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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3 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
效表决票为 3 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 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6.65 亿元,同比增加
1.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432.10 万元,同比增长 87.40%;实现每
股收益 0.248 元,同比增长 5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规
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
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
计费用为 58 万元(含税),聘期 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总额不
超过 21.85 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涌金司
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
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监事摆向荣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原有的《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高层
薪酬管理制度》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多项内容。
12.《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
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全
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