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3-02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文 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开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6,434,326,710.53 5,225,512,338.87 2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07,749,444.26 2,089,437,593.80 5.6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27,577,144.62 19.12% 3,290,159,529.74 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08,258.57 -1.24% 129,031,850.46 0.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499,549.38 -5.82% 112,642,924.63 6.0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73,028,050.38 1,705.3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3 0.23% 0.4815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03 0.23% 0.4815 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 -0.13% 6.01% -0.3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951,931.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78,406.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41,412.24 合计 16,388,925.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94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商晓波 境内自然人 52.91% 141,800,000 141,800,000 邓烨芳 境内自然人 14.93% 40,000,000 40,000,000 万胜平 境内自然人 1.64% 4,400,000 3,300,000 大成价值增长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 4,368,529 券投资基金 邓滨锋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商晓飞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商晓红 境内自然人 1.34% 3,600,000 3,600,000 幸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 3,562,686 红 商伯勋 境内自然人 0.37% 1,000,000 1,000,000 柴林 境内自然人 0.37% 1,000,000 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368,529 人民币普通股 4,368,529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3,562,686 人民币普通股 3,562,686 万胜平 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706,828 人民币普通股 706,828 能 王建荣 6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5,000 李玲 5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 张浩辉 434,664 人民币普通股 434,664 李云凤 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 王建铭 348,300 人民币普通股 348,300 仓华 328,324 人民币普通股 328,3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和邓烨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万胜平、商晓红(本公司控股 说明 股东商晓波的姐姐)为公司董事;柴林为公司副总经理;股东邓滨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邓烨芳的弟弟、股东商晓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姐姐、股东商伯勋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商晓波的父亲;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91,353,783.24 元,增长26.6%,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有大幅增长及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值为负173,028,050.38 元,主要原因为期内由于生产需要存货增多及工程业务增多导致结算 周期较长。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 22,298,163.16 元,下降68.56%,主要原因系期内公司为了降低财务成本,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91,314,183.94 元,增长106.27%,主要原因为公司期内承接的项目、工程增多,所导致投标保证 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90,947,721.29 元,增长54.67%, 主要原因为期内公司工程项目及大项目增多,结算周期较长;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 63,628,350.58 元,增长90.41%,主要原因系为取得较好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直接向大型钢厂 和一级钢材代理商采购需要提供预付款项所致; 5、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330,276,073.10 元,增长127.14%,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承接的订单增多,预收款较多;二是公司 期内工程业务增多,客户支付的预付款结算周期较长; 6、应付帐款较年初增加299,556,650.12 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规模增加,信誉度增高,供应商铺垫的周转 资金增加有关; 7、存货较年初增加581950482.71元,增长33.51%,主要系期内湖北募投项目投产及业务量增大,所需的周转物资增加有关; 8、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6,740,809.79元,增加164.8%,主要原因为由于业务增加,供应商及工程公司所交的保证金 增加。 三、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690,490.07 元,增长44.49%,主要是因为期内订单情况良好;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414,153.27元,增长34.72%,主要是因为:一、营业收入的增加相应增加人员工资及招待费 用;二、公司生产基地规模增大,新投产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相对管理费用较高;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707,441.56 元,增长36.9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融资数额增加所致; 4、净利润增长0.55%,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原因:一、社会劳动力成本增加导致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二、生产规 模扩大而新投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导致的管理费用增加;三、期内订单情况良好,导致的销售费用增加。 四、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843,235,533.38 元,增长30.64%,主要是因为业务量的上升;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40,145,772.04 元,下降41.42%,上期主要系受冻的保证金转为经营资金较 大,而今年较小;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值为负173,028,050.38元,主要原因为期内由于生产需要存货增多及工程业务增多导致结算周 期较长有关; 4、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值为107,570,400.3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2.79%,主要因为期内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较 小;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932,817.2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2.57%,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取得的银行借 款增多。 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三十 六个月后,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上市公司主要 2011 年 01 月 04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过所持公司股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东 日 份的 25%;在离 职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 公司的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 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股票上 市十二个月后, 在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 的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为避免与同业 竞争和保护其 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商晓波、邓 烨芳夫妇承诺 如下:1、目前 2009 年 11 月 20 上市公司 未以任何形式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股份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未拥有与 股份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 控股公司、联营 公司、合营公司 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他企业,将 来也不会从事 与股份公司相 同或相似的业 务。2、不会直 接投资、收购与 股份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 企业和资产,不 会以任何方式 为竞争企业提 供帮助。3、如 果将来因任何 原因引起本人 与股份公司发 生同业竞争,本 人将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放弃 此类同业竞争。 公司实施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 划,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就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资金安排 承诺如下:公司 不为激励对象 2012 年 01 月 06 2016 年 1 月 5 上市公司 严格履行 依本股票期权 日 日 激励计划获取 有关股票期权 提供贷款及贷 款提供担保和 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 至 30% 度(%)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6,137.03 至 20,978.14 间(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137.0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订单较好,公司新增产能逐步释放。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开金伟 2013 年 10 月 2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