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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0-10-12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10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发行
人”、“公司”、“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 可转换 公司 债券发 行实 施细则 (2018 年 12 月修 订)》 (以 下简称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鸿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30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8.8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 18.8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64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
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鸿路钢构公开发行 18.8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鸿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0 年 9 月 29 日(T-2 日)公布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公
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
将本次鸿路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鸿路转债本次发行 18.80 亿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1,880 万张,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鸿路转债共 15,501,206 张,总计 1,550,120,6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2.4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 次 发行 最终 确 定的 网上 向社 会 公众 投资 者发 行 的鸿 路转 债总 计 为
329,879,000 元(3,298,79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7.55%,网上中签率为
0.003898505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
购数量为 84,616,775,700 张,配号 总数为 8,461,677,570 个,起 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846167757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T+1 日)组织摇
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
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鸿路转债。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获配比例/中签率
      原股东             15,501,206           15,501,206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4,616,775,700         3,298,790          0.0038985059%
       合计            84,632,276,906         18,799,996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

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4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鸿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联系人:汪国胜、吕庆荣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电话:0551-68167151、68167152
       传真:0551-6220736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