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0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邓烨芳女士的通知,获悉邓烨芳女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及延期
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期 质权人 占其所持
(股) 用途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华泰证券
邓烨芳 是 4,500,000 2019年1月08日 2020年1月08日 股份有限 8.11% 补充质押
公司
合计 - 4,500,000 - - - 8.11% -
二、股东部分股份延期购回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名 质押开始日 原质押到期 续期后质押 押占其
股东及 质押股数 质权人 用途
称 期 日期 到期日期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华泰证券
2018年1月8 2019年1月 2020年1月8 个人资金
邓烨芳 是 19,500,000 股份有限 35.14%
日 08日 日 需求
公司
2018年1月 2019年1月 2020年1月8 华泰证券 个人资金
邓烨芳 是 6,330,000 11.41%
10日 08日 日 股份有限 需求
公司
2018年10月 2019年1月 2020年1月8 华泰证券 个人资金
邓烨芳 是 5,670,000 10.22%
12日 08日 日 股份有限 需求
合计 - 31,500,000 - - - 56.76% -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2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6%。
其中高管锁定股股份 147,154,479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49,051,493 股。其中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 123,430,000 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62.91%,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7%;
邓烨芳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0%,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邓烨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 64.86%,占公司总股本的 6.87%。
截至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作为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1,7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6%。商晓波先生、邓烨芳
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为 159,43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 63.34%,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4%。
四、 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
次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承诺质押
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