投资、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承诺
交易对方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也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
长沙共举 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三)保证本企业/本人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本人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
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二)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产权关系明晰,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三)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重组前没
有、重组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
(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六)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
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企业
/本人持有金杯电工股份期间,如果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活动可能在将
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利
益冲突,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1)无条件放弃或
上市公司
促使本企业/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
无条件放弃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将拥有
及实际控
的、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制人、闽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
能投资
关于避免 注入上市公司;(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
同业竞争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
的承诺 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公司经营以避免同
业竞争;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金杯电工及其下属企业损失
的,本企业/本人将全额承担金杯电工及其下属企业因此而遭受
的全部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果本企业及本企
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活动可能在
交易对方
将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
长沙共举
利益冲突,本企业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1)无条件放弃或促
使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条件放
弃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将拥有的、可能
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
公司;(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市
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本
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交易对方的身
份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本
企业违反本承诺,本企业保证将赔偿金杯电工因此遭受或产生的
任何损失。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
和减少与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金杯电
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将由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企业/本人
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
拆借、占用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金杯电工及其
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于本
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金杯电工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
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控股股东
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
及实际控
企业与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
制人、闽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杯电
能投资
工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企业/本人在金杯电工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
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
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企业/本
关于规范 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金杯电工及
和减少关 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
联交易的 金杯电工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金杯电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
承诺 失由本企业/本人全额予以承担。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公司和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金杯电工章程相抵触的前提下,若本企业及本
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
杯电工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交易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
进行,不通过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
交易对方
殊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金杯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长沙共举
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金杯电
工资金及要求金杯电工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金杯电工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金
杯电工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将不会要求金杯电工给予本企业
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
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
给金杯电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尽全力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
交易对方
他公司和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
湖南资管
法规、规范性文件、金杯电工章程相抵触的前提下,若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金杯电工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交易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
则进行,不通过与金杯电工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
特殊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金杯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
交易;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金杯电工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金杯电工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将不
会要求金杯电工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其在任
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
件;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金杯电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
业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企业保证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
关于业绩 交易对方 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本企业基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所应
补偿承诺 长沙共举 承担的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
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并配合金杯电工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无违反承诺
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