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征信有
限公司(下称“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发生的日
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联动优势与中诚信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联动优势作为
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期间,预计增加联动优势与中诚信之间因数据分析服务发生的关联
交易额度 600 万元,合计不超过 1,40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
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国亮、朱宏伟、张鹏、万明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