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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联金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部分回购
股份的用途。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概况及进展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以下称“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回购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
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公司
完成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3,614,85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09%。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完成了 4,014,856 股股份的注销,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完成了 9,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截至目前,公司第
一次回购股份剩余库存股 100,000 股。详细信息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称“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
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之标的股份,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按
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完成本次
实施回购股份,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37,919,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截至
目前,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剩余库存股 37,919,094 股。详细信息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内容
    1、公司拟对第一次回购剩余库存股 100,000 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
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2、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剩余库存股 37,919,094 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之标的股
份,公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回购注销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 50%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5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三、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调整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风险;可能存在后续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
或授出的风险;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方案未获内部审批程序或有
关部门审批通过、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
风险。如果调整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剩余库存股将继续用于原
用途。
    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
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