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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龙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3 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
效表决票为 3 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
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涌金司
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
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