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1,114,092,519.29 1,013,375,770.17 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632,693.75 53,972,655.00 -2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6,503,927.18 48,059,942.40 -24.0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8,855,078.97 103,038,026.17 -23.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6 -1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6 -1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 2.24% 减少 0.3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4,693,206,416.34 5,040,377,481.31 -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99,648,687.66 2,255,123,383.41 1.97% 1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695,777.8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91,527.44 所得税影响额 2,195,990.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2,879.84 合计 6,128,766.57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35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宋睿 境内自然人 44.5% 147,313,180 147,313,180 质押 126,500,000 牟嘉云 境内自然人 19.72% 65,284,800 65,284,800 质押 42,340,000 华侨投资(亚洲) 境外法人 3.59% 11,880,000 有限公司 覃琥玲 境内自然人 1.83% 6,062,160 4,546,620 中国工商银行- 博时精选股票证 其他 1.48% 4,888,022 券投资基金 刘晓霞 境内自然人 0.82% 2,727,920 2,045,940 尹辉 境内自然人 0.77% 2,564,760 1,923,570 王生兵 境内自然人 0.7% 2,314,760 1,736,070 张光喜 境内自然人 0.62% 2,064,760 1,548,570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优势增长股 其他 0.6% 2,002,234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数量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11,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0,000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 4,888,022 人民币普通股 4,888,022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 2,002,234 人民币普通股 2,002,23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1,873,306 人民币普通股 1,873,306 能 靳君 1,580,185 人民币普通股 1,580,185 覃琥玲 1,515,540 人民币普通股 1,515,540 刘晓霞 681,980 人民币普通股 681,980 尹辉 641,190 人民币普通股 641,190 王生兵 578,690 人民币普通股 578,690 陈继梅 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 上述股东中,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宋睿与牟嘉云为一致行动人。对于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41,492.74 61,600.52 -32.64% 应收票据 6,549.01 11,428.75 -42.70% 应收账款 10,552.64 6,097.50 73.07% 应收利息 160.81 266.96 -39.76% 其他应收款 2,488.96 1,910.03 30.31% 应付票据 31,125.63 46,200.82 -32.63% 预收账款 22,980.02 47,003.72 -51.11% 应付利息 379.35 4,789.35 -92.08% 专项应付款 1,694.27 0.00 ——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32.6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进行承兑支付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 42.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应收票据的背书使用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73.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抢占终端市场,进行可控赊销活动所致; (4)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 39.7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上年计提的应收定期存单利息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30.31%,主要系春季为复合肥传统销售旺季,销售人员差旅费、宣传费等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32.6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进行承兑支付所致; (7)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 51.11%,主要系上年收到的预收款项在本报告期实现销售所致; (8)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 92.0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前期计提的应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9)专项应付款较年初增加 1,694.27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本部收到政府拨付的拆迁补偿款 1,694.27 万元。 2、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幅度 销售费用 2,990.84 1,935.86 54.50% 投资收益 -177.45 -15.66 1,033.16%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4.50%,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和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033.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子公司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 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73.06 -25,633.43 5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44.41 54,797.37 -114.8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986.07 117,693.56 -73.67% 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2.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从而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14.86%,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79,200 万元,而报告期内未发生该等事项;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3.67%,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4月,公司出资3000万元在湖北省宜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新都化 工”),并由其投资30万吨/年氨化缓控释复合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进入试车运行阶段。 2013年宜城新都化工预计将收到产业发展支持基金700余万元,项目投产后的5年内预计每年将享有税收优惠奖励款60-90万 元。对于宜城新都化工获得的产业发展支持基金和税收优惠奖励,将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详情请参阅2012年4月26日、2012年5月9日、2012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3 年 1 月,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新都化工: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拉萨 拉萨桂湖新都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1 新都化工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月 23 日取得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 2013 年 01 月 24 日 2013-005);《新都化工: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540091200005370(1-1)的《企 司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006),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3 月,公司出资 1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 《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 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4 月 2 2013 年 03 月 30 日 (宁陵)化肥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日取得了宁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2013-019),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1142300001053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无 无 无 无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无 无 无 无 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 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 3 位 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首次公开发行或 及其一致行动人;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 再融资时所作承 发行前持有股份 2010 年 03 月 23 日 至今 严格履行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诺 的其余股东;公司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 董事、监事、高管 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担任本公司 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 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 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 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 2010 年 03 月 23 日 至今 严格履行 股东所作承诺 及其一致行动人 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 务活动。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 否 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不适用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30% 至 0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 6,968.06 至 9,954.37 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954.37 主要系报告期内纯碱、氯化铵行业持续低迷,联碱产品价格较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导致公司联碱产品单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 下降幅度较大。 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