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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送达方式对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

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18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的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任德慧、罗元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两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874,493,865.1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6.46%;利润总额 536,862,210.8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16,055,136.1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8.58%。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

20,238,773.35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023,877.33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 650,574,167.06 元,减去已分配 2017 年红利 22,694,483.63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46,094,579.45 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

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3,718,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为 0.8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

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8540 亿元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54.8540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长期贷款、

项目贷款、保理等。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

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

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

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62 亿元的担保。同

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 18.62 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

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

律文件。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后融

得的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

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

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

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颍上县盛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YS2019-12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 2:30 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