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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杯电工: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8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33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59,548,6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4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0,800,6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8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748,00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9.359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18,9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96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
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264,4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428%;
反对 1,2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34,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9129%;反对 1,28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87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金杯电磁线收购及增资取得无锡统力电工有
限公司 67%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267,5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37%;
反对1,2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63%;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二线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264,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28%;
反对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吴学愚、周祖勤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97,49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8133%;
反对1,17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86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48,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77.1282%;反对1,1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71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彪、达代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