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12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核
力工程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柴油机厂棚
户区安置房(B地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1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预中标EPC总承包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和2018
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近日,公司收到了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柴油机厂棚户区安置房(B
地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合同暂估价456,574,717.76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章桂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陆佰叁拾肆万圆整
住所: 安徽省蚌埠市
成立日期:2009 年 02 月 05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辖区内棚户区、旧住宅区、
改造企业的土地及地块的收储、整理等。
公司简介:
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是由禹会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
有独资公司。
2018年至今公司与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介绍
(一)联合体成员名称: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张天赐
注册资本:壹仟陆佰万元整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
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公司简介: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隶属于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主要从事工程
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地质灾害预报、地质灾害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工程测
量、岩土试验。
2018 年至今公司与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
(二)联合体成员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望松
注册资本:陆仟零贰拾万圆整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
成立日期:1994 年 1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建筑设计,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等。
公司简介: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并完成的大量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曾多
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近三年获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 11 项,部级奖项 15 项,省级
奖项 77 项;近三年主编了 1 项行业标准、15 项地方标准,参编了 3 项国家标准、4 项地
方标准。
2018 年至今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柴油机厂棚户区安置房(B 地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项
目
项目地点:蚌埠
项目金额:合同暂估价为456,574,717.76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陆佰伍拾柒万肆
仟柒佰壹拾柒元柒角陆分。
项目概况:地上建筑面积约 14.8 万平方米,地下室约 3.8 万平方米的装配式钢结构建
筑;主要建设 15 班幼儿园、3000 平方米农贸市场及安置房 1649 户。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合同暂估价为456,574,717.76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陆佰伍拾柒万
肆仟柒佰壹拾柒元柒角陆分。
2、结算方式: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材料(钢材、
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可根据市场价调整。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每月工程进度付至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90%;审计
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
(3)保证金: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4、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 2018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总工期为 880
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
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456,574,717.76元,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
收入为4,510,763,914.91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10.12%。
2、本项目为勘察、设计、制作和施工的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公司装配
式建筑技术的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EPC总包业务的推广产生比较积极
的影响。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
依赖。
七、风险提示
1、结算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工程决算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2、工程进度可能因业主计划的调整会有所变动。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