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8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1-00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29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59,871,7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019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8,279,4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80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2,3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216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40,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55%。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
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279,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575%;
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4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279,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575%;
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4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47,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2.7346%;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6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8,447,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17%;
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68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47,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2.7346%;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6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范志宏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8,279,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575%;
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4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47,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2.7346%;反对 1,5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6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黎雪琪、徐小平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