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路钢构”、“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1,145,9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7,999,989.02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97,999,989.02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10,082,597.7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917,391.2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70,111.16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9.83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3,998.59 万元(包括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 18,582.67 万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净额 5,415.92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121.3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4,109.7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1.1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111.39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58.26 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 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安徽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20000192353310300000528 139,873,727.53 黄山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4050146380809000158 95,718,610.90 濉溪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20100166661000 15,424,887.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 17635101040013012 0.00 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1302010238000000145 96,655.34 省分行营业部 合 计 251,113,880.7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7 年 11 月 27 日-2018 年 5 月 26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250.47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将 19,250.47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根据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813.26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将 27,813.26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8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 5 月 26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 24,666.38 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 5-17 号)认为:鸿路钢构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鸿路钢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鸿路钢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通过获取鸿路钢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 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鸿路钢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鸿路钢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路钢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791.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8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443.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绿色建筑产业现 否 39,000.00 39,000.00 2,897.57 10,562.49 27.08 [注 2] [注 2] [注 2] 否 代化项目 2.高端智能立体停 否 26,000.00 26,000.00 1,816.05 6,529.70 25.11 [注 2] [注 2] [注 2] 否 车设备项目 3.智能化制造技改 20,291.74 否 20,300.00 13,869.05 18,851.17 92.90 [注 2] [注 2] [注 2] 否 项目 [注 1] 4.偿还银行贷款 否 33,500.00 33,500.00 33,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118,800.00 118,791.74 小计 合 计 - 118,800.00 118,791.74 18,582.67 69,443.3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5,650.9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 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111.39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8,791.74 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 118,8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较承诺投资金额短缺 8.26 万元,故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 额由 20,300.00 万元变更为 20,291.74 万元,短缺部分 8.26 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本页无正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海娜 胡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