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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13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联金汇”)已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和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8-132)。
    根据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使用用途,拟将已回购的 13,614,856 股中的 4,014,856
股变更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占已回购股数的 29.49%,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 125,135,0095 股变更为 1,247,335,239 股,公司
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1,251,350,095 元人民币
减至 1,247,335,239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
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每日 8:30-11:30, 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 1626 号
    联系人:王玉林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wangyulin@haili.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