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
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
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
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银联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银联商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
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联”)与联动优势(含
其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发生的日常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联动优势和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中国银联三
级子公司银联智惠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银联智惠”)实际日常业务
开展情况,预计在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和联动商务
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银联智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联动商务需要接
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联动商务拟与银联商务、中
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200万元;2)联动优势
拟利用自身资源及平台为银联智惠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产生的关联收入金额合
计不超过100万元。
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世漫道”)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中嘉博创”)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嘉博创任董事职
务,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联金汇(北京)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
联金科”)系联动优势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
据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与创世漫道日常业务开展情况,创世漫道为联动优势短信
业务的通道提供方,同时联动优势为其提供移动信息服务。预计在2019年4月25
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创世漫道向联动优势提供通道服务不超过700万元,
并因此形成的移动信息服务-联信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海联金科向创世漫道采
购新三网网关短信服务不超过100万元。
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
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
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联动优势与中诚信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联动优势作
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预计在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拟与中诚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
次交易的详细介绍,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分别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国亮、朱宏伟、张鹏、万明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