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归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
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1)《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
室举行,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峡飞龙特种铸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4、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
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公司监事会
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
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认真,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
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没有
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相关关联交易遵
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的价格公允。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