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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海
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铝业)现有生产工序中的直拉生产流程产能有
限,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
上能提供可补充的合作,为满足产品交货期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
增加了部分委托加工业务。2020 年度公司与海太的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 480 万
元,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实际发生 94.44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海特铝业与海太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80 万元,其中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 0.00 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与海太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实际
    类别      2020 年预计                                            2021 年预计
                                公司    海特铝业        合计
  销售商品         30.00                  4.87          4.87            30.00
  提供加工         10.00                                  -             10.00
 采购原材料        60.00                                  -             60.00
  委托加工         380.00      89.57                    89.57           380.00
    合计           480.00      89.57      4.87          94.44           48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周新东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于三男。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6 日。
       工商登记注册号:91320211763563573L。
       经营范围:散热管、铜管、铝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于三男、之姐夫朱克嘉各出资 25 万元,各持有 50%的股权。
       2、关联方关联关系
       海太股东于三男、朱克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丽芬的胞弟、姐夫,同时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福海(于丽芬配偶)的妻弟、连襟。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营业收入(元)   净利润(元)
         8,096,823.10      7,879,800.05      7,312,039.70   -1,536,681.15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海特铝业向海太销售商品及提供加工、采购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系参照
第三方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每次发生交易时以订单的方式进行。
       2、采购技术标准:按双方签订的《采购技术要求》或加工产品图纸执行。
       3、海太应按公司及海特铝业的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以确保质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可选供应商之一,海太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上有可补充
的合作关系,海太加工的交货期短,服务较好。
       2、与海太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海特铝业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有利于确保
公司及海特铝业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得到补充。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而定,对公司及海特铝业 2020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对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
响。
       4、公司及特铝业与海太的关联交易相互依赖性很小,不会形成被其控制状
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已与海太签署合作协议,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
    七、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和 2021 年拟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
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不会对上
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2021 年,根据生产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
司预计与关联方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480 万元。上述交易
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同意该等日常交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