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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3-01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开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865,294,127.67               616,278,431.31                      4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478,578.31                28,951,863.87                      1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4,574,646.43                20,537,028.14                      19.6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95,708.42              -45,712,921.46                      10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12                       0.2161                      -43.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12                       0.2161                      -43.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                       1.45%                     0.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5,421,897,212.72            5,225,512,338.87                       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21,916,172.11            2,089,437,593.80                       1.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432,654.7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80,287.95

所得税影响额                                                            1,409,010.82

合计                                                                    7,903,931.8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87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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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商晓波           境内自然人               52.91%      141,800,000       141,800,000

邓烨芳           境内自然人               14.93%       40,000,000        40,000,000

万胜平           境内自然人                1.64%        4,400,000         3,300,000

大成价值增长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        4,368,529
券投资基金

邓滨锋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商晓飞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商晓红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景福证券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3,515,169
金

幸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2,785,332
红

全国社保基金四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2,528,734
一一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368,529 人民币普通股          4,368,529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3,515,169 人民币普通股          3,515,169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785,332 人民币普通股          2,785,332

全国社保基金四 一一组合                                                   2,528,734 人民币普通股          2,528,734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
                                                                          2,348,875 人民币普通股          2,348,87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景阳领先股
                                                                          2,007,946 人民币普通股          2,007,946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0,000

万胜平                                                                    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招商银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
                                                                          1,088,009 人民币普通股          1,088,009
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7,867 人民币普通股             517,867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和邓烨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万胜平、商晓红为公司董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邓滨锋(本公司控股股东邓烨芳的弟弟)、商晓飞(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姐姐)为公司
说明                              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 4 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 4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不属于《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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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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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增加249015696.36元,增长40.41%,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较同期有大幅增加;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09,下降43.91%,主要原因是2012年4月份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利润分配方案;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95708.42元,增长108.30%,主要原因系期内公司加大了收款力度。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26283778.14元,下降80.81%,主要原因系期内公司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3567494.17元,增长50.70%,主要原因为公司期内承接的项目、工程增多,所导致投标保证金
和履约保证金的增加所致;
3、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6940738.36元,增长45.97%,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建设所购置建设建筑材料入库后尚未
领用导致;
4、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77256508.84元,增长 18.63%, 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规模增加,信誉度增高;
5、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9272900.94元,增长55.80%,主要原因系为取得较好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直接向大型钢厂和一
级钢材代理商采购需要提前预付款项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26630367.87元,增长48.75%,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承接的订单增多;二是公司期内工程业务增多,
客户支付的预付款结算周期较长;
7、应交税费较2012年期末减少7348969.44元,下降29.65%,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大进而影响应交增值税,导致
应交税费减少;
8、应付利息较2012年期末减少1874647.4元,下降84.77%,主要原因为是期内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未到利息计算期所致;
三、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776.39元,增长82.62%,主要原因是由于期内公司工程收入增加;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955269.54元,增长25.61%,主要是因为一、社会劳动力成本增加导致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二、
公司生产基地规模增大;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21866.5元,增长57.1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融资数额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176110.10元,增长145.64%,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5、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5367696.10元,增长22.34%,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156516423.53元,下降96.39%,主要系上年同期因票据支付产生的受冻保证
金转为经营性资金较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57137099.3元,下降87.54%,系因为期内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逐步进入尾声;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分别减少190621996.00元,下降322.92%,系因为期内公司归还的借款大于取得的借
款;
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同期减少199829623.13元,下降39.32%,主要原因系期内归还的借款及利息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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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三十
                                                    六个月后,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上市公司主要                    2011 年 01 月 04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过所持公司股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东                            日
                                                    份的 25%;在离
                                                    职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
                                                    公司的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


                                                                                                                  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股票上
           市十二个月后,
           在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
           的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为避免与同业
           竞争和保护其
           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商晓波、邓
           烨芳夫妇承诺
           如下:1、目前
                            2009 年 11 月 20
上市公司   未以任何形式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股份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未拥有与
           股份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
           控股公司、联营
           公司、合营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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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他企业,将
                                                来也不会从事
                                                与股份公司相
                                                同或相似的业
                                                务。2、不会直
                                                接投资、收购与
                                                股份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
                                                企业和资产,不
                                                会以任何方式
                                                为竞争企业提
                                                供帮助。3、如
                                                果将来因任何
                                                原因引起本人
                                                与股份公司发
                                                生同业竞争,本
                                                人将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放弃
                                                此类同业竞争。

                                                公司实施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
                                                划,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就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资金安排
                                                承诺如下:公司
                                                不为激励对象     2012 年 01 月 06 2016 年 1 月 5
                                     上市公司                                                      严格履行
                                                依本股票期权     日              日
                                                激励计划获取
                                                有关股票期权
                                                提供贷款及贷
                                                款提供担保和
                                                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否
作出承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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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各项承诺都在严格履行中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     至                             30%
动幅度(%)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297.97   至                        12,087.36
动区间(万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297.97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因公司钢结构业务订单持续增加,钢结构市场回暖。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偿还
 股东或关                         期初数(万                            期末数(万 预计偿还方 预计偿还金 预计偿还时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占用金额 总金额(万
 联人名称                            元)                                  元)         式       额(万元) 间(月份)
                                                 (万元)      元)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开金伟
                                                                            2013 年 4 月 2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